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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7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8-040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0号文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45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9.6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7,19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8,309,056.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8,887,943.40元。

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投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10月25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101,969.84元。截至2018年10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拟置换募集 资金金额
1年新增370吨电接触材料及700吨集成化组件项目29,101,969.8429,101,969.84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999,707.26——
合计30,101,677.1029,101,969.84

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0,101,677.10元,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中天运[2018]核字第90242号《鉴证报告》,公司本次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101,969.84元。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于2018 年11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101,969.84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福达合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福达合金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三)、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01,969.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29,101,969.84元。

五、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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