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6 公司简称:乐惠国际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乐惠国际 | 603076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吴再红 | 胡海云 |
电话 | 0574-65832846 | 0574-65832846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工业园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机电工业园 |
电子信箱 | international@lehui.com | international@lehui.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840,914,900.30 | 1,967,735,544.38 | -6.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11,874,973.31 | 754,529,542.93 | 7.60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485,328.60 | 178,990,286.31 | -68.44 |
营业收入 | 431,597,349.51 | 428,028,507.10 | 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741,713.26 | 35,436,532.69 | 57.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249,569.26 | 27,716,748.23 | 88.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2 | 4.40 | 增加2.7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48 | 56.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48 | 56.25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845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49 | 17,500,000 | 17,500,000 | 无 | 0 |
赖云来 | 境内自然人 | 12.64 | 9,416,201 | 9,025,401 | 无 | 0 |
黄粤宁 | 境内自然人 | 12.62 | 9,405,530 | 9,025,400 | 无 | 0 |
宁波乐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6.71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0 |
宁波乐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6.71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0 |
赖夏荣 | 境内自然人 | 1.41 | 1,050,000 | 1,050,000 | 无 | 0 |
黄东宁 | 境内自然人 | 1.41 | 1,050,000 | 1,050,000 | 无 | 0 |
赖光明 | 境内自然人 | 1.34 | 1,000,000 | 0 | 无 | 0 |
钟清 | 境内自然人 | 1.19 | 884,457 | 0 | 无 | 0 |
上海天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戈紫旭私募基金 | 其他 | 1.09 | 814,300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内,股东赖云来、黄粤宁为一致行动人;股东赖云来是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 |
经理,是宁波乐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黄粤宁是宁波乐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赖云来和赖夏荣是兄弟关系;股东黄粤宁和黄东宁是兄弟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43,15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4.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24.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51%。
2019年,公司董事会批准德国Finnah破产,至2020年起不再并入合并报表,德国Finnah已于2020年1月进入破产程序。剔除德国Finnah影响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07%,毛利率增加1.08个百分点,期间费用减少1,565.65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41.53%(绝对额增加1,635.67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半年度德国Finnah | 2019年半年度(剔除德国Finnah) | 同比变动(剔除德国Finnah) |
营业收入 | 43,159.73 | 2,867.56 | 39,935.29 | 8.07% |
营业成本 | 30,178.61 | 2,022.27 | 28,355.62 | 6.43% |
毛利率 | 30.08% | 29.48% | 29.00% | 增加1.08个百分点 |
销售费用 | 1,073.11 | 279.07 | 1,367.08 | -21.50% |
管理费用 | 3,704.54 | 959.57 | 3,601.93 | 2.85% |
财务费用 | -132.73 | 0.28 | 1,241.56 | -11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74.17 | -394.85 | 3,938.50 | 41.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率 | 12.92% | -13.77% | 9.86% | 增加3.06个百分点 |
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存货75,007.02万元,剔除德国Finnah影响同比期初增长12.54%,公司
在手订单为142,709.61万元。公司现金流良好,2017-2020年的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98.90万元、
7.39万元、17,158.74万元、5,648.53万元,年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03.87万元。短期借款已从2019年31,524.22万元降至2020年6月的25,257.10万元,资产负债率从2019年
61.55%降至2020年6月的55.80%,贷款总额的减少也使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减少297.76万元,2020年上半年,叠加汇兑收益的大幅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374.57万元,为公司净利润率提升做出贡献。在疫情肆虐的情况下,2020年上半年,公司仍取得巴西喜力等大订单,为公司未来1-2年的业绩夯实了基础。随着近几年白酒装备自动化程度的提升,公司进入白酒装备领域,不仅取得了一些知名白酒企业的装备设备订单,还与中国酒业协会签署了技术研发协议,进一步提升公司白酒装备技术,快速占领和提升白酒装备市场份额。
公司募投项目进展顺利,截止6月底,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厂房部分已顺利验收,大目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随着这些项目逐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新产能将会为公司业绩做出新贡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对合同价值高、建造期跨会计周期且符合建造合同条件的大型整厂系统工程和单体系统工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收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通过“五步法”模型,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作出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