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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惠国际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0-069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惠国际”)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65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59,514.15元,到账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金额核准文号
1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21,400.00象发改备[2016]27号
2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4,492.00象经技备[2016]014号
3补充流动资金7,153.95-
合计33,045.95-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21,400万元调整为14,408万元,结余的6,992万元资金投入乐惠国际全资子公司

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酿谷”)的“大目湾项目”,同时将“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乐惠国际变更为宁波精酿谷,实施地址由原来的象山县贤痒镇小蔚庄地块2-1地块变更为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募投金额(万元)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
1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21,400.0014408.00乐惠国际乐惠国际象山县贤痒镇小蔚庄地块2-1象山县贤痒镇小蔚庄地块2-1
2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4,492.004492.00乐惠国际宁波精酿谷象山县贤痒镇小蔚庄地块2-1地块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
3补充流动资金7,153.957,153.95乐惠国际乐惠国际----
4大目湾项目06,992.00--宁波精酿谷--宁波市象山大目湾新城
合计33,045.9533,045.95--------

(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金额(万元)已投入金额(万元)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14,408.009,817.122020年12月31日
2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4,492.001,417.742020年10月30日
3补充流动资金7,153.957,153.95不适用
4大目湾项目6,992.003,199.322020年10月30日
合计33,045.9521,588.1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2020年10月30日2021年2月28日
大目湾项目2020年10月30日2021年2月28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影响,“大目湾项目”今年以来土建进度不及预期,造成了“大目湾项目”整体工期延误。“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大目湾项目场所内,受制于大目湾项目建设进度。经公司审慎预计,以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0月30日调整至2021年2月28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将有利于公司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大目湾项目”和“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0月30日调整至2021年2月28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将“大目湾项目”和“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0月30日调整至2021年2月28日,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受新冠疫情影响,“大目湾项目”今年以来土建进度不及预期,造成了“大目湾项目”整体工期延误。“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大目湾项目场所内,受制于大目湾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本次对“大目湾项目”和“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大目湾项目”和“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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