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谢志昆先生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5月24日,谢志昆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9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5月24日至2020年5月22日。2018年5月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质押股数增加至266,000股,2019年5月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质押股数增至372,400股。
2018年6月20日,谢志昆先生将其持有的1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以上股份的补充质押,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补充质押股数增至210,000股。
2018年10月12日,谢志昆先生将其持有的160,000股(注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以上股份的补充质押,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补充质押股数增至224,000股。
2、2017年7月14日,谢志昆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7月14日至2020年2月14日。2018年5月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质押股数增加至560,000股,2019年5月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质押股数增至784,000股。
2018年10月12日,谢志昆先生将其持有的300,000股(注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以上股份的补充质押,因公司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补质押股数增至420,000股。上述质押及补充质押数量为2,010,400股。2019年10月23日,谢志昆先生将上述共2,010,4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1.53%。截至本公告日,谢志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6.70%,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4,012,4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5.49%,占公司总股本的3.05%。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注1:谢志昆先生2018年10月12日将1,380,000股(转增后调整后为1,932,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前期公司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其中共460,000股(转增后调整后644,000股)为本公告中两次质押的补充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