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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曙光:中科曙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0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1-052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7亿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63号文核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10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48,678,071股,发行价格为3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79,999,982.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8,781,771.7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51,218,21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73号)。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该项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高了募资资金

的使用效益。截止至2021年11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公告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 银行账号初始存放日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祥支行771200788015000010702020/10/192,000,000,000.001,860,611,339.05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祥支行771200788014000010682020/10/19480,000,000.00444,885,067.25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6324062432020/10/201,351,379,982.650.00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6324062512020/10/20920,000,000.00897,608,939.75活期
合计4,751,379,982.653,203,105,346.05
序号项目用途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高端计算机研发及扩产项目2,000,000,000.00144,055,211.03
2高端计算机内置主动管控固件研发项目480,000,000.0038,204,874.13
3高端计算机IO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920,000,000.0028,321,647.46
4补充流动资金1,351,379,982.651,353,802,490.24
合计4,751,379,982.651,564,384,222.86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751,218,210.8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564,384,222.86
其中:以前年度投入金额1,353,802,490.24
本年度投入金额210,581,732.6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0.00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186,833,988.03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0.00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6,283,969.28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7,910,312.83
本年度金额8,373,656.45
减:销户转出金额12,611.26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203,105,346.05

1、中科曙光本次拟使用27.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中科曙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中科曙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科曙光以27.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用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2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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