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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坐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3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970股,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至103,305,77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坐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7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18,302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03,327,749股减至103,305,779股(具体以实际核准注销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申报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8月26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现场申报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郑晓玲、刘晓帆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电话:0571-88731760

传真号码:0571-88613690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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