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6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54,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43,506.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204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30.7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811.93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1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
5.1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90.76万元。2021年上半年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9.73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048.25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人民币15,611.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两次修订,并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分别在农业银行惠山支行、南京银行无锡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6月29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农业银行惠山支行、南京银行无锡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专户用途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备注 |
1 | 农业银行惠山支行 | 研发中心建设 | 10654501040013951 | 5,500.00 | - | 已于2020年4月24日销户 |
2 |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 30万台电机及2500万件模塑制品扩能 | 04010120000002776 | 23,494.35 | 111.38 |
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1.7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15,500万元,购买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认购金额(万元) |
南京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21年4月16日 | 2021年7月21日 | 3.40% | 2,500.00 |
南京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20年9月9日 | 2021年8月31日 | 3.25% | 13,000.00 |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1年1-6月 | |||||||||||||
编制单位: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28994.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0.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811.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30万台电机及2500万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 | 0 | 23515.2 | 0 | 23515.2 | 1,330.72 | 10,712.75 | -12,802.45 | 45.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0 | 5500 | 0 | 5500 | - | 4,099.18 | -1,400.82 | 74.53% | 2019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9,015.20 | - | 29,015.20 | 1,330.72 | 14,811.93 | -14,203.27 | 51.0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闲置资金1.55亿元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预期年收益3.25-3.40%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