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书面议案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