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7号)核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上市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45.1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74.9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48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国检集团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于2019年3月26日至3月27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6日至3月27日,我公司保荐代表人董胜军及项目组人员龙舟通过考察经营场所、访谈公司高管、调阅相关资料等手段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检集团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检集团2016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检集团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检集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其它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它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检集团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投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检集团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
1、认真学习相关法规,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关注经营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较为稳定的经营状况。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国检集团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国检集团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机构与国检集团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国检集团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同时,保荐机构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督促公司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的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 苏 董胜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