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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同意上述薪酬分配方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衡卓创(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海坤、龚菊明、贝政新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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