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常熟汽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04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常熟汽饰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后续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常熟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此之前以上市公司为实施主体已完成的基建工程除外。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会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

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61号”《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核准,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常熟汽饰”)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9,924,24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全文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2,42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97,648.56元(含增值税),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2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1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鉴证报告。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12,097,648.56元、律师费含税6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含税1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含税150,000.00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含税868,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可转债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常熟汽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可转债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可转债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30,211.8430,211.84
2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32,778.0630,711.35
3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26,519.2226,519.22
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1,800.0011,800.00
合计101,309.1299,242.41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
常熟汽饰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常熟汽饰常熟常春

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名称:常熟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22JL3E7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地址:苏州市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法定代表人:俞霞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9月25日营业期限:2020年9月2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可转债募投项目“常熟汽饰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经济环境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实施方式的变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的“常熟汽饰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常熟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此之前以“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实施完成的基建工程除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经济环境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系以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保荐机构同意常熟汽饰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