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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1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授权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该 3 亿元资金可由公
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倍加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加洁”)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
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共同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53 号《关于核准倍加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0,000.00 股新股。公司实际公开发行 20,000,000.00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4.07 元,共募集资金 481,4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36,372,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028,000.00 元。本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193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6.72 亿支牙刷项目            46,606.47   35,252.80
          2        年产 14 亿片湿巾项目              5,177.62        4,5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52.94        1,55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650.24        3,200.00
                   合     计                         57,387.27       44,502.8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
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
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00,632,593.13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出具《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
度安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
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 3 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并出具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具体实施:在上述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
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
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
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
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投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施。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
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
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倍加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广发证券对倍加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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