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账户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和邦生物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66,071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1,009,99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0,924,650.99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6)9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公司同华西证券并分别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平安银行乐山分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签订了《四川
和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发布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年产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计划投资及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 累计实际投入 (万元) |
1 | 年产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 243,101.00 | 3,437.51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143,991.47 | 143,991.47 |
合计 | 387,092.47 | 147,428.98 |
三、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基于碳纤维项目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等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执行“年产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239,663.49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2月1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账户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含滚存利息、理财收益29,087,213.19元)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未产生节余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后募投项目 | 承诺投入金额 | 已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1 | 年产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 年产3,000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 34,375,147.85 | 34,375,147.85 | 100.0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396,634,852.15 | 2,425,722,065.34 | 100.00% |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1,439,914,650.99 | 1,439,914,650.99 | 100.00% |
合计 | 3,870,924,650.99 | 3,900,011,864.18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无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 | 0.0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5101010120010008642 | 0.00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 | 0.0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22364901040014317 | 0.00 | 已注销 |
乐山市商业银行五通支行 | 0.0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05012100000922107 | 0.00 | 已注销 |
平安银行乐山分行 | 0.0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11017707572005 | 0.00 | 已注销 |
成都银行乐山分行 | 0.0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1071300000512540 | 0.00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 | 0.0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431190100100143621 | 0.00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 | 0.0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2306384129100019755 | 0.00 | 已注销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支行 | 0.0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11366000000107942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0.00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有关决议文件,对和邦生物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注销账户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注销账户,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华西证券对和邦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使用募集资金并于使用完毕后注销账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邵伟才 朱捷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