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2019-024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文洁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曹立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该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曹立峰先生拟自2019年9月28日起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81,6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840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曹立峰 | 5%以下股东 | 5,915,000 | 2.96% | IPO前取得:2,366,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3,549,000股 |
曹文洁 | 5%以上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 117,585,000 | 58.79% | IPO前取得:47,034,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70,551,000股 |
上海文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7,500,000 | 3.75% | IPO前取得:3,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5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曹文洁 | 117,585,000 | 58.7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立峰的姐姐 |
曹立峰 | 5,915,000 | 2.9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文洁的弟弟 | |
上海文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0 | 3.7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文洁持股90%的企业 | |
合计 | 131,000,000 | 65.50%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曹立峰 | 2,000,000 | 1% | 2019/3/15~2019/3/21 | 10.30-10.73 | 2019年3月20日 |
2,000,000 | 1% | 2019/6/25~2019/6/27 | 8.39-8.51 | 2019年6月1日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曹立峰 | 固定:1,681,600股 | 固定:0.8408% | 竞价交易减持,固定:1,681,600股 | 2019/9/28~2019/12/27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包括因IPO前取得的股份及由于转增和配股增加的股份) | 本人旗下公司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曹立峰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2015年5月1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格减持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计划减持10%-100%的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股东曹立峰先生曾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21日期间,在未进行减持预披露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编号:临2019-004);未按照公司披露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约定的减持时间区间,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编号:临2019-006、临2019-007)。上述违规交易行为可能被证券交易所予以纪律处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不得减持股份。如在本次减持期间内,触及上述相关规定,本次减持将不能实施完成。
2、股东曹立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曹立峰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