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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福天: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4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3-004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赛福天”)拟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长盛”)及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玄同”)共同设立苏州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其中:苏州玄同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方均为有限合伙人。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同创投”)为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合伙企业目标认缴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赛福天拟认缴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60%;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拟认缴出资2,9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29%;恒基长盛拟认缴出资1,000

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10%;苏州玄同拟认缴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1%。

●苏州玄同、玄同创投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柱英先生控制的公司,故苏州玄同、玄同创投为公司的关联方;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蔡学锋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经发”)的监事,同时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与吴中经发同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控制,故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范青女士、林柱英先生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不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且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宜。

●本次投资金额为6,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苏州玄同、玄同创投、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0元。

●风险提示: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行业环境以及合伙企业自身管理和技

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投资是否能够最终完成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配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赛福天拟与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恒基长盛及苏州玄同共同设立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其中:苏州玄同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方均为有限合伙人。玄同创投为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合伙企业目标认缴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赛福天拟认缴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60%;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拟认缴出资2,9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29%;恒基长盛拟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10%;苏州玄同拟认缴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份额比例为1%。

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上市公司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转型方向,集中在智能制造、机器人、新能源、数字经济、新材

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人、管理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C48F0746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友翔路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B座办公楼12层01-04室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林柱英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林柱英持有其80%股权;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苏州玄同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柱英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苏州玄同为公司关联方。

(二)有限合伙人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BQ5UYY45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友翔路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B座办公楼12层01-04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范青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苏州赛福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有限合伙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MPNEP1B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11号506室
注册资本19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蔡学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持有其50.51%股权,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5.25%股权,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4.24%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蔡学锋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中经发的监事,同时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与吴中经发同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控制,故吴中经开区引导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有限合伙人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3FY3P1J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1-145室
注册资本62,52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日
法定代表人陶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38%股权,香港锡东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49.62%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恒基长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五)管理人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MJXX7XL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819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林柱英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企业管理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林柱英持有其60%股权;王鹏飞持有其40%股权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玄同创投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柱英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玄同创投为公司关联方。

三、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赛福天拟与吴中经开区产业引导基金、恒基长盛等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并签署《苏州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苏州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规模:10,000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五(5)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两(2)次,每次一(1)年。此后,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以继续延长,继续延长最多不超过三(3)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的前三(3)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在退出期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将合伙企业对已投资项目的投资变现。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十(10)年,自合伙企业设立日起算。

如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与此不一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独立决定变更存续期限使其与合伙期限保持一致。

5、投资方向: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上市公司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转型方向,集中在智能制造、机器人、新能源、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6、投资决策: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4)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的表决实行委员一人一票制,投资决策事项须经三(3)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7、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8、投资退出: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通过以下方式实现退出:向下一轮投资人转让股权;向战略投资人、产业投资人、上市公司等转让股权实现并购方式退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上市;被投企业按约定条件回购股权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合伙企业规模、投资人及投资比例等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不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且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宜。

序号名称性质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1%
2苏州赛福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60%
3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29%
4无锡恒基长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10%
合计10,000100%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赛福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主要围绕上市公司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转型方向,集中在智能制造、机器人、新能源、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本次投资与公司的业务及战略规划相匹配,有利于拓宽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视野,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行业环境以及合伙企业自身管理和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投资是否能够最终完成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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