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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广州酒家关于部分国有股份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国有股份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

将持有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73,488,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70%)中的27,348,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7%)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

? 本次国有股份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国有股份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份划转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发来《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号)及其转发的《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根据该等文件决定,将广州市国资委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即27,348,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一次性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由广东省财政厅代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户管理。

二、本次国有股份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国有股份划转前,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3,488,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0%。

本次国有股份划转完成后,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广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6,14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3%。广东省财政厅直接持有公司27,348,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三、本次国有股份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份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份划转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本次国有股份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报备文件

1.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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