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山东华鹏股票代码:603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3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地块5号楼3803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方、舜和资本 | 指 |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 | 指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5,997,3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88%)。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3 |
法定代表人 | 李巍 |
注册资本 | 31000万元 |
登记注册号 | 370127000004539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财务顾问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时间 | 2016年8月22日 |
股东信息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籍或地区的居留权 |
许金新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山东省济南市 | 无 |
李巍 | 男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中国 | 山东省济南市 | 无 |
刘立基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山东省济南市 | 无 |
苏辛格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山东省济南市 | 无 |
王超新 | 男 | 董事 | 中国 | 山东省济南市 | 无 |
上述主要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在其他公司的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许金新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李巍 |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
济南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青岛沃赛海水淡化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刘立基 | 山东舜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
海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
山东方坦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
苏辛格 |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山东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王超新 | 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月内继续增持山东华鹏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山东华鹏的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9 年8月8日-2019 年9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山东华鹏流通股15,997,367股,占山东华鹏总股本的4.99998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舜和资本 | 0 | 0.00% | 15,997,367 | 4.999988% |
合计 | 0 | 0.00% | 15,997,367 | 4.999988%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舜和资本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舜和资本持有山东华鹏15,997,36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88%。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9年9月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
股票简称 | 山东华鹏 | 股票代码 | 6030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3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 15,997,367 股 变动比例: 4.99998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签署日期:2019年09月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