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8,363,782.71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813.20 | 4,813.20 |
2 | 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 | 11,104.48 | 11,104.48 |
3 | 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 | 25,535.20 | 25,535.20 |
4 |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 2,279.78 | 2,279.78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 | 4,186.88注1 |
合计 | 53,732.66 | 47,919.54注1 |
注1:两处数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应数据各差异10.25万元系募集资金不足导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房屋建设进度延期等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结合整体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015年12月、2016年10月、2017年4月、2017年10月和2019年4月对募投项目作过部分调整与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0月29日、2017年4月27日、2017年10月13日和2019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当前在实施过程中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 计划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1 |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 2,279.78 | 2020年3月31日 |
2 | 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 | 8,000.00 | 2019年12月31日 |
合计 | 10,279.78 |
三、 本次拟对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一)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所需建设内容已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按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拟投入2,279.78万元。截至2019年10月14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4,552,464.79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8,245,335.2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363,782.71元无未到期银行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 |
计划投资总额 | 22,797,800.00 |
累计投入金额 | 14,552,464.79 |
尚未投入金额 | 8,245,335.21 |
专户余额 | 8,363,782.71 |
未到期银行理财本金 | 0.00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 8,363,782.71 |
注:上表中尚未投入金额与专户余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预算。在项目筹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有效地节约了项目总投入。
(三)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等处理符合公司实际运营与未来发展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实施及与资金使用更高效,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的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2、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实现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对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方案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