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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确定2021年12月28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5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杨卫东先生、刘鹏先生、胡安兵先生、凌九忠先生、徐一岗先生、姚宇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创新研究院的议案》

为提升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数字基础设施、智能交通、大数据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公司核心业务产品线,培育公司新业务生态,打造公司未来可持续增长核心引擎,拟设立华设设计集团创新研究院。创新研究院成立后有利于构建“市场洞察—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全流程创新体系,成为持续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科技战略力量。创新研究院下设五个专业研发中心和一个职能部门综合部,包括基础设施数字化研究中心、智能交通研发中心、大数据中心三个实体中心,以及绿色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综合交通建管养关键技术研究中心两个共建中心。另外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引入产业基金,组建产业化公司。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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