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背景及概述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同意公司以取得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设计院”)51%股权的投资成本为依据,将该股权作价94,621,655.95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设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扬州设计院28.03%股权,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设投资间接持有扬州设计院51%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设设计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MDCR4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公司住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7、成立日期:2016年03月08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实业投资,基金管理,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140718153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松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住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7、成立日期:1990年12月20日
8、经营范围:承担各类水利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交通工程设计;水运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和装饰设计;水利工程规划;工程勘察、测量;工程总承包;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项目代建;岩土检测;工程量测;混凝土检测;普通货物仓储;水环境治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902,987 | 79.03% |
扬州市中设交通规划设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2,389 | 2.12% |
自然人股东 | 1,884,624 | 18.85% |
合计 | 10,000,000 | 100%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67,208,589.18 | 457,451,094.91 |
负债总额 | 275,089,610.68 | 273,461,477.82 |
净资产 | 192,118,978.50 | 183,989,617.09 |
2021年度(经审计) | 2022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55,689,284.71 | 115,845,776.34 |
净利润 | 41,260,635.49 | 13,458,426.49 |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以公司取得扬州设计院51%股权的投资成本为依据,确定扬州设计院51%股权作价94,621,655.95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为深化公司战略布局,促进业务更好发展而实施的内部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扬州设计院28.03%股权,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设投资间接持有扬州设计院51%的股权,公司合计持有扬州设计院股权仍为79.0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