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54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555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96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1.40%/年至3.30%/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2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运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92,424,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97,648.5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1,798,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汇利丰”2021年第555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1.40%/年至3.30%/年 | / |
产品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96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555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认购金额:3,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1.40%/年至3.30%/年
产品期限:96天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认购日期:2021年7月7日
产品起息日:2021年7月9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13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浮动收益部分挂钩标的为“欧元/美元汇率”,该标的取自彭博BFIX页面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1288),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 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1年1-3月 2021年3月30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7,152,443,433.64 | 7,114,179,956.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651,469,750.88 | 3,757,867,933.97 |
营业收入 | 2,217,890,084.17 | 607,928,92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1,835,905.43 | 103,178,576.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343,164.52 | 79,731,135.00 |
险、募集失败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的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及期限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购买了5次银行理财产品,其中3笔理财已到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合计83.8186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后,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利息均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 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 6,500 | 6,500 | 36.8630 | - |
2 |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 年第6476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7,000 | - | - | 17,000 |
3 | 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487期” | 3,000 | 3,000 | 22.8123 | - |
4 |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62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3,000 | 24.1433 | - |
5 | “汇利丰”2021年第555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 | - | - | 3,000 |
合 计 | 32,500 | 12,500 | 83.8186 | 20,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20,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6.9129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4148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20,000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0 |
总理财额度 |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