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吴小丹已于近期离职,公司拟对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11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在该项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84,131,867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84,131,867.00元。
公司依此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与《公司章程》上述条款修订有关的登记备案手续等事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10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章程》上述条款修订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