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调整《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没有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影响预期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