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号丽泽SOHOB座
层
邮编:
100073电话:
(010)
51423818
传真:
(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报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三、专项审核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页共2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3)第010829号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国检集团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编制的《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国检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国检集团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检集团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本审核报告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