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8 公司简称:江化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祝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未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765,082.5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88,993,21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85,637,248股;本年度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行业、经营等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江化微、江阴江化微 | 指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化微贸易 | 指 | 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 |
镇江江化微 | 指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江化微 | 指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星恒途松、控股股东 | 指 |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淄博市财政局 |
杰华投资 | 指 | 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湿电子化学品 | 指 | 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电子化工材料,主要包括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 |
超净高纯试剂 | 指 | 一般是指尘埃颗粒粒径控制在0.5?m以下,杂质含量低于ppm级(10-6为ppm,10-9为ppb,是10-12为ppt)的化学试剂,是化学试剂中对颗粒粒径控制、杂质含量要求最高的试剂;主要用于芯片、显示器面板、电池板等的清洗、蚀刻、显影、去膜、掺杂等;这种试剂包括超净高纯酸及碱类、超净高纯有机溶剂和超净高纯蚀刻剂。 |
光刻胶配套试剂 | 指 | 光刻工艺中所涉及到的电子化学品,包括稀释剂、显影液、漂洗液、剥离液等,光刻胶配套试剂与光刻胶配套使用。 |
通用化学试剂 | 指 | 最常用、应用范围最广的基本化学试剂,主要应用于科研、教学、分析检测、工业生产中进行化学实验、材料分析。 |
高世代线 | 指 | 6代线及以上平板显示生产线。 |
半导体 | 指 | 除LED以外的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与导体和非导体的电路特性不同,其导电具有方向性。 |
线宽 | 指 | IC生产工艺可达到的最小导线宽度,是IC工艺先进水平的主要指标。线宽越小,集成度就越高,在同一面积上就集成更多电路单元。 |
高端封装 | 指 | 半导体领域近年来出现的新封装技术,在晶圆切割为芯片前直接进行封装,也称为晶圆级封装,可以大大缩小封装体积、提高集成度。 |
SEMI | 指 | 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产业协会(SemiconductorEquipmentandMaterialsInternational),是一家全球高科技领域专业行业协会,创立于1970年,拥有会员公司2000多家,在全世界主要生产地区北美、欧洲、俄罗斯、日本﹑中国及台湾地区开设了14个代表处。 |
液晶 | 指 | 以碳为中心所构成的化合物,在某一温度范围可以是现液晶相,在较低温度为正常结晶之物质。 |
LCD/液晶显示器 | 指 | 它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液晶的电光效应,在通电时导通,使液晶排列变得有秩序;不通电时,排列变得混乱,阻止光线通过。 |
OLED | 指 | 有机电激光显示。 |
芯片 | 指 | 半导体元件产品的统称,是集成电路的载体,由晶圆分割而成。 |
LED | 指 |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它可以直接把电转化为光。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江化微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yin Jianghua Micro-electronic Material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H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殷福华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费祝海 | 缪春霜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 |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 |
电话 | 0510-86968678 | 0510-86968678 |
传真 | 0510-86968502 | 0510-86968502 |
电子信箱 | dmb@jianghuamem.com | dmb@jianghuamem.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14423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423 |
公司网址 | www.jianghuamem.com |
电子信箱 | dmb@jianghuamem.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秘办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化微 | 603078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无锡市建筑西路777号A2座9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潘永祥、陈凯琳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於桑琦、姜海洋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939,162,336.26 | 792,144,497.76 | 18.56 | 563,794,82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779,548.65 | 56,507,706.01 | 87.19 | 58,192,91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767,656.49 | 53,174,552.31 | 87.62 | 49,317,649.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46,116.43 | -49,311,873.67 | 不适用 | -11,108,146.5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38,827,074.17 | 1,155,087,310.31 | 41.88 | 1,116,669,349.66 |
总资产 | 2,883,842,227.69 | 2,248,281,468.76 | 28.27 | 1,988,413,091.1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96 | 0.2218 | 84.67 | 0.24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96 | 0.2218 | 84.67 | 0.24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63 | 0.2087 | 85.10 | 0.20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8 | 4.99 | 增加4.69个百分点 | 6.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3 | 4.69 | 增加4.44个百分点 | 5.9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期增长,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增加,产品结构调整,产品毛利率上升;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较上期期末增长,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期增长,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43,917,158.79 | 226,113,749.07 | 224,884,075.76 | 244,247,352.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013,413.99 | 28,529,143.77 | 20,305,918.86 | 23,931,072.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627,206.55 | 25,016,431.79 | 19,794,165.30 | 22,329,852.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62,799.82 | 158,211,731.31 | -54,484,439.37 | 27,781,624.3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194.24 | 21,473.8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32,978.37 | 3,335,092.49 | 10,730,947.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7,904.11 | 2,378,481.4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10,608.94 | 1,312,857.08 | 25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17,288.48 | -2,813,925.31 | -386,118.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49,863.70 | 897,288.69 | 1,718,589.7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5,747.16 | 3,537.23 | 969.57 | |
合计 | 6,011,892.16 | 3,333,153.70 | 8,875,269.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湿电子化学品(Wet Chemicals)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公司专注于高端电子化工新材料行业20余年,主营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及光刻胶配套湿电子化学品,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的团队,是国内首家上市的专业湿电子化学品企业,亦是国內专业湿电子化学品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重视产品研发,一直以来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并于2021年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2年,随着下游半导体芯片及其封装客户产能持续拉升,公司销售收入取得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战略部署,以市场开拓为重点,抓住下游产业发展机遇,通过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等级,主动加强在半导体芯片以及平板显示领域的客户开发与销售。2022年度,公司实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16,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6%;营业成本67,85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4%;毛利率27.75%,较上年同期增长5.60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0,57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19%。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超净高纯试剂业务和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两个板块:
(一)超净高纯试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超净高纯试剂产品实现收入62,752.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36%,毛利率28.52%,同比增加5.76个百分点。2022年,公司8-12英寸的半导体产品销售额达13,546.21万元,硫酸、过氧化氢、硝酸、二氧化硅蚀刻液、硅腐蚀液、铝腐蚀液等多种产品进入如士兰集科、集昕、华润微、TCL中环、绍兴中芯、中欣晶圆、西安奕斯伟等客户,并大量应用;二剂型铜酸的自主研发成功,使公司成为国内第一个自主研发并在平板显示氧化物高端制程实现产业化的国内品牌,同时大量销售京东方;拓宽了公司高端半导体、新型平板显示赛道,公司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均有进一步提升。
(二)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实现收入29,284.84万元,同比上升5.11%,毛利率26.57%,同比增加4.1个百分点。光刻胶配套试剂主要用于下游半导体和平板显示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结构继续优化调整,半导体和平板显示客户占比进一步提高;新开发的平板显示铜制程水系剥离液、溶剂型剥离液实现量产并成功导入了京东方公司,边胶清洗剂在多家8-12寸半导体厂实现销售,Al保护型正胶显影液通过长电先进测试并成功实现了销售,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带来相应销售收入增加。目前江化微拥有三座生产基地,江阴江化微现有产能9万吨/年,在国内产能规模比较靠前;四川江化微“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及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定位于服务川渝、西安地区的平板显示及半导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其中一期项目“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已于2021年12月验收投入生产,2022年第一季度正式运营生产,并在第四季度实现连续盈利。镇江江化微“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定位于高端湿电子化学品生产基地,产品等级定位于G5等级,主要为国内12英寸高端半导体厂家配套,一期项目主要产线已于2022年5月验收,硫酸、氨水达到G5等级,并开始形成规模产能。公司二大新基地团队打造初步成形,形成了江化微三大基地协调运作的模式。
目前公司产品线等级已从G2-G4提升至最高的G5等级,实现了产品等级的全覆盖,使得江化微成为国内最具有竞争力的湿电子化学品集成服务提供商之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湿电子化学品是对使用于湿法工艺的“电子级试剂”、“超净高纯化学试剂”的更为合理准确的表达。国内的超净高纯试剂,在国际上通称为工艺化学品(ProcessChemicals),美国、欧洲和我国台湾地区称为湿化学品(Wet Chemicals)。在SEMI(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协会)对世界半导体制造用主要材料的销售市场规模统计,把用于半导体制造的湿电子化学品专门提出,作为一类重要的半导体用电子材料的门类。
(一)行业属性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是属于电子信息产业配套性的基础化工材料领域,服务于下游电子信息产业。湿电子化学品与下游行业结合紧密。新能源、信息通讯、消费电子等下游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要求湿电子化学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同时,下游产业的发展也为本行业带来较大的市场机会。公司生产的湿电子化学品主要配套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及LED、太阳能等相关领域。
(二)发展阶段
湿电子化学品是专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中的显影、蚀刻、清洗和电镀等湿法工艺制程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是新能源、现代通信、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型显示技术的重要基础性关键化学材料,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产品的成品率、电性能及可靠性,也对微电子制造技术的产业化有重大影响。
为了适应电子信息产业微处理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并规范世界超净高纯试剂的标准,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组织(SEMI)将超净高纯试剂按金属杂质、控制粒径、颗粒个数和应用范围等指标制定国际等级分类标准。美国SEMI提出的工艺化学品的国际标准等级:
SEMI标准 | G1 | G2 | G3 | G4 | G5 |
金属杂质/(?g/L) | ≤1,000 | ≤10 | ≤1 | ≤0.1 | ≤0.01 |
控制粒径/?m | ≤1.0 | ≤0.5 | ≤0.5 | ≤0.2 | 供需双方协定 |
颗粒个数/(个/mL) | ≤25 | ≤25 | ≤5 | 供需双方协定 | 供需双方协定 |
适应IC线宽*范围/?m | >1.2 | 0.8-1.2 | 0.2-0.6 | 0.09-0.2 | <0.09 |
应用 | 分立器件、太阳能电池 | 显示面板 | 大规模集成电(IC)、超高清LCD、OLED显示面板 |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IC)、超高清LCD、OLED显示面板 |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IC) |
湿电子化学材料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最为激烈的材料领域之一。我国在各大政策规划文件中,明确了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是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其相关的配套高纯化工材料等湿电子化学品也是未来重要的发展领域。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2022年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市场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湿化学品在行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国内从事湿化学品研究生产的企业有40多家,近年来,各企业对技术研发越来越重视,技术研发实力有了长足进步,部分生产、检测、提纯和容器处理的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球话语权稳步提高。政策支持与自身努力下,国内企业在部分领域细分产品上突破明显,产品不仅成功打入国内用户,同时远销海外,在新型显示、光伏太阳能电池领域国内企业的产品已成功实现了用户全覆盖,半导体领域用户覆盖率超过50%。竞争优势的提升,使部分湿化学品由国外公司垄断价格降低到目前较为合理的市场价格,合理的竞争大大地促进了我国湿化学品行业市场的良性发展。尽管国内湿化学品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瓶颈。湿化学品行业投资大,产品获认证过程繁琐,周期长,生产商需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还需配备高素质从业人员。国产湿化学品在性能、规模等方面,与国外相比尚有较大差距。缺乏在多个品种均拥有较高市占率的龙头企业,产品相对较单一,部分企业尽管品种较多,但拳头产品有限,特别是在集成电路先进制程用产品上差距明显。
(三)行业地位
湿电子化学品是电子工业中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也是重要支撑材料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产品的成品率、电性能及可靠性,也对微电子制造技术的产业化有重大影响。因此,电子工业的发展要求湿电子化学品与之同步发展,不断地更新换代,以适应其在技术方面不断推陈出新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湿电子化学品支撑着新能源、现代通信、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微机机械智能系统、工业自动化和家电等现代技术产业。所以,电子化学材料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最为激烈的材料领域之一。
(四)行业特点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是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行业交叉的领域,其行业特色充分融入了两大行业的自身特点:
1、品种多、下游应用领域多
湿电子化学品品种规格繁多,在电子产品的不同领域中均有所应用,同时,在不同的工艺环节应用的湿电子化学品也不同。如手机、计算机、电脑、新能源电池等的生产制作需要使用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封装材料、高纯试剂、工艺化学品、液晶材料等,而在不同的工艺流程应用中,又有清洗液、显影液、漂洗液、蚀刻液、剥离液等品种。
2、专业跨度大、技术门槛高
湿电子化学品系化工、材料科学、电子工程等多学科结合的综合学科领域,单一产品具有高度专用性,应用领域集中,各种湿电子化学品之间在材料属性、生产工艺、功能原理、应用领域
之间差异较大,产品之间专业跨度大。同时,湿电子化学品是化学试剂中对纯度要求最高的领域,对生产的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生产的环境控制、包装技术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3、产品更新换代快
湿电子化学品与下游行业结合紧密,新能源、信息通讯、消费电子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势必要求电子化学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企业科技研发水平与日俱增。素有“一代产品、一代材料”之说。
4、功能性强、附加值高
湿电子化学品是电子产业链的前端,其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直接对元器件的功能构成重要影响,进而通过产业传导影响到终端整机产品的性能。元器件乃至整机产品的升级换代,有赖于电子化学品的技术创新和进步。湿电子化学品功能的重要性决定了产品附加值较高、质量要求严的特点。
5、与下游企业关系紧密
湿电子化学品尽管在下游电子元器件中成本占比很小,但对最终产品性能影响很大,大型下游企业对湿电子化学品的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一般产品得到下游客户的认证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一旦与下游企业合作,就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后进入市场者将面临较高的市场门槛。
6、高成长性
现代的湿电子化学品产业属于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排放的高科技产业。它不同于传统精细化工企业,是作为信息技术产业的配套性、支撑性的重要企业,其下游应用领域发展前景广阔,所以,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是一个高附加值且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朝阳行业。湿电子化学品是电子信息产品领域中,特别是平板显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IC)、硅晶太阳能电池制作过程中的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之一,是重要的电子信息材料。电子信息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上游原材料电子化学品的快速发展,湿电子化学品正成为我国化工行业发展最快并具活力的领域。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中最大的三类应用市场为集成电路领域、显示面板领域及太阳能光伏领域,总计需求达213.52万吨, 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了36.58%。未来,随着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领域的不断发展,以及太阳能光伏领域的不断扩张,湿电子化学品市场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预计到2025年国内湿电子化学品市场需求将增长至
369.56万吨。
我国三大应用市场对湿电子化学品需求规模情况如下图:
单位:万吨
应用领域 | 2020年 | 2021年 | 2022F | 2023F | 2024F | 2025F |
集成电路 | 53.80 | 70.29 | 79.68 | 96.59 | 103.04 | 106.94 |
显示面板 | 58.14 | 77.80 | 95.60 | 116.60 | 137.60 | 149.50 |
太阳能光伏 | 44.39 | 65.43 | 86.41 | 93.84 | 103.00 | 113.12 |
合计 | 156.33 | 213.52 | 261.69 | 307.03 | 343.64 | 369.56 |
数据来源:《2022版湿电子化学品产业研究报告》,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生产的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主要适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芯片、太阳能电池等电子元器件微细加工的清洗、光刻、显影、蚀刻、去膜、掺杂等制造工艺过程。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及对应用途如下: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 |
超净高纯试剂 | 过氧化氢 | 氧化清洗剂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 |
硫酸 | 酸性清洗剂,与过氧化氢配合使用 | |
盐酸 | ||
氨水 | ||
硝酸 | 氧化蚀刻剂,与HF配合作为硅蚀刻剂 | |
氢氟酸 | 玻璃减薄以及硅片清洗,与硝酸配合可作为硅腐蚀剂 | |
磷酸 | 酸性蚀刻剂 | |
冰乙酸 | 蚀刻剂缓冲成份 | |
混酸 | 单晶硅及多晶硅等材料的蚀刻剂 | |
硅腐蚀液 | 单晶硅及多晶硅蚀刻剂 | |
氟化铵溶液 | 二氧化硅蚀刻剂的成份 | |
氟化铵腐蚀液 | 二氧化硅及PSG蚀刻剂 | |
铝腐蚀液 | 金属铝层蚀刻剂 | |
铬腐蚀液 | 金属铬层蚀刻剂 | |
ITO蚀刻液 | 金属ITO层蚀刻剂 | |
钼蚀刻液 | 金属钼层蚀刻剂 | |
镍银腐蚀液 | 金属镍银层蚀刻剂 | |
钛蚀刻剂 | 金属钛层蚀刻剂 | |
铜蚀刻液 | 金属铜层蚀刻剂 | |
银腐蚀液 | 金属银蚀刻剂 | |
氢氧化钠 | 碱性清洗及腐蚀剂 | |
氢氧化钾 | ||
四甲基氢氧化铵溶液 | 正胶显影液主要成份,也是有机碱性清洗及腐蚀剂 | |
清洗剂 | 硅片、玻璃基板表面清洗剂 | |
硅酸钠 | 制绒液制绒缓冲剂 | |
甲醇 | 有机溶剂清洗剂、脱水剂 | |
无水乙醇 | ||
异丙醇 | ||
乙二醇 | 有机溶剂清洗剂、活性剂 | |
丙酮 | 有机溶剂清洗剂、脱水剂、显影剂 | |
二甲苯 | 有机溶剂清洗剂、显影剂 | |
光刻胶配套试剂 | 乙酸乙酯 | 有机溶剂 |
乙酸丁酯 | ||
正丁醇 | ||
松油醇 | ||
N-甲基吡咯烷酮(NMP) | ||
单羟乙基胺 | ||
丙二醇单甲醚醋酸酯、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甲苯 | ||
乙二醇丁醚 | ||
正胶显影液 | 正性光刻胶曝光后显影剂 | |
负胶显影液 | 负性光刻胶曝光后显影剂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 |
负胶漂洗液 | 负性光刻胶的曝光显影后的漂洗剂 | |
负胶显影漂洗液 | 负性光刻胶的曝光后显影、漂洗二合一溶剂 | |
正胶剥离液 | 剥离正性光刻胶的溶剂(有溶剂型和水系二种) | |
负胶剥离液 | 剥离负性光刻胶的溶剂 | |
剥离清洗液 | 光刻胶的剥离及清洗溶剂 | |
酸性剥离液 | 光刻胶的无机剥离剂 | |
边胶清洗剂 | 残留的边缘光刻胶去除清洗剂 | |
正胶稀释剂 | 正性光刻胶的稀释剂 |
(三)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经营模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客户订单展开,在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分为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的采购。由于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都为自主研发,且湿电子化学品生产对设备技术要求较高,所以公司对机械设备的采购根据工艺流程有特定技术要求。公司机械设备采购主要由公司制造厂负责。
公司产品生产用原材料、包装材料主要由计划采购中心负责,计划采购中心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原则,按照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由营销部门汇总客户需求制定的销售输入表,制造厂制定的生产计划表,结合公司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表由计划采购中心于每月底制作,用于安排下个月的采购工作。
为了保证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采购部门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和流程,公司会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水平等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系统,对原材料运输、包装、入库、卸料全过程都严格按照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原材料、包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只有合格的原材料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予以退货。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种都会选择两家以上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以保证货源供给充足,产品质量合格,采购价格合理。一般公司用包装材料价格比较稳定,所以采购定价变动较少。为了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一般按月询价定价。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组织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围绕客户需求开展。公司生产主要由制造厂负责。制造厂会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客户产品需求清单,结合仓库库存情况,以及车间产能情况等制定下个月的生产计划表。销售部门每月汇总客户需求后,填写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的清单,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产品清单交由制造厂,用于组织生产。
公司产品主要分纯化类产品和混配类产品,所对应的生产工艺主要是纯化工艺和混配工艺。纯化工艺主要通过预处理、过滤、高效连续精馏或离子交换纯化技术工艺将产品质量提升到超净高纯的等级。为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在每一步工艺流程后都会对公司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分析。而混配工艺是将纯化产品按照客户工艺流程和工艺环节的特定要求,通过精密混配技术,实现产品功能性需求的关键工艺。
公司部分产品实现了回收再生利用,将客户使用后的化学品通过具有资质且具备相关技术的第三方回收处理供应商实现回收及提纯处理。公司采购该类化学品回收液后,根据技术和功能性要求,添加部分新液后进行纯化、混配,实现再生利用、绿色生产,该种“回收液+新液”的模式有利于解决客户使用化学品后的环保处置问题,同时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
此外,公司以多年积累的精密纯化技术、精密合成技术、精密检测分析技术、高纯包装技术等为依托,发展了以优质供应商管控、高灵敏度检测分析、高洁净度包装材料清洗为核心的湿电子化学品订制OEM业务。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下游电子产业配套,公司销售采用终端客户直销的模式,由销售部负责公司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潜在客户的开发。下游客户对湿电子化学品有较高质量要求,对供应商选择有较为严格的筛选、考核体系。公司成功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一般都需要经历现场考察、送样检验、
技术研讨、需求回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生产、售后服务评价等环节。为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供应,一旦通过下游客户的认证,公司会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客户选择和产品销售方面,以开拓各领域内重点大客户为主,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为重点的发展策略,同时着力开拓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领域。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能够根据客户的生产工艺特点、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工艺设计、产品供应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供应商。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实力优势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超过90人的专业研发团队,在湿法电子化学品领域享有丰富的技术和研发经验。公司董事长殷福华先生拥有近30年的湿电子化学品研究、生产、管理经验。同时,公司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研发制度,与南京大学合作,子公司镇江江化微与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合作,共同就相关技术进行合作研发。该种合作能使公司接触到理论研究的最新前沿,保持公司技术研发的前瞻性。公司利用自身专业的研发团队,研发出具有国际水平产品的生产配方,先后有高效酸性剥离液、铝钼蚀刻液、低温型水系正胶剥离液、低张力ITO蚀刻液、高分辨率显影液、二氧化硅蚀刻液、钛-铝-钛金属层叠膜用蚀刻液等十三类产品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28项专利,其中44项为发明专利,83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公司承担了江苏省科技厅“高世代液晶平板用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中标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高精度铜蚀刻液重点项目”项目,将形成高世代液晶面板相关湿电子化学品的多项专利技术及应用,并被评为“电子材料专业十强企业”。2021年成功入选国家工信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022年公司功能性化学品销售额为53,383万元,毛利率为29.01%,比2021年提高5.3个百分点。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功能性化学品的研发,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工艺及配套服务优势
公司通过自主设计的一整套湿电子化学品生产工艺,并自主研发配置的满足规模化、专业化湿电子化学品生产流水线,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具备G2-G5等级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湿电子化学品规模化生产所需的纯化技术、混配技术、分析检测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另一方面,配方工艺是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中重要的工艺之一,是公司产品满足下游电子元器件生产制造工艺功能性需求的关键工艺技术。由于下游客户的工艺不同,生产流程不同,从而需要特定功能的湿电子化学品。公司利用自身专业的研发团队,研发出具有国际水平产品的生产配方。通过领先的配方工艺,公司的产品能够满足下游客户持续的功能性需求,是公司技术水平和配套能力的体现,也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竞争优势。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为半导体、平板显示及光伏太阳能等三大领域全系列湿电子化学品的供应企业之一。凭借多年的技术优势,公司在半导体及LED领域拥有中芯国际、长电科技、士兰微电子、华润微电子、华灿光电等知名企业客户;在平板显示领域拥有中电熊猫、中电彩虹咸阳、京东方、深天马、华星光电等知名企业客户;在太阳能领域拥有晶澳太阳能、韩华新能源、通威太阳能、中来光电等知名企业客户。上述客户均是各自领域的领先企业,成功进入优秀客户的供应链是公司技术实力的体现,也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4、产品齐全优势
作为国内产品品种最齐全、配套能力最强的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产品线较为丰富,目前有数十种湿电子化学品,产品能够广泛的应用到平板显示、半导体及LED、光伏太阳能等多个电子领域,同时能在清洗、光刻、蚀刻等多个关键技术工艺环节中应用,这使得公司产品能够很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是公司技术水平和配套能力的体现,也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竞争优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以半导体、平板显示为重点的经营格局,多元的业务格局为公司带来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5、核心团队优势
公司配有优质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营销团队和生产技术团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殷福华先生拥有近三十年的电子化学品研究、生产、管理经验,利用其丰富的经验引导公司的战略定位、产品研发、生产管理等环节。公司核心骨干成员均拥有十余年的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经验,引导公司的产品开发、销售网络建设、客户服务等工作。与此同时,公司还自主培养了专业工程技术队伍,建成了良好的人才梯队储备体系。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高端人才的储备,建立较好的人才储备梯队,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的发展。
6、服务地域优势
湿电子化学品对于纯度和清洁度要求极高,有效期短且大多为强酸和强碱,具有强腐蚀性,因此不适合远距离运输。随着下游电子产品快速发展,产品的工艺和生产流程差异性越来越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配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上游化学品企业需要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下游客户持续的功能性需求。
长三角地区一直是我国平板显示、半导体产业最核心的区域,已呈现出明显的集群效应。近年来,在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引导下,成都、西安等中西部地区的电子产业快速发展,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等产业集群化的布局愈发明显,彩虹、京东方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均在成都、西安等地设立生产基地。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镇江江化微位于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地段,可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快速响应长三角及安徽等地客户需求;公司子公司四川江化微位于成渝腹地的眉山市,紧靠成渝电子产业集群,可快速响应成都、重庆、西安等地客户的现地化需求。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162,336.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6%;营业成本678,543,665.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4%;毛利率27.75%,较上年同期增长5.60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779,548.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19%。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39,162,336.26 | 792,144,497.76 | 18.56 |
营业成本 | 678,543,665.59 | 616,646,016.92 | 10.04 |
销售费用 | 13,691,903.44 | 11,232,458.99 | 21.90 |
管理费用 | 87,609,912.38 | 54,998,122.16 | 59.30 |
财务费用 | 12,683,027.23 | 4,468,943.14 | 183.80 |
研发费用 | 46,528,148.89 | 36,215,561.31 | 28.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46,116.43 | -49,311,873.6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95,501.61 | -316,275,505.7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1,656,775.61 | 132,493,521.39 | 414.4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额较上期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量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量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部分项目完工,项目贷款利息转入财务费用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前期销售较长铺底资金回收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部分项目完工投入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收入和成本分析情况详见下表及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显示面板 | 413,647,744.08 | 304,169,358.67 | 26.47 | 15.82 | 6.37 | 增加6.54个百分点 |
半导体 | 472,375,528.79 | 330,356,000.70 | 30.06 | 22.89 | 16.51 | 增加3.83个百分点 |
太阳能电池 | 34,352,995.85 | 29,093,979.29 | 15.31 | 15.20 | 7.26 | 增加6.27个百分点 |
合计 | 920,376,268.72 | 663,619,338.66 | 27.90 | 19.32 | 11.23 | 增加5.2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超净高纯试剂 | 627,527,907.23 | 448,584,840.27 | 28.52 | 27.36 | 17.86 | 增加5.76个百分点 |
光刻胶配套试剂 | 292,848,361.49 | 215,034,498.39 | 26.57 | 5.11 | -0.44 | 增加4.1个百分点 |
合计 | 920,376,268.72 | 663,619,338.66 | 27.90 | 19.32 | 11.23 | 增加5.2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425,963,635.59 | 298,844,671.00 | 29.84 | 5.52 | -1.87 | 增加5.5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494,412,633.13 | 364,774,667.66 | 26.22 | 34.06 | 24.89 | 增加5.42个百分点 |
合计 | 920,376,268.72 | 663,619,338.66 | 27.90 | 19.32 | 11.23 | 增加5.2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920,376,268.72 | 663,619,338.66 | 27.90 | 19.32 | 11.23 | 增加5.2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包括:
1)国产湿电子化学品的发展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和平板显示两大行业,随着半导体国产化进程加速、显示面板产能向大陆地区转移等影响,中国集成电路、显示面板行业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市场对下游国产湿电子化学品的需求也得到了较大提升,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
2)公司品牌效应显现,建立了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公司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加快产品创新,凭借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报告期内实现大规模量产,产品种类亦不断增加,推动销售规模快速增长。3)公司新增产能有效消化,带动销售收入同步增长。公司主动调整产品销售结构,将半导体、平板显示领域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战略性调减光伏太阳能领域的业务规模,并将该领域的销售集中于行业内的优质客户。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超净高纯试剂 | 升 | 63,578,308 | 63,022,960 | 1,999,175 | 6.78% | 6.85% | 2.93% |
光刻胶配套试剂 | 升 | 24,268,910 | 24,302,627 | 628,362 | -6.06% | -6.45% | 36.85%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半导体 | 原材料 | 222,857,243.44 | 32.84 | 207,198,898.53 | 32.71 | 7.56 | |
包装材料 | 31,225,651.77 | 4.60 | 45,181,792.80 | 7.13 | -30.89 | ||
低耗 | 15,657,348.34 | 2.31 | 16,276,672.01 | 2.57 | -3.80 | ||
人工成本 | 17,496,938.76 | 2.58 | 15,949,816.56 | 2.52 | 9.70 | ||
制造费用 | 19,644,586.34 | 2.89 | 16,173,273.00 | 2.55 | 21.46 | ||
显示面板 | 原材料 | 243,564,639.75 | 35.89 | 267,286,320.92 | 42.2 | -8.88 | |
包装材料 | 2,996,276.53 | 0.44 | 4,354,999.35 | 0.69 | -31.20 | ||
低耗 | 7,648,916.51 | 1.13 | 8,789,245.26 | 1.39 | -12.97 | ||
人工成本 | 6,503,794.76 | 0.96 | 6,535,327.30 | 1.03 | -0.48 | ||
制造费用 | 24,640,713.01 | 3.63 | 14,303,896.56 | 2.26 | 72.27 | ||
太阳能 | 原材料 | 22,687,245.41 | 3.34 | 24,654,781.08 | 3.89 | -7.98 | |
包装材料 | 605,242.01 | 0.09 | 984,612.15 | 0.16 | -38.53 | ||
低耗 | 1,025,342.84 | 0.15 | 2,286,965.62 | 0.36 | -55.17 | ||
人工成本 | 853,292.23 | 0.13 | 1,612,511.80 | 0.25 | -47.08 | ||
制造费用 | 1,021,225.60 | 0.15 | 1,843,355.82 | 0.29 | -44.6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 | 本期金额较上 | 情况 说明 |
比例(%) | 成本比例(%) | 年同期变动比例(%) | |||||
超净高纯试剂 | 原材料 | 316,106,852.55 | 46.57 | 296,267,647.11 | 46.77 | 6.70 | |
包装材料 | 28,631,967.06 | 4.22 | 42,726,113.69 | 6.75 | -32.99 | ||
低耗 | 20,302,310.97 | 2.99 | 21,451,981.64 | 3.39 | -5.36 | ||
人工成本 | 19,779,173.89 | 2.91 | 18,251,934.72 | 2.88 | 8.37 | ||
制造费用 | 28,038,252.10 | 4.13 | 23,485,888.85 | 3.71 | 19.38 | ||
光刻胶配套试剂 | 原材料 | 173,002,276.05 | 25.49 | 202,872,353.42 | 32.03 | -14.72 | |
包装材料 | 6,195,203.26 | 0.91 | 7,795,290.62 | 1.23 | -20.53 | ||
低耗 | 4,029,296.72 | 0.59 | 5,900,901.25 | 0.93 | -31.72 | ||
人工成本 | 5,074,851.85 | 0.75 | 5,845,720.94 | 0.92 | -13.19 | ||
制造费用 | 17,268,272.86 | 2.54 | 8,834,636.53 | 1.39 | 95.4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原材料、包装材料、低耗品、人工成本及水、电、汽等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子公司四川江化微和镇江江化微陆续投产,制造费用增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981.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9.7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496.2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6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13,691,903.44 | 11,232,458.99 | 21.90 | 主要系销售量增长所致。 |
管理费用 | 87,609,912.38 | 54,998,122.16 | 59.30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46,528,148.89 | 36,215,561.31 | 28.48 | 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2,683,027.23 | 4,468,943.14 | 183.80 | 主要系子公司部分项目完工,项目贷款利息转入财务费用所致。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6,528,148.8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46,528,148.8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9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9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9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1 |
本科 | 42 |
专科 | 38 |
高中及以下 | 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46,116.43 | -49,311,873.67 | 不适用 | 主要系前期销售较长铺底资金回收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95,501.61 | -316,275,505.73 | 不适用 | 主要系子公司部分项目完工投入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1,656,775.61 | 132,493,521.39 | 414.48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所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98,560,258.27 | 34.63 | 292,703,078.05 | 13.02 | 241.15 | 主要原因系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90,000,000.00 | 4.00 | -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6,855,924.35 | 2.32 | 14,004,516.74 | 0.62 | 377.39 | 主要系本期末短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存货 | 68,215,444.20 | 2.37 | 50,347,132.93 | 2.24 | 35.49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长,本期末备货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9,757,372.49 | 0.34 | 541,116.29 | 0.02 | 1,703.19 | 主要系本期末待抵扣进项税较上期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1,134,620,787.96 | 39.34 | 452,930,314.32 | 20.15 | 150.51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148,673,470.23 | 5.16 | 803,117,928.44 | 35.72 | -81.49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255,048.76 | 0.04 | 574,210.69 | 0.03 | 118.57 | 主要系租赁备用周转仓库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611,613.69 | 0.89 | 9,403,395.05 | 0.42 | 172.37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556,553.08 | 0.30 | 114,726,128.55 | 5.10 | -92.54 | 主要系子公司预付长期设备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70,066,180.56 | 2.43 | 235,240,812.50 | 10.46 | -70.22 | 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
应付票 | 15,922,231.63 | 0.55 | 87,415,946.64 | 3.89 | -81.79 | 主要系减少开具银行承 |
据 | 兑汇票所致。 | |||||
应付账款 | 194,640,367.97 | 6.75 | 287,980,345.13 | 12.81 | -32.41 | 主要系子公司筹建完成供应商欠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89,190.80 | 0.02 | 484,761.87 | 0.02 | 42.17 | 主要系待报销款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847,463.60 | 4.26 | 38,766,696.90 | 1.72 | 216.89 | 主要系子公司项目贷款未来一年内需还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274,376,369.45 | 9.51 | 392,725,361.93 | 17.47 | -30.14 | 主要系子公司归还部分项目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476,531.02 | 0.02 | - | 0 | 主要系公司租赁备用周转仓库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293,685,453.76 | 10.18 | - | 0 | 主要系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于投资协议中约定公司回购义务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7,848.24 | 0.02 | - | 0 | 主要系税务政策性的相关设备折旧一次性加计扣除所致。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96,644,037.00 | 10.29 | 195,972,241.00 | 8.72 | 51.37 |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所致。 |
资本公积 | 811,390,973.23 | 28.14 | 516,465,052.33 | 22.97 | 57.10 |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12,100,967.91 | 7.35 | -1,904,719.18 | -0.08 | 不适用 | 主要系子公司引进新股东增加投资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922,231.63 | 获取银行授信质押的货币资金 |
固定资产 | 108,824,546.33 | 获取银行授信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在建工程 | 57,536,411.59 | 获取银行授信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无形资产 | 12,853,488.41 | 获取银行授信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195,136,677.96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其固定资产(不动产权证编号“2022彭山区不动产第0005332号至第0005332号”、“2022彭山区不动产第0005336号至第0005345号”)及在建工程(“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眉山项目))以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证编号“川(2018)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10432号”)为抵押,获取银行借款57,305,527.94元,期限六年,参见附注七/注释26.长期借款。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中的相关。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行业支持政策与规划具体如下:
序号 | 法律法规 | 颁布机构 | 颁布/实施日期 | 主要内容 |
1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 国务院 | 2006.02 | 《规划纲要》确定了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大型飞机、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十六个重大专项,完成时限为十五年左右,这些重大专项是我国到2020年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专项“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的内容和目标分别:重点进行45-22纳米关键制造装备攻关,开发32-22纳米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 工艺、90-65纳米特色工艺,开展22-14纳米前瞻性研究,形成65-45纳米装备、材料、工艺配套能力及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进一步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装备和材料占国内市场的份额分别达到10%和20%,开拓国际市场。 |
2 | 《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 | 原信息产业部 | 2006.08 | 重点发展与元器件性能密切相关的半导体材料、……电池材料……在电子装备及元器件中用于支撑、装联和封装等使用的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及各种复合材料等 |
3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2008.04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包含“电子化学品: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用化学品;印刷线路板生产和组装用化学品;显示器件用化学品。印制电路板(PCB)加工用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等” |
4 |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 国务院 | 2011.02 | 在基础软件关键材料芯片设计等领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研发项目 |
5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 | 发改委 | 2011.06 | 鼓励类产业目录:第十一条石化化工“14、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以及第二十八条信息产业“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
序号 | 法律法规 | 颁布机构 | 颁布/实施日期 | 主要内容 |
6 | 《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工信部 | 2011.12 | “十二五”期间石化和化学工业的整体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将发展“功能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新型专用化学品等高端产品”,将“高性能电子化学品、无卤阻燃剂、低汞/无汞催化剂等”作为“十二五”高端石化化工产品发展重点。同时指出,在化工新材料与新型专用化学品领域,将“鼓励有实力的化工新材料与新型专用化学品生产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企业规模,促进产品开发,形成若干个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 |
7 | 《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二五”规划》 | 工信部 | 2012 | 将超高纯度试剂列入重点发展任务 |
8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2014.06 | 加速发展集成电路制造业。……加快45/40nm 芯片产能扩充,加紧32/28nm芯片生产线建设,迅速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加快立体工艺开发,推动22/20nm、16/14nm 芯片生产线建设。……以工艺能力提升带动设计水平提升,以生产线建设带动关键装备和材料配套发展。 |
9 | 《2014-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 工信部、发改委 | 2014.10 | 推动显影液、蚀刻液、酸性化学试剂等电子化学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
10 | 《2016年工业强基工程项目》 | 工信部、财政部 | 2016.06 | 涵盖“高精度铜蚀刻液”工程项目 |
1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16.08 | 重点任务中,提出“围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高端需求,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 成立若干新材料产业联盟,增强新材料保障能力”。 |
12 |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 国务院 | 2016.08 | 整个规划中,电子信息产业被多次提及。 |
13 |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2016.10 | 发展化工新材料主要任务中,电子化学品被列为创新发展工程的重点。具体是发展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重点发展PPT级高纯试剂。 |
14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12 | 电子信息用化学品位列“新材料提质和协同应用工程”中。 |
15 |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科技部 | 2017.04 | 发展重点中提出,石油与化工材料技术中重点发展基础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绿色制造,清洁汽柴油生产关键技术,合成树脂高性能化及加工关键技术,合成橡胶高性能化关键技术,绿色高性能精细化学品关键技术,特种高端化工新材料等。 |
16 | 《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 | 2017.12 | 重点任务中明确,大力发展绿色产品,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橡胶及弹性体、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 |
17 |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国家新材 | 工信部、财政部 | 2017.12 |
序号 | 法律法规 | 颁布机构 | 颁布/实施日期 | 主要内容 |
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 | ||||
18 | 《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 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 2018.10 | 行动目标中指出,石化化工行业:大宗基础有机化工原料、重点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
19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发改委 | 2019.10 | 鼓励类: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
20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 工信部 | 2019.11 | 涵盖产品:环保水系剥离液、超高纯化学试剂 |
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两会 | 2021.03.12 | 科技前沿领域攻关,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工具、重点装备和高关键材料研发 |
22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 2021.03.16 | 对下列情形,免征进口关税: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 |
23 |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 2021.03.31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LED显示器件,下同)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模式详见本节“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公司行业地位详见本节“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模式详见本节“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超净高纯试剂 | 专用化学品 | 磷酸、硝酸、氢氟酸等 | 半导体、平板、太阳能、LED等 | 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
光刻胶配套试剂 | 专用化学品 | 二乙二醇单丁醚、剥离液回收液等 | 平板、半导体、太阳能、LED等 | 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非常注重技术的创新和研发,通过产品品质提升和新型功能性产品的研发来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技术创新主要通过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技术创新主要从以下四大方向进行:
1)紧盯国际主流技术趋势。目前,国内湿电子化学品的技术水平整体落后国际先进水平,国外电子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也领先于国内,所以国外先进湿电子化学品的技术发展方向有着较好的借鉴意义。公司研发部下设信息收集中心收集国际技术动态信息,然后通过引进吸收和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规模化生产,满足客户的需求。
2)贴近市场,实现满足客户功能性需求的产品研发。由于电子产业发展速度非常快,产品更新换代也很快。新产品的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都会发生变化,这就需要湿电子化学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满足功能性的需求。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非常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高效的沟通,公司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客户的新需求,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快速响应,满足客户的新需求。
3)前瞻性的自主研发。公司董事长殷福华先生拥有近30年的电子化学品研究、生产、管理经验,公司核心的研发和营销人员都有较好的行业经验。公司会根据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国家的环保标准、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进行前瞻性的自主研发,以保持行业持续的领先地位。
4)产学研合作研发,实现技术创新。公司南京大学、江苏大学等均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就相关技术进行合作研发。该合作既有利于公司贴近市场需求,又能使公司接触到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湿电子化学品按生产工艺流程分,主要分为纯化类产品和混配类产品,分别由纯化工艺和混配工艺完成。纯化工艺是使公司产品等级达到国内领先、国际标准的保证,混配工艺是使公司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功能性需求的关键技术。纯化工艺的核心是提纯技术和分析检测技术,混配工艺的关键在于配方。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公司两大关键技术工艺基本为精密控制下的物理反应过程,较少涉及化学反应过程,公司生产环节不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的情况。
公司的纯化工艺是先将原料通过预处理后,再进行过滤、提纯处理。提纯技术是公司产品等级的重要技术。在整个过程中,分析检测技术是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很多工艺处理之后都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公司纯化工艺流程简要示意图:
公司混配工艺是将纯化成品经过检测后,再进行过滤、精密混配等重要工艺完成。混配的关键在于配方,而配方的获得需要进行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同时需要对产品不断的调配、试制、测试。公司混配工艺流程简要示意图: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江阴江化微 | 9万吨/年 | 91.71 | 已投产 | - | - |
镇江江化微 (镇江一期项目) | 5.8万吨/年 | 76.55 (硫酸、氨水项目) | 年产22.8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各类高端电子化学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镇江项目),目前硫酸、氨水已验收,盐酸处于验收阶段。 | 82,191.77 | 预计2023年5月验收投产 |
四川江化微 (四川一期项目) | 6万吨/年 | 31.67 | 已投产 | - | - |
四川江化微 (四川二期项目) | 3.2万吨/年 | - | 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眉山项目)于2023年2月验收投产 | 5,753.64 | 于2023年2月验收投产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四川江化微公司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于2021年12月26日取证投产,目前生产平稳。
2、报告期内,镇江江化微年产22.8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各类高端电子化学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中的硫酸、氨水已于2022年5月验收通过,正式投产。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能结构分为平板产能、半导体产能和太阳能产能等。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半导体和平板客户销售,缩减毛利率相对低的太阳能产能。同比2021年度,公司优化了产能结构,特别是盈利能力强的半导体产能结构占比得到进一步提高。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磷酸 | 直接采购 | 银行转账 | 25.76% | 9,547.63吨 | 9,537.33吨 |
NMP | 直接采购 | 银行转账 | -14.86% | 951.96吨 | 943.98吨 |
BD | 直接采购 | 银行转账 | -27.70% | 3,736.3吨 | 3,543.61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营业成本随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呈同向增减。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直接采购 | 电汇 | 12.7 | 7,426,800度 | 7,426,800度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报告期内,价格同比上升,促使营业成本上涨。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会在确保原材料日常库存量的情况下,根据市场行情,针对短期内价格大幅上涨的原材料,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友好协商,提前锁定部分低价原料,降低原料采购成本,减少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4、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显示面板 | 413,647,744.08 | 304,169,358.67 | 26.47 | 15.82 | 6.37 | 6.54 | |
半导体芯片 | 472,375,528.79 | 330,356,000.70 | 30.06 | 22.89 | 16.51 | 3.83 | |
太阳能电池 | 34,352,995.85 | 29,093,979.29 | 15.31 | 15.20 | 7.26 | 6.27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920,376,268.72 | 19.32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四川江化微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 否 | 增资 | 192,324,562.67 | 100% | 是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否 | 2022年03月22日 | www.sse.com.cn | |
镇江江化微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 否 | 增资 | 117,500,000.00 | 60% | 是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否 | 2022年03月05日 | www.sse.com.cn | |
四川江化微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 否 | 增资 | 56,000,000.00 | 100% | 是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否 | 2022年12月15日 | www.sse.com.cn | |
合计 | / | / | / | 365,824,562.67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公司于2022年03月0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债权转换方式对镇江江化微增资。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增资完成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将持有镇江江化微40%的股权,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60%。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投资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包装材料、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料、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卫生用品、玻璃制品、办公用品、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0.00 | 100.00 | 6,503.90 | 282.18 | 26.50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0,000.00 | 60.00 | 96,937.43 | 53,505.09 | -4,631.82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000.00 | 100.00 | 37,134.51 | 28,068.17 | -638.12 |
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从事电子材料科技领域内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520.00 | 84.50 | 66.69 | 66.69 | -9.46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格局
(1)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电子工业材料协会统计,当前世界湿电子化学品的竞争格局如下:
第一块市场份额,是由欧美传统老牌企业(包括它们在其他地区开设的工厂所创的销售额)所占领,其市场份额(以销售额计)约为31%,主要生产企业有德国巴斯夫(BASF)、E-Merck、美国杜邦、霍尼韦尔、慧瞻、应特格等。第二块市场份额,是约有29%的市场份额由日本的十家左右生产企业所拥有,主要包括关东化学公司、三菱化学、京都化工、日本合成橡胶、住友化学、和光纯药工业(Wako)、stella-chemifa公司等。市场其余部分可归为第三块市场份额,主要是中国台湾、韩国、中国大陆本土企业(即内资/合资企业)所占领,约占全球市场总量的39%。
余下1%的市场份额由其它国家、地区(主要指亚洲其它国家、地区的企业)所有。
中国台湾(台湾东应化股份有限公司、联仕电子化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鑫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韩国(东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东进世美肯科技有限公司等)、中国大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润玛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的湿化学品生产企业,近两三年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及产品销售额都得到快速发展或增长。随着集成电路产业及OLED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在新建产线方面,各厂商更加注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本国材料供应商得到了更多验证导入的机会,中国台湾、韩国、中国大陆等企业整体市场占有率预计未来会平稳上升。
下图所示为2021年全球湿化学品市场格局情况。图中所指各国家/地区企业,是包括它在国内外开设的企业,“中国大陆企业”,是仅指在中国大陆的内资企业(含内资控股)。
2021年全球湿化学品市场格局(按销售额计)(来源: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2)中国大陆竞争格局
由于我国湿电子化学品行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与世界领先水平有一定的距离。国内竞争水平大致可分为高端应用领域竞争与低端应用领域竞争两部分。
其他中国台湾企业
1%
16%
32%
10%
12%
29%
在低端湿电子化学品应用领域(太阳能电池、分立器件等),国内较多企业均已掌握相关生产技术,竞争较为激烈,参与者也基本是国内的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例如太阳能领域湿电子化学品基本由国内企业供应,内资企业在低代线面板用湿电子化学品市场中占有率超过80%。在高端湿电子化学应用领域,外资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国内具备相应技术水平的企业将直接面对外资企业的竞争。由于具备本土化生产、性价比高、供应稳定的优势,不少国内企业从外资企业手中抢占了部分市场。整体来看,国内企业如能在研发、生产技术上有所突破,半导体、新型显示面板等领域具有巨大的替代进口空间。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同时为4.5代线、5代线、5.5代线、6代线、
8.5代线、10.5代线平板显示生产线规模化供应湿电子化学品的能力和经验,公司在高世代线平板显示领域湿电子化学品的竞争中成功开发了水系正胶剥离液、钛-铝-钛蚀刻液、过氧化氢清洗剂、高端金属膜蚀刻液等产品;公司G3等级硫酸、过氧化氢、异丙醇、低张力二氧化硅蚀刻液、钛蚀刻液成功进入国内6寸晶圆、8寸先进封装凸块芯片生产线,实现进口替代。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G4产品实现量产,公司在上述领域取得了先发优势,为公司带来一定的价格优势和更多业务机会。2022年镇江江化微G5等级硫酸、氨水投产,公司产品将切入逻辑芯片和存储芯片客户,真正实现最高等级湿电子化学品国产化替代,切实解决集成电路材料的“卡脖子”问题。公司在技术水平、产品品质、整体配套能力、市场品牌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处于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企业中第一阵营。随着中国企业湿电子化学品基础研究的加强,包括江化微在内的一批民族企业已经突破了跨国企业的技术垄断,开始向国内电子生产企业提供质量稳定、高规格的湿电子化学品,实现进口替代。掌握了湿电子化学品生产技术后,国内企业的成本优势、地域优势、合作研发优势、快速交货优势得以迅速体现,从而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二、行业发展趋势
(1)进口替代趋势
半导体行业对超净高纯试剂的纯度要求相比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其他行业最高,主要集中在SEMI G3-G5标准,与集成电路等半导体产业技术发展需求相一致。平板显示市场一般对纯度的要求集中在SEMI G2-G3标准;光伏电池市场的要求最低,主要集中在SEMI G1标准。壁垒最高的光刻胶产品主要被日本和欧美企业垄断,日本企业占据全球80%的市场份额。
国内外技术水平差距是主要原因。目前国外湿电子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实现SEMI G5标准产品的量产,而国内主流产能仍停留在SEMI G2-G3标准。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中国大陆6寸及以下晶圆加工用湿电子化学品的国产化率已提高到82%,而8寸及以上晶圆加工市场用的国产化率近年来缓慢增长至20%左右,整体半导体晶圆制作用湿电子化学品的平均国产化率约为26%(按销售供应量计算)。目前,国内生产超净高纯试剂的企业中能够达到国际标准并且有一定生产量的企业逾三十余家,而其中仅少数企业掌握部分SEMI G3级以上标准产品的生产技术。未来伴随半导体、平板显示等下游产能向国内转移,国内领先的湿电子化学品企业急需抓住机遇,通过发展打破国外垄断,实现SEMI G4-G5级湿电子化学品在下游应用领域中的进口替代。
(2)下游重点应用领域发展趋势
我国正积极承接全球第三次半导体产业转移,集成电路市场保持高速增长。同时,高世代线是国家产业重点支持的显示技术领域,以京东方、华星光电、中电熊猫等为代表的大陆厂商加速布局8.5代线及以上LCD平板显示产线。随着2018年多条高世代线的正式投产,2019年起国内高世代平板显示预计将进入持续放量阶段。半导体和平板显示的湿法工艺制程中,需要大量通用性的超净高纯试剂和功能性的光刻胶配套试剂。随着国内半导体和平板面板行业的增长以及湿电子化学品技术的提高,我国配套的湿电子化学品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近年来电子信息技术和智能通讯技术发展迅速,各类智能化、网络化和移动化的便携消费电子、工业电子、汽车电子等产品不断迭代更新,而新一代网络通信、物联网、云计算、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更成为半导体和平板显示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共同推动全球半导体和平板显示行业持续发展。随着国内半导体和平板显示产品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投资周期,为相关配套材料行业提供了良好市场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发展战略分为两个领域:一是内生发展,对内公司将深耕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专注于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步骤、分层次的进入电子化学品相关领域,致力于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化学品企业,为国内的电子工业提供高端配套电子化学品材料。公司将以技术为先导,自主研发、与客户共同研发及“产学研用”相结合,不断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以服务为依托,秉持“为客户提供价值”及“同客户共同成长”的理念,逐步增强综合配套服务能力。最终成为国际电子化学品研发的引领者和高端配套服务提供商。二是外延拓展,对外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对上下游有价值的企业进行收并购,形成协同优势,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将通过镇江江化微和四川江化微两大基地建设新增湿电子化学品的产能。
目前四川江化微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于2021年12月26日取证投产,目前生产平稳,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已于2023年3月验收通过正式投产。
镇江江化微年产22.8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各类高端电子化学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中的盐酸项目预计于2023年5月份验收通过,镇江江化微一期项目5.8万吨产能将正式形成,二期项目预计10万吨产能,也在积极布局筹建中。
江阴江化微目前已形成9万吨/年的产能,未来公司将利用自身品牌效应及规模优势,结合企业在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丰富经验,加大产品推广力度,进一步加深跟国内知名客户的合作,提升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及市场影响力。
2、技术开发及产品创新计划
公司采用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一支具备国际视野、熟谙化学品发展规律、精通下游应用的高水平工程技术研发队伍;加强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人才投入、设备投入,争取建成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国内一流的湿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
在既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和工艺改进,逐步掌握12英寸晶圆及高世代面板所需湿电子化学品的生产技术,实现上述高端产品领域对进口产品的替代。
电子化学品素有“一代产品、一代材料”的发展规律。公司将紧密结合客户需求,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及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深刻理解,通过自主研发、同客户合作研发以及“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开发具备特定功能的新型功能性材料,应用于客户的某些特定需求或新的生产工艺对新材料的需求,紧跟市场发展的趋势。
3、综合配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湿电子化学品基于其超净高纯的特点,在分装、运输、搬运、使用过程中均要避免与外界的直接接触,客户在应用湿电子化学品进行生产时,化学品的流转亦要在密闭的环境下进行。国际领先的做法为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在用量较大的客户处建设CMS系统,直接对接本方的物流设备及客户的化学品供应设备,实现化学品的自动补给。
江化微逐渐构建与客户共赢的销售网络和终端渠道体系,针对重点客户建设与其生产线自动对接的CMS,公司的产品通过槽罐车运至客户处后,通过专用接口直接输送至客户的化学品流转系统,实现生产线上化学品的自动补给。
上述服务能力的提升大大提高客户对江化微产品的依存度,江化微可密切同客户的合作关系,获取稳定的产品需求,实现同客户的共同成长。
4、经营模式及市场推广方式的创新计划
公司将不断拓宽同产业链上下游的市场主体及国内外同行的合作方式,进行经营模式创新的尝试。对于行业内的高端产品,由于有较高的进入门槛,下游客户亦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公司可采取为国际领先企业贴牌生产的方式逐步进入。
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市场推广的力度,树立起江化微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龙头企业的品牌形象,通过产品推介会、样品送试、合作研发等方式不断加强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不断巩固国内领先地位的同时使公司具备同外资领先企业同台竞争的实力。
公司通过二十年的经验积累,已掌握了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内核心的纯化技术、精密混配技术、精密检测分析技术、产品包装技术等,也突破了设备条件对高端产品生产的局限,并具备了
业内领先的大生产技术;高端领域的客户认可及市场推广成为目前江化微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及市场推广方式,公司将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实现更大的发展。
5、向相关领域延伸扩展
公司已搭建起了完善的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业务体系,通过技术、业务经验、客户资源、市场品牌等方面的积累已在行业中建立起了领先的市场地位。为了能够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和未来盈利能力,公司未来还将在其他电子化学品领域延伸扩展。
6、进一步加大高端产品的代工业务
为了充分实现公司现有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平台的价值,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拓展具有较好价值的业务机会,公司将加大力度开展高端电子化学品的代工业务。通过为高端电子化学品提供代工服务,可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帮助公司提升技术水平,掌握高端电子化学品的发展方向。通过代工业务合作帮助公司掌握高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制造、技术、质量、应用等技术及管理经验,为后续尽早大批量进入下游高端电子产品生产线打下基础,更好的实现高端电子化学品国产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与经济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芯片、太阳能电池等电子产品的配套化学品,属于电子信息与化工行业交叉领域,因此宏观经济波动会对公司产品需求和产品价格产生重要影响。目前国际经济复苏进程分化加剧对国内经济增长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国内经济的焦点从增长速度转向增长质量,经济增速预计有所放缓。如果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贸易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我国在各大政策规划文件中,明确了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是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其相关的配套高纯化工材料也是未来重要的发展领域,同时监管机构在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以指导行业健康发展。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踪国内外监管政策,并根据监管要求调整经营战略和提升管理水平,适应各个市场的政策、法规变化,其经营生产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具有较强竞争能力且与公司部分产品相似的企业。随着国内湿电子化学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对未来的良好预期,国内现有的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势必不断加大投入,以提升自身竞争力,从而导致市场竞争的加剧。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有着较高的技术壁垒、客户壁垒、规模与资金壁垒和资质壁垒,但随着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盈利能力的不断体现、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不排除有一定技术积累、较大资金规模、较强市场号召力的相关企业进入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加入竞争。因此,公司未来有可能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的加剧将对公司的产品定价、客户维护、技术保密、人员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
(2)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布局合理,长期以来坚持分散风险、广泛布局、重点突破的经营理念,在显示面板、半导体芯片、太阳能电池等领域的湿电子化学品均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目前已形成了以显示面板、半导体芯片为重点,以太阳能电池为辅助,共同拉动公司发展的经营格局。下游领域的产业变化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盈利水平有较大的影响。如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将引起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波动,未来可能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3)重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包括氢氟酸、异丙醇、硝酸、氢氧化钾、四甲基氢氧化铵、无水乙醇、双氧水、硫酸、氢氧化钠等),大部分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但原材料的价格会受原油、煤炭及采矿冶金、粮食等行业相关产品价格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3、安全、环保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虽然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配方性的混配工艺,生产过程的污染较少,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近年来,虽然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了良好的控制和治理,但是随着国家可持续经营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环保治理成本不断增加。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也会相应增加,对于“三废”的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湿电子化学品中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有易燃、易爆、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核心技术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目前,公司依靠先进的技术工艺,能够生产符合市场和客户要求的产品,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较好的盈利水平。若公司的研发方向、研发能力无法适应湿电子化学品行业乃至整个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或研发人员发生较大流失,公司可能失去技术领先的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以及研发阶段的多项产品和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若公司约束及保密机制不能伴随着公司的发展而及时更新,发生核心技术泄露,导致在某些产品类别上丧失竞争优势,将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5、企业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对高水平研发、营销、管理、财务人才的需求大幅上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大,特别是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如果公司现有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力争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形成规范、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目前尚无关联交易发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执行,各位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正确行使权利。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强化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避免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发生。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通过建立电话热线与投资者保持联系,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信、来访,以即时解答,信件复函等方式进行答复,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淄博星恒途松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做出承诺。
(一)确保江化微人员独立
1、保证江化微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江化微专职工作,不在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江化微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江化微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确保江化微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江化微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江化微的资产全部处于江化微的控制之下,并为江化微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江化微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江化微的资产为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确保江化微的财务独立
1、保证江化微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江化微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江化微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江化微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江化微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江化微依法独立纳税。
(四)确保江化微机构独立
1、保证江化微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江化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江化微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确保江化微业务独立
1、保证江化微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规范管理与江化微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01月26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01月27日 | 详见《江化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03月21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03月22日 | 详见《江化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04月0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04月09日 | 详见《江化微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04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04月28日 | 详见《江化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06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06月24日 | 详见《江化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殷福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5 | 2010.10.10 | 2026.1.12 | 50,601,062 | 49,336,370 | -1,264,692 | 股份协议转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28.35 | 否 |
马瑞辉 | 副董事长 | 男 | 58 | 2023.1.13 | 2026.1.12 | - | 否 | ||||
娄刚 | 副董事长 | 男 | 49 | 2023.1.13 | 2026.1.12 | - | 否 | ||||
徐啸飞 | 董事 | 男 | 37 | 2023.1.12 | 2026.1.12 | - | 否 | ||||
姚玮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62 | 2016.12.15 | 2026.1.12 | 199,409 | 194,432 | -4,977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133.00 | 否 |
殷姿 | 董事 | 女 | 32 | 2019.12.25 | 2026.1.12 | 21.89 | 否 | ||||
董毅 | 独立董事 | 女 | 38 | 2023.1.12 | 2026.1.12 | - | 否 | ||||
承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19.12.25 | 2026.1.12 | 6.00 | 否 | ||||
王宏涛 | 独立董事 | 男 | 38 | 2023.1.12 | 2026.1.12 | - | 否 | ||||
郭海凤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2 | 2023.1.13 | 2026.1.12 | - | 否 | ||||
徐杨 | 监事 | 女 | 34 | 2023.1.12 | 2026.1.12 | - | 否 | ||||
何美亚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3 | 2010.10.10 | 2026.1.12 | 28.76 | 否 | ||||
邵勇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17.8.19 | 2026.1.12 | 124.50 | 否 | ||||
朱永刚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17.8.19 | 2026.1.12 | 108.41 | 否 | ||||
费祝海 | 财务总监 | 男 | 49 | 2020.5.22 | 2026.1.12 | 68.77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2.10.28 | 2026.1.12 | 否 | ||||||||
唐艳 | 董事 | 女 | 52 | 2013.12.22 | 2023.1.12 | 3,083,807 | 3,052,548 | -31,259 | 资本公积金转 | 43.57 | 否 |
(离任) | 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 ||||||||||
徐作骏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6.12.15 | 2023.1.12 | 6.00 | 否 | ||||
李专元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9.12.25 | 2023.1.12 | 6.00 | 否 | ||||
顾胜霞 (离任)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0 | 2019.12.25 | 2023.1.12 | 27.20 | 否 | ||||
朱龙 (离任) | 监事 | 男 | 41 | 2010.10.10 | 2023.1.12 | 18.43 | 否 | ||||
汪洋 (离任)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18.2.8 | 2022.10.28 | 68.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53,884,278 | 52,583,350 | -1,300,928 | / | 788.8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殷福华 | 1968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12月至2001年8月,任职于江阴市化学试剂厂,副厂长;2001年8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
马瑞辉 | 196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2013年,任职于淄博市财政局;2014年至今任职于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 |
娄刚 | 1974年6月生,中国香港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本科学历。2015年于清华大学五道口研究生院取得金融EMBA硕士学历。1997年5月至1998年5月于LG证券任高级分析师;1998年5月至2000年7月于邓普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投资分析员;2000年7月至2001年8月于夏商投资咨询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11年6月于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兼中国策略师;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于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 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于恒睿金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于恒睿铂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目前担任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娄刚先生长期从事国际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工作。 |
徐啸飞 | 198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枣庄支公司;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任职于枣庄市立医院,2016年8月至今,任职于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目前担任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本公司董事。 |
姚玮 | 196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无锡华晶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阴市润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在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
殷姿 | 1991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14年起任职于本公司,目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管理中心部长、总经办部长,董事。 |
董毅 | 198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学博士。2007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2012年博士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学专业,2012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2016年4月至今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
承军 | 198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江苏省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政协江阴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江阴市工商联第十届执委会执委、南京市江阴商会理事。2014年任国信证券江阴营业部总监,2015年任长城证券江阴营业部副总,2016年至今2018年6月任长城证券江苏分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经理,2018年7月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童卫路证券营业部企业融资部总经理。2021年4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融资事业部高级副总裁,2019年6月17日—2022年5月20日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王宏涛 | 1985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9月至2016年8月,于山东齐阳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任院长;2016年10月至今任职于山东齐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王宏滔先生长期从事新材料、高端绿色化工、精细化工、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目前担任山东齐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
郭海凤 | 198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任职于兰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2005年9月至2016年8月任职于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务为财务主管;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淄博市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为财务部负责人;2018年至今任职于淄博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目前职务为审计法务部副主任,并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何美亚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华西毛纺集团织布厂,2002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班长、组长、副主管、主管,目前担任本公司制造中心副部长兼PMC车间主任、监事。 |
徐杨 | 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工程学硕士学历。2015年07月加入江化微,历任江化微公司研发工程师、平板研发部副部长、平板研发部部长、2021年3月担任研发部部长,2023年2月担任研发中心副总监。徐杨女士长期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等技术研发、技术支持以及研发团队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及管理经验,目前担任本公司监事。 |
邵勇 | 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4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质量部主管、质量部副部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目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 |
朱永刚 | 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3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0月份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无机车间主任、制造厂副厂长、运行总监、总经理助理兼制造厂厂长。目前担任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本公司副总经理。 |
费祝海 | 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96年9月至1999年4月,任江苏宏大装饰绒有限公司成本会计;1999年5月至2002年6月,任江苏盐城国际妇女时装有限公司成本主管;2002年7月至2007年9月,任江苏贝克吉利尼护肤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物流经理;2007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南京瑞亚挤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7年9月,任 |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江苏乐能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信息化总监,目前担任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汪洋先生于2022年10月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费祝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唐艳女士、徐作骏先生、李专元先生、顾胜霞女士、朱龙先生届满离任。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殷福华 | 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10-19 | 至今 |
朱永刚 | 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10-19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马瑞辉 | 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马瑞辉 | 山东泰和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马瑞辉 |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4-07-31 | |
娄刚 | 恒睿铂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 2016-07 | |
娄刚 | 恒睿金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10 | |
娄刚 | 青岛智航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8-02 | |
娄刚 | 青岛哈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05 | |
娄刚 | 上海鹤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6 | |
娄刚 | 青岛赛捷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09 | |
娄刚 | 上海美达菲双语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2 | |
娄刚 | 优品汽车服务(山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1 | |
娄刚 |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
娄刚 | 淄博千鹤恒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 | |
娄刚 | 坤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9 | |
娄刚 | Everpine Global (HK) Limited | 董事 | 2015-11 | |
娄刚 | Everpine Global Co. Ltd | 董事 | 2015-10 | |
娄刚 | Everpine Global Management Co. Ltd. | 董事 | 2015-11 | |
徐啸飞 | 淄博齐锦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齐昆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齐岭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城运鸿建源(深圳)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
徐啸飞 | 淄博城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齐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徐啸飞 | 淄博千鹤恒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金路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市齐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
徐啸飞 | 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山东汇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山东三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山东纽澜地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市城市路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徐啸飞 | 山东文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中晟齐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徐啸飞 | 淄博峻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徐啸飞 | 山东齐建商砼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徐啸飞 | 山东高阳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徐啸飞 | 山东管仲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啸飞 | 淄博九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徐啸飞 | 山东金富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董毅 | 上海财经大学 |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6-04 | |
承军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融资事业部 | 高级副总裁 | 2021-04 | |
承军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6 | 2022-04 |
承军 |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1 | |
承军 |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2 | |
承军 |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6 | |
王宏滔 | 山东齐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王宏滔 | 大连海川云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宏滔 | 山东达奥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王宏滔 | 山东齐创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王宏滔 | 山东明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宏滔 | 山东海川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宏滔 | 淄博鼎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宏滔 | 山东淄菏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郭海凤 |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郭海凤 | 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郭海凤 | 淄博市齐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郭海凤 | 山东高阳建设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
郭海凤 | 淄博峻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郭海凤 | 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
郭海凤 | 淄博城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
郭海凤 | 山东金富矿业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
郭海凤 | 山东齐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郭海凤 | 淄博市康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郭海凤 | 山东三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
郭海凤 | 淄博市荣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郭海凤 | 淄博市荣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殷福华 | 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殷福华 | 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殷福华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邵勇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姚玮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
姚玮 | 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费祝海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
朱永刚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朱永刚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下属的薪酬委员会每年对公司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薪酬建议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管的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参见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合计788.8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汪洋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费祝海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秘书空缺,公司董事会聘任 |
马瑞辉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娄刚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徐啸飞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董毅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王宏滔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郭海凤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徐杨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唐艳 | 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徐作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李专元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顾胜霞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届满离任 |
朱龙 | 监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月1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4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13日 | 审议通过: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3月21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 | 2022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3月3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 | 2022年4月11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 | 2022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5月16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6月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 | 2022年9月15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2月14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2月16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殷福华 | 否 | 15 | 15 | 8 | 0 | 0 | 否 | 5 |
唐艳 | 否 | 15 | 15 | 8 | 0 | 0 | 否 | 5 |
姚玮 | 否 | 15 | 15 | 8 | 0 | 0 | 否 | 5 |
殷姿 | 否 | 15 | 15 | 8 | 0 | 0 | 否 | 5 |
徐作骏 | 是 | 15 | 15 | 8 | 0 | 0 | 否 | 5 |
承军 | 是 | 15 | 15 | 8 | 0 | 0 | 否 | 5 |
李专元 | 是 | 15 | 15 | 8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7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承军(主任委员)、殷福华、徐作骏 |
提名委员会 | 李专元(主任委员)、殷姿、承军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殷福华(主任委员)、姚玮、承军 |
战略委员会 | 徐作骏(主任委员)、唐艳、李专元 |
(2).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03月0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战略调整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就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外来可能面临的挑战做了深入调研和分析,为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了宝贵意见,并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03月11日 | 审议《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核查审议,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03月11日 | 审议《关于董事和高管的任职情况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核查审议,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20日 | 审议《关于聘任费祝海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核查审议,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2022年12月16日 | 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核查审议,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5).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03月11日 |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2022年04 | 审议《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 | 无 |
月27日 | 告的议案》 | 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
2022年08月26日 | 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0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0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75 |
销售人员 | 35 |
技术人员 | 174 |
财务人员 | 16 |
行政人员 | 103 |
合计 | 70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18 |
本科 | 146 |
大专 | 208 |
高中及以下 | 331 |
合计 | 70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并严格遵循按劳分配与绩效考核并重的原则,执行统一、规范的薪酬制度,紧密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按岗位、贡献取酬,稳步推进员工薪酬调整。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公司积极为员工建立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全体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益,建立完善员工福利保障制度。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全方位提高员工的能力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为重点,实行全员培训管理模式,实现培训全覆盖。通过采取内部知识共享和外部知识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传承公司文化、知识、经验,吸纳外部先进理念、知识、方法,提高员工能力素质,助推业务绩效提升。公司注重全员培训,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主要培训形式包括:1、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和技能培训,着力强化新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认同企业的价值观与文化;2、在岗员工技能晋级培训,着力培育一支以中高级工程师为核心的企业操作能手团队,促进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3、鼓励全体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继续教育深造,着力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与时俱进打造一支优秀的企业管理团队和科研团队;4、开展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与培训,着力培育有潜质的中青年干部成为企业的中坚力量,满足公司健康发展所需的人才需求;5、进一步完善企业培训教材的内容,使其更贴近实际,真正成为员工技能提高的工具书;6、公司管理人员外训计划,内部讲师队伍开发,逐步形成公司领导力体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注重现金分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以现金形式分红。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上述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的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和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合理角度出发,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的公积金
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应当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宜的建议和监督。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在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反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
(1)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监督。
8、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3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9、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未来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765,082.5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88,993,211股,转增后股本为385,637,248股。
本次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63%。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完善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办法,建立了目标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依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落实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根据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子公司失去控制的现象。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12.0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江阴江化微于2022年11月18日获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7日。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 |
氨 | 1.16mg/m?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物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 | 0.05 | 0.073 |
硫酸雾 | 0.42mg/m? | 0.015 | 0.03 | |
氟化物 | 0.41mg/m? | 0.08 | 0.207 | |
氮氧化物 | 1.45mg/m? | 0.23 | 0.464 | |
非甲烷总烃 | 0.65mg/m? | 0.2 | 2.235 | |
氯化氢 | 2.13mg/m? | 0.07 | 0.199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容器清洗废水、洗气塔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含氮磷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其中含氮磷清洗废水与含氮磷的洗气塔废水一起收集后送三效蒸发处理,产生的蒸发结晶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存放,蒸发形成的冷凝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容器清洗废水、含氟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送周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氮磷废水、氟化钙污泥实现零排放,含氟废水及其他废水均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废水处置的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氮磷废水、氟化钙污泥实现零排放,含氟废水及其他废水均达标排放,具体情况如下:
环保设施名称 | 主要作用 | 处理能力 | 实际污染排放情况 |
调节池 | 处理其他废水 | 将氢氧化钠中和至PH值6-9 | 达标排放 |
三效蒸发装置 | 处理氮磷废水 | 分批集中蒸发处理 | 零排放 |
沉降池 | 处理含氟废水 | 加氯化钙沉降 | 达标排放 |
压滤机 | 压滤氟化钙污泥 | 外售综合利用 | 零排放 |
(2)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为各个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按照废气性质分为三氯氧磷生产废气、硝酸生产及硝酸罐装废气、氨水与氟化铵纯化及罐装废气、其它无机试剂纯化与罐装废气、其它含氮罐装废气、有机废气、实验室废气。各类废气按照废气种类分别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装置等净化装置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废气处置的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在经过处置后均达标排放,具体情况如下:
环保设施名称 | 主要作用 | 处理能力 | 实际污染排放情况 |
氨洗涤塔 | 处理含氨废气 | 稀硫酸洗涤吸收,20米排气筒排放 | 处理效率≥90%,达标排放 |
总酸洗涤塔 | 处理过氧化氢、氯化氢、氟化氢、废气 | 3%浓度的氢氧化钠洗涤吸收,20米排气筒排放 | 处理效率≥90%,达标排放 |
硝酸洗涤塔 | 处理氮氧化物废气 | 3%浓度的氢氧化钠三级洗涤吸收,20米排气筒排放 | 处理效率≥95%,达标排放 |
三氯氧磷洗涤塔
三氯氧磷洗涤塔 | 处理三氯氧磷废气 | 3%浓度的氢氧化钠洗涤吸收,20米排气筒排放 | 处理效率≥80%,达标排放 |
有机吸附塔
有机吸附塔 | 处理有机废气 | 活性炭吸附,20米排气筒排放 | 处理效率≥85%,达标排放 |
无机单酸调配、分装废气洗涤塔
无机单酸调配、分装废气洗涤塔 | 处理氮氧化物、乙酸、磷酸雾、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 | 3%浓度的氢氧化钠洗涤,15米排气筒排放 | 处理效率≥80%,达标排放 |
无机混酸复配、分装废气洗涤塔
无机混酸复配、分装废气洗涤塔 | 处理磷酸雾、硫酸雾、氯化氢、氟化氢 | 3%浓度的氢氧化钠洗涤吸收,15米排气筒排放 | 处理效率≥80%,达标排放 |
容器回收和储罐区无机废气洗涤塔
容器回收和储罐区无机废气洗涤塔 | 处理磷酸雾、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乙酸、氟化氢 | 3%浓度的氢氧化钠洗涤吸收,20米排气筒排放 | 处理效率≥80%,达标排放 |
(3)噪声
公司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输送泵、风机、空压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声级范围在75~90dB(A)。针对噪声,公司采用减振、隔声处理,厂区围墙隔声、绿化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处理。具体如下:
1)公司防噪音措施从源头开始,在设计和采购设备时,选择低噪音、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对主要可能产生噪声的设备的设计和采用的数据表中均明确要求噪声值不能高于85dB(A)。设备安装需按照规范安装,降低噪声对人体的伤害。对设备进行定时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2)将输送泵等设备安装在室内,利用厂房四周墙体建筑进行隔声,对外的门、窗进行隔声处理。
3)对噪声较大设备都加隔声罩,并设防震基础,以减少噪声和震动危害。
4)厂区设置绿化带,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场界的定期检测噪音结果均未超过85dB(A),符合规定。
(4)固废及危废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废弃物为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公司制定《废弃物管制作业规范》等制度对公司废弃物进行严格管理,按要求对废弃物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置,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并建立台账。其中生活垃圾由长南村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弃物由公司按规范要求收集,并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截至本尽职调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已与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处置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的环保设施能够满足其对于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治理的需要,污染物处理措施有效,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湿电子化学品生产工艺主要为精馏、过滤、离子交换、复配等纯化及混配环节,生产环节为精密控制下的物理反应,较少涉及化学反应,不存在高耗能、高污染情况。公司在生产和物流过程中,可能存在清洗生产设备产生的少量废水,设施运行维护产生的少量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少量污染物等。公司制定了《环安卫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监督作业规范》《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程序》《环保安全卫生守则控制程序》《废气管制作业规范》《水管制作业规范》《噪音管制作业规范》《废弃物管制作业规范》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三废治理工作。
公司获得由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期至2024年5月16日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05321E30039R3M),在光刻胶配套试剂、超净高纯试剂的研发和制造,通用化学试剂(许可范围内)的制造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符合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的标准要求。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与事故。
公司在维持既有环保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环境风险的管控,通过健全环保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培训等方式,提升环保管理水平和执行力。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20281-2020-132-H)。2022年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同时,提升全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18日变更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证修订新的自行监测方案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无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江化微于2022年12月19日获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8日,并根据排污许可证修订新的自行监测方案;全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于2022年12月05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证修订新的自行监测方案。子公司均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遵守当地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设施。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规范处置。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工艺主要为物理纯化的提纯工艺和配方性的混配工艺,生产过程的污染较少,生产工艺流程中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用了综合利用和减少产生污染的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生产全过程秉承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原料,防止环境和生态破坏的清洁生产原则。在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达到工程设计的环保治理水平,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及子公司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减少电力不必要的使用,节能降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4.97 | |
其中:资金(万元) | 64.97 | 社会、爱心等捐款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殷福华 |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江化微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江化微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的,本人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 承诺时间:2017年3月15日 | 是 | 是 | - | - |
(4)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5)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殷福华之原一致行动人季文庆、杰华投资 | (1)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自江化微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江化微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江化微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所持江化微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本公司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低于5%时除外。(3)本人/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江化微股份总数的1%。本人/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本公司所持江化微股份低于5%的,本人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4)若本人/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5)本人/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江化微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 | 承诺时间:2017年3月15日 | 是 | 是 | - | - |
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江化微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殷福华及原一致行动人季文庆、杰华投资 | (1)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3)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化微股份低于5%时除外。若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江化微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江化微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3月15日 | 是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持股5%以上股东殷福华及原一致行动人季文庆、杰华投资,本公司其他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江化微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江化微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江化微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江化微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江化微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江化微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如江化微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江化微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江化微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江化微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江化微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5)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江化微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 承诺时间:2017年3月15日 | 是 | 是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及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并不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在本公司完成对江化微控股权收购后,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在本公司完成对江化微控股权收购后,若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及实际控制的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3)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江化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作为江化微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 | 是 | 是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 | 是 | 是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2021年11月19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未以任何形式减持江化微的任何股票;(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江化微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江化微股票的计划;(3)淄博星恒途松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江化微股票,自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淄博星恒途松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4)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5)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江化微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 | 是 | 是 | - | - |
所有,同时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控人淄博市财政局 | (1)淄博市财政局及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并不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在淄博市财政局完成对江化微控股权收购后,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淄博市财政局及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在淄博星恒途松完成对江化微控股权收购后,若上市公司认定淄博市财政局及实际控制的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淄博市财政局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3)淄博市财政局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江化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次权益变动前,淄博市财政局及控制的企业与江化微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在淄博星恒途松完成对江化微控股权收购后,淄博市财政局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江化微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淄博市财政局及控制的企业将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5)淄博市财政局作为江化微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6)淄博市财政局保证上述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淄博市财政局及控制的企业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 | 是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控人淄博市财政局 | 本次权益变动前,淄博市财政局及控制的企业与江化微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在淄博星恒途松完成对江化微控股权收购后,淄博市财政局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江化微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淄博市财政局及控制的企业将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 | 是 | 是 | - | - |
其他 |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一)确保江化微人员独立 1、保证江化微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江化微专职工作,不在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江化微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江化微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确保江化微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江化微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江化微的资产全部处于江化微的控制之下,并为江化微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江化微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江化微的资产为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确保江化微的财务独立 1、保证江化微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江化微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江化微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江化微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江化微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江化微依法独立纳税。 (四)确保江化微机构独立 1、保证江化微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江化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江化微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确保江化微业务独立 1、保证江化微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规范管理与江化微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 | 是 | 是 | - | - |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是 | 是 | - | -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殷福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5月22日 | 是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 | 是 | 是 | - | - |
5%以上股东殷福华 |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22年9月15日 | 是 | 是 | - | -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 (1)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2)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公司对在首次施行解释15号(2022年1月1日)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解释15号,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执行解释15号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42,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潘永祥,陈凯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潘永祥(4年),陈凯琳(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18,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8日、2022年9月15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0月1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3号)。
2022年11月2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44号),确认江化微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公司民币
普通股(A股)41,880,12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646,210,313.32元。截至2022年11月23日止,江化微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646,210,313.3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641,145.05元(不含增值税),江化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569,168.2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1,880,124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96,689,044.27元。
2022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淄博星恒途松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5,3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5,3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9.8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2020-045;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镇江江化微)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2018-042。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募集资金 | 40,0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 | 2021/9/8 | 2022/3/8 | 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4% | 680,000 | 40,680,000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关联交易(六)其他”的说明。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880,124 | 41,880,124 | 41,880,124 | 14.1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1,880,124 | 41,880,124 | 41,880,124 | 14.1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5,972,241 | 100.00 | 58,791,672 | 58,791,672 | 254,763,913 | 85.8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5,972,241 | 100.00 | 58,791,672 | 58,791,672 | 254,763,913 | 85.8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5,972,241 | 100.00 | 41,880,124 | 58,791,672 | 100,671,796 | 296,644,037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195,972,241股为基数,其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8,791,67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54,763,913股。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2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3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880,124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淄博星恒途松,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限售期为18个月,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完成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最近一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均相应摊薄。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0 | 0 | 41,880,124 | 41,880,124 | 非公开限售发行 | 2024-5-29 |
合计 | 0 | 0 | 41,880,124 | 41,880,124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11-21 | 15.43 | 41,880,124 | 2022-11-29 | 41,880,124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95,972,241股增加至254,763,913股,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80,124万股,公司总股本由254,763,913股增加至296,644,037股。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90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97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71,063,330 | 71,063,330 | 23.96 | 41,880,124 | 质押 | 14,591,603 | 国有法人 |
殷福华 | -1,264,692 | 49,336,370 | 16.6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季文庆 | -6,042,499 | 7,484,100 | 2.5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7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5,000,000 | 1.69 | 0 | 未知 | 其他 | |
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 | -4,733,374 | 4,965,102 | 1.6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国寿安保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国寿安保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3,825,610 | 3,825,610 | 1.29 | 0 | 未知 | 其他 | |
唐艳 | -31,259 | 3,052,548 | 1.0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永勤 | 441,354 | 1,929,201 | 0.6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47,930 | 1,747,930 | 0.59 | 0 | 未知 | 其他 | ||
国寿安保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国寿安保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730,137 | 1,730,137 | 0.58 | 0 | 未知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殷福华 | 49,336,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36,370 | |||||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29,183,2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83,206 | |||||
季文庆 | 7,48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84,100 |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7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 | 4,965,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965,102 | |||||
国寿安保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国寿安保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3,825,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5,610 | |||||
唐艳 | 3,052,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2,548 | |||||
陈永勤 | 1,929,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9,201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47,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7,930 | |||||
国寿安保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国寿安保国寿股份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730,1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0,137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殷福华、季文庆、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唐艳四位股东无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的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殷福华持有杰华投资40.41%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季文庆持有杰华投资38.38%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41,880,124 | 2024-05-29 | 41,880,124 | 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梁梦 |
成立日期 | 2021-09-24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协议转让
2021年11月18日和2022年3月28日,殷福华、季文庆及杰华投资与淄博星恒途松分别签署了《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与殷福华、季文庆以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与殷福华、季文庆以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转让方累计持有的公司22,448,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50%)转让给淄博星恒途松。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殷福华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2年5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每10股转增3股。该次权益分派完毕后,淄博星恒途松有公司29,183,206股股票,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1.4550%。殷福华持有公司49,336,370股股票,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9.3655%。
(2)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1年11月18日和2022年9月15日,江化微与淄博星恒途松分别签署了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淄博星恒途松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41,880,124股股票,最终认购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淄博星恒途松持有公司71,063,33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3.96%,殷福华持有公司49,336,37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6.63%。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淄博星恒途松有权提名董事会的多数席位。因此,前述股份转让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淄博星恒途松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淄博市财政局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连忠 |
成立日期 | |
主要经营业务 | 淄博市财政局主要负责起草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负责全市税政、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等工作;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等工作。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之“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股份限售”的相关内容。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大华审字[2023]001112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化微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化微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2.收入的确认
(一)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
如后附江化微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12、七/注释5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化微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34,870,051.61元,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25,196,255.19元,账面价值为309,673,796.42元,占资产总额的10.74%。
江化微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定期对重大客户进行单独的信用风险评估。对该等评估重点关注客户的历史交易结算记录及当前支付能力,并考虑客户自身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环境的特定信息。对于无须进行单独评估或单独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管理层在考虑该等客户组账龄分析及发生减值损失的历史记录基础上实施了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由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江化微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5)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江化微公司财务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6)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江化微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7)评估管理层于2022年12月31日对应收账款及其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是否
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江化微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二)收入的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后附江化微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38、七/注释61所述,江化微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939,162,336.26元,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8.56%。江化微公司收入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分直接销售与寄存销售,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在商品控制权权转移时点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为江化微公司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是管理层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且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反映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江化微公司收入确认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及测试江化微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对本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签收回执/结算清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江化微公司财务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签收回执及其他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评估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列报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江化微公司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列报是适当的。
四、其他信息
江化微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江化微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江化微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江化微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江化微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化微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江化微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化微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就江化微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潘永祥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陈凯琳 | |||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98,560,258.27 | 292,703,078.0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83,981.50 | 10,756,931.81 | |
应收账款 | 309,673,796.42 | 310,267,999.27 | |
应收款项融资 | 66,855,924.35 | 14,004,516.74 | |
预付款项 | 6,055,486.67 | 4,610,957.2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24,878.64 | 480,780.7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8,215,444.20 | 50,347,132.9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757,372.49 | 541,116.2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69,827,142.54 | 773,712,513.0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34,620,787.96 | 452,930,314.32 | |
在建工程 | 157,297,992.35 | 812,508,786.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55,048.76 | 574,210.69 | |
无形资产 | 85,645,126.95 | 83,527,092.9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27,962.36 | 899,028.0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611,613.69 | 9,403,395.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556,553.08 | 114,726,128.5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14,015,085.15 | 1,474,568,955.67 | |
资产总计 | 2,883,842,227.69 | 2,248,281,468.7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066,180.56 | 235,240,812.5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922,231.63 | 87,415,946.64 | |
应付账款 | 194,640,367.97 | 287,980,345.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0,835.00 | 282,010.5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086,338.60 | 19,521,539.33 | |
应交税费 | 8,047,428.55 | 9,542,515.51 | |
其他应付款 | 689,190.80 | 484,761.8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847,463.60 | 38,766,696.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708.55 | 36,661.3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7,548,745.26 | 679,271,289.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74,376,369.45 | 392,725,361.9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76,531.02 | ||
长期应付款 | 293,685,453.7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319,237.88 | 23,102,225.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7,848.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5,365,440.35 | 415,827,587.81 | |
负债合计 | 1,032,914,185.61 | 1,095,098,877.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96,644,037.00 | 195,972,24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811,390,973.23 | 516,465,052.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4,074,860.70 | 49,760,547.5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66,717,203.24 | 392,889,469.4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38,827,074.17 | 1,155,087,310.3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12,100,967.91 | -1,904,719.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50,928,042.08 | 1,153,182,591.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83,842,227.69 | 2,248,281,468.76 |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20,474,788.03 | 119,954,330.5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83,981.50 | 10,756,931.81 | |
应收账款 | 298,978,302.85 | 329,108,599.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56,946,200.90 | 14,004,516.74 | |
预付款项 | 42,304,147.68 | 73,754,070.13 | |
其他应收款 | 308,794.10 | 397,554,586.4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2,607,183.17 | 45,003,317.7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8,010.03 | 528,585.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72,591,408.26 | 990,664,938.5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24,874,562.67 | 31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0,409,392.08 | 214,756,066.57 | |
在建工程 | 11,765,692.11 | 24,216,198.2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55,048.76 | 574,210.69 | |
无形资产 | 33,348,621.12 | 33,158,982.2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6,570.26 | 319,418.5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78,740.89 | 4,231,786.4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49,698.81 | 5,361,147.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2,378,326.70 | 597,617,810.14 | |
资产总计 | 2,164,969,734.96 | 1,588,282,748.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066,180.56 | 235,240,812.5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76,741.46 | 38,766,586.19 | |
应付账款 | 105,666,598.90 | 90,254,471.7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0,835.00 | 282,010.5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74,491.92 | 14,852,626.87 | |
应交税费 | 6,770,660.52 | 9,061,580.89 | |
其他应付款 | 568,887.79 | 80,545.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7,401.62 | 538,311.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708.55 | 36,661.3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2,730,506.32 | 389,113,607.5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76,531.0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873,135.75 | 12,862,225.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7,848.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857,515.01 | 12,862,225.88 | |
负债合计 | 214,588,021.33 | 401,975,833.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96,644,037.00 | 195,972,24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55,635,183.59 | 517,737,811.3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4,074,860.70 | 49,760,547.52 | |
未分配利润 | 534,027,632.34 | 422,836,315.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50,381,713.63 | 1,186,306,915.2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64,969,734.96 | 1,588,282,748.64 |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39,162,336.26 | 792,144,497.76 | |
其中:营业收入 | 939,162,336.26 | 792,144,497.7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47,018,310.90 | 728,109,966.10 | |
其中:营业成本 | 678,543,665.59 | 616,646,016.9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961,653.37 | 4,548,863.58 | |
销售费用 | 13,691,903.44 | 11,232,458.99 | |
管理费用 | 87,609,912.38 | 54,998,122.16 | |
研发费用 | 46,528,148.89 | 36,215,561.31 | |
财务费用 | 12,683,027.23 | 4,468,943.1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615,361.60 | 7,716,031.22 | |
利息收入 | 6,427,226.35 | 3,423,934.73 | |
加:其他收益 | 7,992,781.64 | 3,375,344.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7,904.11 | 2,378,481.4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61,883.05 | -4,783,934.4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80,361.00 | -590,359.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194.24 | 21,473.8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6,854,272.82 | 64,435,536.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626,426.12 | 191,834.69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03,517.87 | 3,046,011.6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5,277,181.07 | 61,581,359.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4,777,942.94 | 5,626,140.7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499,238.13 | 55,955,219.1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779,548.65 | 56,507,706.0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280,310.52 | -552,486.8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0,499,238.13 | 55,955,219.1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5,779,548.65 | 56,507,706.0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280,310.52 | -552,486.8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96 | 0.22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96 | 0.22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22,988,409.41 | 808,287,555.40 | |
减:营业成本 | 666,553,966.57 | 633,432,468.76 | |
税金及附加 | 5,372,725.15 | 4,418,502.74 | |
销售费用 | 11,188,331.73 | 11,210,334.39 | |
管理费用 | 42,479,167.91 | 39,148,262.53 | |
研发费用 | 36,266,773.24 | 36,215,561.31 | |
财务费用 | 2,075,767.65 | -3,118,479.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7,730,864.84 | 7,210,957.54 | |
利息收入 | 5,756,118.98 | 10,410,769.35 | |
加:其他收益 | 7,350,969.76 | 3,258,932.4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1,246.5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90,162.07 | -5,641,113.2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5,453.76 | -590,359.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282.76 | 21,473.8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5,259,748.33 | 85,281,085.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72 | 191,232.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13,361.29 | 2,326,726.7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4,146,459.04 | 83,145,590.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003,327.20 | 9,117,854.4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3,143,131.84 | 74,027,736.1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3,143,131.84 | 74,027,736.1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95,548,049.89 | 562,268,204.0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172,106.54 | 227,855,890.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9,720,156.43 | 790,124,094.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8,243,246.01 | 498,555,144.1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9,737,718.20 | 64,227,001.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9,619,539.74 | 36,609,090.4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673,536.05 | 240,044,731.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7,274,040.00 | 839,435,967.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46,116.43 | -49,311,873.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00 | 3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80,942.17 | 2,378,481.4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5,000.00 | 253,189.8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678,609.48 | 9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454,551.65 | 343,581,671.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6,100,053.26 | 229,757,177.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 | 1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250,053.26 | 659,857,177.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95,501.61 | -316,275,505.7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2,710,313.3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 | 35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2,710,313.32 | 353,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9,063,200.00 | 176,232,942.0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821,135.51 | 43,733,536.3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69,202.20 | 540,000.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1,053,537.71 | 220,506,478.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1,656,775.61 | 132,493,521.3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504.80 | -4,197.9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7,350,895.23 | -233,098,055.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287,131.41 | 438,385,187.3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2,638,026.64 | 205,287,131.41 |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85,052,218.44 | 560,726,308.2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798,552.68 | 192,926,510.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2,850,771.12 | 753,652,818.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3,986,416.43 | 602,034,155.7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587,720.89 | 53,536,938.9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386,463.21 | 36,510,939.8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03,692.40 | 162,930,423.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1,964,292.93 | 855,012,458.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886,478.19 | -101,359,640.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694,943.21 | 1,251,246.5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7,340.70 | 253,189.9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007,274.1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139,558.03 | 141,504,436.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953,378.48 | 16,166,971.8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 | 142,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8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03,378.48 | 224,466,971.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36,179.55 | -82,962,535.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2,710,313.3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 | 23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2,710,313.32 | 23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5,000,000.00 | 17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525,501.73 | 25,200,333.5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69,202.20 | 540,000.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694,703.93 | 200,740,333.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015,609.39 | 34,259,666.2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964.91 | -7.5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9,010,302.22 | -150,062,516.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187,744.35 | 231,250,261.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0,198,046.57 | 81,187,744.35 |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5,972,241.00 | 516,465,052.33 | 49,760,547.52 | 392,889,469.46 | 1,155,087,310.31 | -1,904,719.18 | 1,153,182,591.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972,241.00 | 516,465,052.33 | 49,760,547.52 | 392,889,469.46 | 1,155,087,310.31 | -1,904,719.18 | 1,153,182,591.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00,671,796.00 | 294,925,920.90 | 14,314,313.18 | 73,827,733.78 | 483,739,763.86 | 214,005,687.09 | 697,745,450.95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779,548.65 | 105,779,548.65 | -15,280,310.52 | 90,499,238.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880,124.00 | 596,689,044.27 | 638,569,168.27 | 280,000,000.00 | 918,569,168.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880,124.00 | 596,689,044.27 | 638,569,168.27 | 280,000,000.00 | 918,569,168.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314,313.18 | -31,951,814.87 | -17,637,501.69 | -17,637,501.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314,313.18 | -14,314,313.1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637,501.69 | -17,637,501.69 | -17,637,501.6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8,791,672.00 | -58,791,67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8,791,672.00 | -58,791,67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0,260,391.27 | 10,260,391.27 | 10,260,391.27 | ||||||||||||
2.本期使用 | -10,260,391.27 | -10,260,391.27 | -10,260,391.27 | ||||||||||||
(六)其他 | -242,971,451.37 | -242,971,451.37 | -50,714,002.39 | -293,685,453.7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96,644,037.00 | 811,390,973.23 | 64,074,860.70 | 466,717,203.24 | 1,638,827,074.17 | 212,100,967.91 | 1,850,928,042.0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747,878.00 | 561,689,415.33 | 42,357,773.90 | 361,874,282.43 | 1,116,669,349.66 | -1,352,232.35 | 1,115,317,117.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747,878.00 | 561,689,415.33 | 42,357,773.90 | 361,874,282.43 | 1,116,669,349.66 | -1,352,232.35 | 1,115,317,117.3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224,363.00 | -45,224,363.00 | 7,402,773.62 | 31,015,187.03 | 38,417,960.65 | -552,486.83 | 37,865,473.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507,706.01 | 56,507,706.01 | -552,486.83 | 55,955,219.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402,773.62 | -25,492,518.98 | -18,089,745.36 | -18,089,745.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402,773.62 | -7,402,773.6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089,745.36 | -18,089,745.36 | -18,089,745.36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5,224,363.00 | -45,224,36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5,224,363.00 | -45,224,36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4,531,545.19 | 4,531,545.19 | 4,531,545.19 | ||||||||||||
2.本期使用 | -4,531,545.19 | -4,531,545.19 | -4,531,545.1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972,241.00 | 516,465,052.33 | 49,760,547.52 | 392,889,469.46 | 1,155,087,310.31 | -1,904,719.18 | 1,153,182,591.13 |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5,972,241.00 | 517,737,811.32 | 49,760,547.52 | 422,836,315.37 | 1,186,306,915.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972,241.00 | 517,737,811.32 | 49,760,547.52 | 422,836,315.37 | 1,186,306,915.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671,796.00 | 537,897,372.27 | 14,314,313.18 | 111,191,316.97 | 764,074,798.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3,143,131.84 | 143,143,131.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880,124.00 | 596,689,044.27 | 638,569,168.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880,124.00 | 596,689,044.27 | 638,569,168.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314,313.18 | -31,951,814.87 | -17,637,501.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314,313.18 | -14,314,313.1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637,501.69 | -17,637,501.6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8,791,672.00 | -58,791,67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8,791,672.00 | -58,791,672.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370,952.90 | 6,370,952.90 | |||||||||
2.本期使用 | -6,370,952.90 | -6,370,952.9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96,644,037.00 | 1,055,635,183.59 | 64,074,860.70 | 534,027,632.34 | 1,950,381,713.6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747,878.00 | 562,962,174.32 | 42,357,773.90 | 374,301,098.18 | 1,130,368,924.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747,878.00 | 562,962,174.32 | 42,357,773.90 | 374,301,098.18 | 1,130,368,924.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224,363.00 | -45,224,363.00 | 7,402,773.62 | 48,535,217.19 | 55,937,990.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027,736.17 | 74,027,736.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402,773.62 | -25,492,518.98 | -18,089,745.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402,773.62 | -7,402,773.6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089,745.36 | -18,089,745.3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5,224,363.00 | -45,224,36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5,224,363.00 | -45,224,36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4,531,545.19 | 4,531,545.19 | |||||||||
2.本期使用 | -4,531,545.19 | -4,531,545.1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972,241.00 | 517,737,811.32 | 49,760,547.52 | 422,836,315.37 | 1,186,306,915.21 |
公司负责人:殷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祝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费祝海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注册形式和总部地址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江阴市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7311548046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96,644,037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644,037.00元,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实际控制人为淄博市财政局。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的制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及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经营);专用化学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按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经营);化学工程技术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机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机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销售货款 |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确定组合的依据:
销售货款: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10。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等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20.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 | 5% | 9.50%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直线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非专利技术、碳排放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出让年限 |
软件 | 5年 | 受益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6年 | 受益年限 |
碳排放权 | 10年 | 受益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经复核,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3-5年 | 受益年限 |
32.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湿电子化学品的销售。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湿电子化学品的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确认收入通常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所确认的产品接收单。
公司商品销售分为直接销售和寄售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①直接销售:本公司商品已发出,购买方(客户)收到商品并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②寄售销售:本公司商品已发出,在收到客户领用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①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②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③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④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合同
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则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⑤售后回购
a) 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b) 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⑥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
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目前,公司对除贷款贴息以外的所有政府补助均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42.(3)。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42.(3)。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②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③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租赁期限短于12个月的租赁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租赁资产价值低于5万元的租赁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28.和34.。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 按照要求执行 | (1) |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按照要求执行 | (2)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公司对在首次施行解释15号(2022年1月1日)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解释15号,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执行解释15号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2.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3.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6.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三)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母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重新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本公司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806.31 | 7,081.15 |
银行存款 | 982,607,220.33 | 205,280,050.26 |
其他货币资金 | 15,922,231.63 | 87,415,946.64 |
合计 | 998,560,258.27 | 292,703,078.0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922,231.63 | 87,415,946.64 |
合计 | 15,922,231.63 | 87,415,946.64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3% |
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 | 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0,000,000.00 | |
其中: | ||
理财产品投资 | 90,000,0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9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92,992.79 | 1,024,514.30 |
商业承兑票据 | 9,290,988.71 | 9,732,417.51 |
合计 | 10,083,981.50 | 10,756,931.8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572,980.91 | 100.00 | 488,999.41 | 4.62 | 10,083,981.50 | 11,609,424.00 | 100.00 | 852,492.19 | 7.34 | 10,756,931.81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92,992.79 | 7.50 | 792,992.79 | 1,024,514.30 | 8.82 | 1,024,514.30 | ||||
商业承兑汇票 | 9,779,988.12 | 92.50 | 488,999.41 | 5.00 | 9,290,988.71 | 10,584,909.70 | 91.18 | 852,492.19 | 8.05 | 9,732,417.51 |
合计 | 10,572,980.91 | / | 488,999.41 | / | 10,083,981.50 | 11,609,424.00 | / | 852,492.19 | / | 10,756,931.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92,992.79 | ||
合计 | 792,992.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779,988.12 | 488,999.41 | 5.00 |
合计 | 9,779,988.12 | 488,999.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852,492.19 | -363,492.78 | 488,999.41 | ||
合计 | 852,492.19 | -363,492.78 | 488,999.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25,708,461.90 |
1年以内小计 | 325,708,461.90 |
1至2年 | 2,532,312.02 |
2至3年 | 4,405.99 |
3年以上 | 6,624,871.7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25,196,255.19 |
合计 | 309,673,796.4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730,384.30 | 2.61 | 8,730,384.30 | 100.00 | 7,051,086.92 | 2.11 | 7,051,086.92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6,139,667.31 | 97.39 | 16,465,870.89 | 5.05 | 309,673,796.42 | 326,700,825.39 | 97.89 | 16,432,826.12 | 5.03 | 310,267,999.27 |
其中: | ||||||||||
销售货款 | 326,139,667.31 | 97.39 | 16,465,870.89 | 5.05 | 309,673,796.42 | 326,700,825.39 | 97.89 | 16,432,826.12 | 5.03 | 310,267,999.27 |
合计 | 334,870,051.61 | / | 25,196,255.19 | / | 309,673,796.42 | 333,751,912.31 | / | 23,483,913.04 | / | 310,267,999.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8,730,384.30 | 8,730,384.30 | 100.00 | 诉讼或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730,384.30 | 8,730,384.3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销售货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5,390,469.90 | 16,269,523.49 | 5.00 |
1-2年 | 651,653.28 | 101,006.26 | 15.50 |
2-3年 | 4,405.99 | 2,203.00 | 50.00 |
3年以上 | 93,138.14 | 93,138.14 | 100.00 |
合计 | 326,139,667.31 | 16,465,870.8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051,086.92 | 2,198,650.74 | 110,608.94 | 408,744.42 | 8,730,384.3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432,826.12 | 33,328.37 | 283.60 | 16,465,870.89 | ||
其中:销售货款 | 16,432,826.12 | 33,328.37 | 283.60 | 16,465,870.89 | ||
合计 | 23,483,913.04 | 2,231,979.11 | 110,608.94 | 409,028.02 | 25,196,255.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9,028.0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5,229,906.08 | 13.51 | 2,261,495.31 |
第二名 | 15,681,396.27 | 4.68 | 784,069.81 |
第三名 | 13,703,783.82 | 4.09 | 685,189.19 |
第四名 | 12,302,859.34 | 3.67 | 615,142.97 |
第五名 | 9,766,336.76 | 2.92 | 488,316.84 |
合计 | 96,684,282.27 | 28.87 | 4,834,214.12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6,855,924.35 | 14,004,516.74 |
合计 | 66,855,924.35 | 14,004,516.7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14,004,516.74 | 52,851,407.61 | 66,855,924.3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14,004,516.74 | 52,851,407.61 | 66,855,924.35 |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696,235.68 | 94.07 | 3,638,759.71 | 78.92 |
1至2年 | 7,404.76 | 0.12 | 972,197.52 | 21.08 |
2至3年 | 351,846.23 | 5.81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055,486.67 | 100.00 | 4,610,957.2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KOURAKUCO.,LTD. | 1,140,408.40 | 18.83 |
田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690,000.00 | 11.39 |
江阴周庄热力有限公司 | 465,644.22 | 7.69 |
四川成眉新威能源有限公司 | 443,724.25 | 7.33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阴市供电分公司 | 398,291.27 | 6.58 |
合计 | 3,138,068.14 | 51.82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24,878.64 | 480,780.77 |
合计 | 624,878.64 | 480,780.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39,635.93 |
1年以内小计 | 639,635.93 |
1至2年 | 12,100.00 |
2至3年 | 14,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40,857.29 |
合计 | 624,878.6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30,000.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99,710.00 | 46,300.00 |
代垫款项 | 566,025.93 | 441,332.40 |
减:坏账准备 | -40,857.29 | -36,851.63 |
合计 | 624,878.64 | 480,780.7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6,851.63 | 36,851.6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05.66 | 4,005.6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0,857.29 | 40,857.2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6,851.63 | 4,005.66 | 40,857.29 | |||
合计 | 36,851.63 | 4,005.66 | 40,857.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员工个人社会保险费 | 代垫款项 | 341,710.93 | 1年以内 | 51.33 | 17,085.54 |
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 代垫款项 | 224,315.00 | 1年以内 | 33.69 | 11,215.75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7.51 | 2,500.00 |
镇江远东集成房屋科技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2,000.00 | 1年以上 | 1.80 | 6,000.00 |
镇江城美房屋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7,210.00 | 1年以内 | 1.08 | 360.50 |
合计 | / | 635,235.93 | / | 95.41 | 37,161.7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633,880.54 | 248,808.95 | 44,385,071.59 | 30,166,559.10 | 30,166,559.1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0,492,132.27 | 1,878,577.39 | 18,613,554.88 | 14,090,975.19 | 591,404.50 | 13,499,570.69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5,278,680.15 | 61,862.42 | 5,216,817.73 | 6,681,003.14 | 6,681,003.14 | |
合计 | 70,404,692.96 | 2,189,248.76 | 68,215,444.20 | 50,938,537.43 | 591,404.50 | 50,347,132.9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8,808.95 | 248,808.9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91,404.50 | 1,869,689.63 | 582,516.74 | 1,878,577.39 | ||
周转材料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61,862.42 | 61,862.42 | ||||
合计 | 591,404.50 | 2,180,361.00 | 582,516.74 | 2,189,248.7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当前合同 | 45,961,183.56 | 45,961,183.56 | |||
其中: | |||||
运输费 | 45,961,183.56 | 45,961,183.56 | |||
小计 | 45,961,183.56 | 45,961,183.56 | |||
减: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45,961,183.56 | 45,961,183.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9,757,372.49 | 541,116.29 |
合计 | 9,757,372.49 | 541,116.29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34,620,787.96 | 452,930,314.3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34,620,787.96 | 452,930,314.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6,344,953.92 | 388,545,592.21 | 10,706,629.72 | 36,632,115.01 | 662,229,290.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3,868,870.98 | 488,469,499.13 | 2,000,325.70 | 8,635,546.97 | 762,974,242.78 |
(1)购置 | 142,882.07 | 420,566.36 | 286,460.73 | 849,909.1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63,868,870.98 | 488,326,617.06 | 1,579,759.34 | 8,349,086.24 | 762,124,333.6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15,373.67 | 374,379.31 | 664,858.67 | 6,954,611.65 | |
(1)处置或报废 | 5,915,373.67 | 374,379.31 | 664,858.67 | 6,954,611.65 | |
4.期末余额 | 490,213,824.90 | 871,099,717.67 | 12,332,576.11 | 44,602,803.31 | 1,418,248,921.9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6,385,028.67 | 133,909,219.34 | 5,889,909.91 | 23,114,818.62 | 209,298,976.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994,303.53 | 55,434,201.30 | 1,578,099.34 | 4,558,610.37 | 80,565,214.54 |
(1)计提 | 18,994,303.53 | 55,434,201.30 | 1,578,099.34 | 4,558,610.37 | 80,565,214.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26,214.19 | 278,600.50 | 631,242.36 | 6,236,057.05 | |
(1)处置或报废 | 5,326,214.19 | 278,600.50 | 631,242.36 | 6,236,057.05 | |
4.期末余额 | 65,379,332.20 | 184,017,206.45 | 7,189,408.75 | 27,042,186.63 | 283,628,134.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4,834,492.70 | 687,082,511.22 | 5,143,167.36 | 17,560,616.68 | 1,134,620,787.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9,959,925.25 | 254,636,372.87 | 4,816,719.81 | 13,517,296.39 | 452,930,314.3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固定资产受限说明详见附注七/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8,673,470.23 | 803,117,928.44 |
工程物资 | 8,624,522.12 | 9,390,857.56 |
合计 | 157,297,992.35 | 812,508,786.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调试设备 | 3,815,860.27 | 3,815,860.27 | 14,825,340.64 | 14,825,340.64 | ||
年产22.8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各类高端电子化学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镇江项目) | 87,321,198.37 | 87,321,198.37 | 733,175,681.57 | 733,175,681.57 | ||
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眉山项目) | 57,536,411.59 | 57,536,411.59 | 55,116,906.23 | 55,116,906.23 | ||
合计 | 148,673,470.23 | 148,673,470.23 | 803,117,928.44 | 803,117,928.4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22.8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各类高端电子化学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镇江项目) | 692,300,000.00 | 733,175,681.57 | 88,741,994.18 | 731,629,279.47 | 2,967,197.91 | 87,321,198.37 | 118.72 | 部分转固 | 40,853,907.99 | 8,797,008.49 | 4.9450 | 自筹+银行借款 |
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眉山项目) | 95,030,000.00 | 55,116,906.23 | 2,419,505.36 | 57,536,411.59 | 92.63 | 试生产待验收 | 1,398,702.01 | 547,659.20 | 4.3690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银行借款 | ||
合计 | 787,330,000.00 | 788,292,587.80 | 91,161,499.54 | 731,629,279.47 | 2,967,197.91 | 144,857,609.96 | 42,252,610.00 | 9,344,667.69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8,624,522.12 | 8,624,522.12 | 9,390,857.56 | 9,390,857.56 | ||
合计 | 8,624,522.12 | 8,624,522.12 | 9,390,857.56 | 9,390,857.56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60,081.24 | 1,060,081.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06,181.55 | 1,406,181.55 |
租赁 | 1,406,181.55 | 1,406,181.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租赁到期 | ||
4.期末余额 | 2,466,262.79 | 2,466,262.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85,870.55 | 485,870.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5,343.48 | 725,343.48 |
(1)计提 | 725,343.48 | 725,343.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11,214.03 | 1,211,214.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55,048.76 | 1,255,048.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4,210.69 | 574,210.69 |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607,851.85 | 1,759,436.80 | 3,408,696.89 | 1,000,000.00 | 95,775,985.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65,871.70 | 3,304,162.94 | 4,970,034.64 | ||
(1)购置 | 1,665,871.70 | 3,304,162.94 | 4,970,034.6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9,607,851.85 | 3,425,308.50 | 6,712,859.83 | 1,000,000.00 | 100,746,020.1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337,400.74 | 87,971.82 | 559,631.10 | 263,888.91 | 12,248,892.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7,314.80 | 287,001.72 | 601,017.46 | 166,666.68 | 2,852,000.66 |
(1)计提 | 1,797,314.80 | 287,001.72 | 601,017.46 | 166,666.68 | 2,852,000.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134,715.54 | 374,973.54 | 1,160,648.56 | 430,555.59 | 15,100,893.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473,136.31 | 3,050,334.96 | 5,552,211.27 | 569,444.41 | 85,645,126.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270,451.11 | 1,671,464.98 | 2,849,065.79 | 736,111.09 | 83,527,092.9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899,028.09 | 580,000.00 | 451,065.73 | 1,027,962.36 | |
合计 | 899,028.09 | 580,000.00 | 451,065.73 | 1,027,962.36 |
其他说明:
无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915,360.65 | 4,344,345.61 | 24,964,661.36 | 3,746,632.1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5,239.64 | 20,285.95 | ||
可抵扣亏损 | 73,443,316.13 | 17,314,278.57 | 12,617,192.94 | 2,922,383.89 |
政府补助 | 18,397,587.88 | 3,932,703.56 | 13,589,193.71 | 2,734,379.06 |
合计 | 119,891,504.30 | 25,611,613.69 | 51,171,048.01 | 9,403,395.0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 | 3,385,654.96 | 507,848.24 | ||
合计 | 3,385,654.96 | 507,848.2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 8,220,337.00 | 8,220,337.00 | 28,689,015.64 | 28,689,015.64 | ||
待抵扣进项税 | 336,216.08 | 336,216.08 | 86,037,112.91 | 86,037,112.91 | ||
合计 | 8,556,553.08 | 8,556,553.08 | 114,726,128.55 | 114,726,128.55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6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70,000,000.00 | 175,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6,180.56 | 240,812.50 |
合计 | 70,066,180.56 | 235,240,812.5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922,231.63 | 87,415,946.64 |
合计 | 15,922,231.63 | 87,415,946.6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商品及劳务采购款 | 117,662,119.15 | 95,443,627.82 |
应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 76,978,248.82 | 192,536,717.31 |
合计 | 194,640,367.97 | 287,980,345.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 | 12,887,973.43 | 工程尾款,尚未开票结算 |
合计 | 12,887,973.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价款 | 220,835.00 | 282,010.56 |
合计 | 220,835.00 | 282,010.5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521,539.33 | 90,919,208.38 | 85,354,409.11 | 25,086,338.6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057,375.22 | 6,057,375.22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9,521,539.33 | 96,976,583.60 | 91,411,784.33 | 25,086,338.6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436,970.23 | 79,260,534.21 | 73,727,640.67 | 24,969,863.77 |
二、职工福利费 | 5,018,445.54 | 5,018,445.54 | ||
三、社会保险费 | 3,571,667.84 | 3,571,667.8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80,964.82 | 2,980,964.82 | ||
工伤保险费 | 366,484.54 | 366,484.54 | ||
生育保险费 | 224,218.48 | 224,218.48 | ||
四、住房公积金 | 2,450,135.00 | 2,450,135.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4,569.10 | 618,425.79 | 586,520.06 | 116,474.8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9,521,539.33 | 90,919,208.38 | 85,354,409.11 | 25,086,338.6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871,359.47 | 5,871,359.47 | ||
2、失业保险费 | 186,015.75 | 186,015.7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057,375.22 | 6,057,375.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27,653.87 | 3,357,576.88 |
企业所得税 | 2,906,673.40 | 5,094,319.56 |
个人所得税 | 55,334.01 | 165,089.91 |
房产税 | 699,030.35 | 283,936.83 |
土地使用税 | 142,105.40 | 174,689.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4,108.16 | 166,047.74 |
教育费附加 | 154,108.17 | 166,047.74 |
印花税 | 479,640.49 | 128,223.63 |
残障金 | 131,305.79 | |
其他 | 97,468.91 | 6,584.22 |
合计 | 8,047,428.55 | 9,542,515.51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89,190.80 | 484,761.87 |
合计 | 689,190.80 | 484,761.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55,000.00 | |
待报销款项 | 689,190.80 | 329,761.87 |
合计 | 689,190.80 | 484,761.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2,242,327.94 | 38,176,506.65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401.62 | 538,311.50 |
未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147,734.04 | 51,878.75 |
合计 | 122,847,463.60 | 38,766,696.90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28,708.55 | 36,661.38 |
合计 | 28,708.55 | 36,661.3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56,242,327.94 | 57,305,527.94 |
保证借款 | 340,000,000.00 | 373,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524,103.49 | 648,219.3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2,390,061.98 | -38,228,385.40 |
合计 | 274,376,369.45 | 392,725,361.9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应付款 | 976,114.30 | 540,000.1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2,181.66 | 1,688.6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401.62 | -538,311.50 |
合计 | 476,531.02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77,175.14元。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93,685,453.76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93,685,453.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回购义务确认的远期收购款 | 293,685,453.76 | |
合计 | 293,685,453.76 |
其他说明:
注: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本期引入投资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协议中约定了江化微公司的回购义务,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中“3-5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的要求,在合并层面确认金融负债。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102,225.88 | 8,740,000.00 | 5,522,988.00 | 26,319,237.88 | 详见下表 |
合计 | 23,102,225.88 | 8,740,000.00 | 5,522,988.00 | 26,319,237.8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项目(一期)补助 | 233,373.31 | 233,373.31 | 与资产相关 | ||||
高世代液晶平板用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4.86 | 4.86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强基工程-高精度铜蚀刻液项目专项资金 | 9,926,206.00 | 1,452,612.00 | 8,473,594.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项目(二期)补助 | 2,702,641.71 | 303,099.96 | 2,399,541.75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专项资金 | 3,280,000.00 | 820,000.00 | 384,551.72 | 3,715,448.28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6万吨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各类高端电子化学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 6,960,000.00 | 7,920,000.00 | 149,346.15 | 3,000,000.00 | 11,730,653.8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3,102,225.88 | 8,740,000.00 | 2,522,988.00 | 3,000,000.00 | 26,319,237.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中,属于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原因为公司原申报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因项目进度未达预期,江苏省发改委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并撤销补助资金,本期实际已退回原收到的补助资金。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5,972,241.00 | 41,880,124.00 | 58,791,672.00 | 100,671,796.00 | 296,644,037.00 |
其他说明:
(1)根据本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195,972,24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8,791,672股,计58,791,672元。
(2)根据本公司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本期向特定对象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41,880,12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4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6,210,313.3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641,145.05元元(不含增值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569,168.2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1,880,124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96,689,044.27元。该增资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验资报告文号为大华验字[2022]000843号。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16,465,052.33 | 647,403,046.66 | 352,477,125.76 | 811,390,973.23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16,465,052.33 | 647,403,046.66 | 352,477,125.76 | 811,390,973.2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本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195,972,24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8,791,672股,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8,791,672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见本附注“七/注释53本”中其他说明2。
(3)根据本公司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50,714,002.39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本期引入投资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协议中约定了江化微公司的回购义务,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中“3-5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的要求,在合并层面确认金融负债,并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3,685,453.76元。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0,260,391.27 | 10,260,391.27 | ||
合计 | 10,260,391.27 | 10,260,391.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21日起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本期投产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本年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760,547.52 | 14,314,313.18 | 64,074,860.7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9,760,547.52 | 14,314,313.18 | 64,074,860.7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母公司当期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2,889,469.46 | 361,874,282.4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2,889,469.46 | 361,874,282.4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5,779,548.65 | 56,507,706.0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314,313.18 | 7,402,773.6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7,637,501.69 | 18,089,745.36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6,717,203.24 | 392,889,469.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20,376,268.72 | 663,551,616.64 | 771,342,870.86 | 596,619,188.02 |
其他业务 | 18,786,067.54 | 14,992,048.95 | 20,801,626.90 | 20,026,828.90 |
合计 | 939,162,336.26 | 678,543,665.59 | 792,144,497.76 | 616,646,016.9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27,161.12 | 1,417,901.61 |
教育费附加 | 1,827,161.11 | 1,417,901.5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970,312.65 | 1,135,747.38 |
土地使用税 | 747,802.26 | 217,224.0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577,124.14 | 342,773.73 |
其他 | 12,092.09 | 17,315.27 |
合计 | 7,961,653.37 | 4,548,863.58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装卸费 | 3,585,555.25 | 4,377,955.50 |
工资薪酬 | 5,729,263.95 | 4,058,661.62 |
招待费 | 2,577,066.74 | 1,981,878.26 |
产品推广费 | 806,027.92 | |
差旅费 | 489,165.87 | 399,249.67 |
其他 | 504,823.71 | 414,713.94 |
合计 | 13,691,903.44 | 11,232,458.99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35,872,977.36 | 31,297,348.30 |
折旧及摊销费 | 28,935,576.67 | 5,382,241.15 |
保险费 | 870,655.85 | 688,689.86 |
安全环保费 | 5,112,702.11 | 3,195,190.39 |
服务费 | 4,334,973.44 | 3,581,037.59 |
业务招待费 | 4,522,226.38 | 4,810,979.54 |
中介机构费用 | 1,041,437.47 | 790,074.33 |
汽车费用 | 1,166,804.60 | 1,285,487.68 |
办公费 | 4,527,159.51 | 2,724,934.20 |
差旅费 | 533,390.05 | 718,675.84 |
其他 | 692,008.94 | 523,463.28 |
合计 | 87,609,912.38 | 54,998,122.16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14,826,768.84 | 8,192,383.72 |
材料投入 | 22,088,300.19 | 22,435,896.31 |
折旧及摊销费 | 5,920,507.93 | 4,653,062.19 |
其他 | 3,692,571.93 | 934,219.09 |
合计 | 46,528,148.89 | 36,215,561.31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067,702.40 | 7,716,031.22 |
减:利息收入 | -6,427,226.35 | -3,423,934.73 |
汇兑损益 | -119,927.62 | -30,970.58 |
银行手续费 | 162,478.80 | 207,817.23 |
合计 | 12,683,027.23 | 4,468,943.14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932,978.37 | 3,335,092.49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59,803.27 | 40,251.65 |
合计 | 7,992,781.64 | 3,375,344.14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 | 707,904.11 | 2,378,481.47 |
合计 | 707,904.11 | 2,378,481.47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1,761,883.05 | -4,783,934.49 |
合计 | -1,761,883.05 | -4,783,934.49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180,361.00 | -590,359.8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180,361.00 | -590,359.83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48,194.24 | 21,473.89 |
合计 | -48,194.24 | 21,473.89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保险理赔收入 | 622,477.05 | 622,477.05 | |
其他 | 3,949.07 | 191,834.69 | 3,949.07 |
合计 | 626,426.12 | 191,834.69 | 626,426.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49,700.00 | 1,305,080.00 | 649,7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10,831.20 | 177,528.94 | 410,831.20 |
源泉税金 | 1,071,730.20 | 646,449.62 | 1,071,730.20 |
其他 | 71,256.47 | 916,953.09 | 71,256.47 |
合计 | 2,203,517.87 | 3,046,011.65 | 2,203,517.87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478,313.34 | 9,834,902.6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700,370.40 | -4,208,761.95 |
合计 | 4,777,942.94 | 5,626,140.7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5,277,181.0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291,577.1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086,226.0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60,431.9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91,971.5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521.9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4,397,485.29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 -507,848.24 |
所得税费用 | 4,777,942.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 11,149,990.37 | 8,853,393.39 |
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 6,427,226.35 | 3,423,934.73 |
收回票据保证金收到的现金 | 125,857,932.46 | 215,435,931.65 |
押金及保证金收到的现金 | 20,200.00 | 101,776.00 |
其他现金收入 | 716,757.36 | 40,854.34 |
合计 | 144,172,106.54 | 227,855,890.1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管理、研发费用支付的现金 | 43,375,911.47 | 46,567,451.61 |
营业外支出支付的现金 | 1,697,318.33 | 2,868,482.71 |
票据保证金(含信用证)支付的现金 | 54,364,217.45 | 190,316,180.44 |
手续费支付的现金 | 162,478.80 | 207,817.23 |
押金及保证金支付的现金 | 73,610.00 | 51,200.00 |
其他现金支出 | 33,600.00 | |
合计 | 99,673,536.05 | 240,044,731.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投资相关保证金 | 950,000.00 | |
资产购建进项税退回收到的现金 | 98,678,609.48 | |
合计 | 98,678,609.48 | 95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投资相关保证金 | 15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150,000.00 | 1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费用支付的现金 | 4,141,145.05 | |
租赁支付的现金 | 1,028,057.15 | 540,000.17 |
合计 | 5,169,202.20 | 540,000.1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0,499,238.13 | 55,955,219.1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61,883.05 | 4,783,934.49 |
信用减值损失 | 2,180,361.00 | 590,359.8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0,565,214.54 | 35,594,284.1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25,343.48 | 485,870.55 |
无形资产摊销 | 2,852,000.66 | 1,354,864.4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51,065.73 | 86,325.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194.24 | -21,473.8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0,831.20 | 177,528.9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024,197.60 | 7,720,229.1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7,904.11 | -2,378,481.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208,218.64 | -4,208,761.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07,848.24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999,069.47 | -6,613,781.7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798,958.15 | -204,193,839.6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917,076.93 | 55,837,548.11 |
其他 | 3,217,012.00 | 5,518,300.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46,116.43 | -49,311,873.6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当期新增使用权资产 | 1,406,181.55 | 1,060,081.24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82,638,026.64 | 205,287,131.4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5,287,131.41 | 438,385,187.3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7,350,895.23 | -233,098,055.9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82,638,026.64 | 205,287,131.41 |
其中:库存现金 | 30,806.31 | 7,081.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82,607,220.33 | 205,280,050.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2,638,026.64 | 205,287,131.4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922,231.63 | 获取银行授信质押的货币资金 |
固定资产 | 108,824,546.33 | 获取银行授信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在建工程 | 57,536,411.59 | 获取银行授信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无形资产 | 12,853,488.41 | 获取银行授信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195,136,677.96 | / |
其他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其固定资产(不动产权证编号“2022彭山区不动产第0005332号至第0005332号”、“2022彭山区不动产第0005336号至第0005345号”)及在建工程(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眉山项目))以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证编号“川(2018)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10432号”)为抵押,获取银行借款57,305,527.94元,期限六年,参见附注七/注释45.长期借款。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79,878.46 |
其中:美元 | 11,469.21 | 6.9646 | 79,878.46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262,603.73 |
其中:美元 | 37,705.50 | 6.9646 | 262,603.73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8,740,000.00 | 递延收益 | 2,522,988.0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5,409,990.37 | 其他收益 | 5,409,990.37 |
减:退回的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利用项目(一期) | 3,000,000.00 | 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
其他说明:
无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 | 江苏省江阴市 | 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1幢201室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包装材料、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料、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卫生用品、玻璃制品、办公用品、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省镇江市 | 镇江市新区金港大道180号8幢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60.00 | 设立 |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谢家镇毛河村四组(成眉石化园区)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00 | 设立 | |
江阴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省江阴市 | 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 | 从事电子材料科技领域内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4.5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40.00 | -15,265,653.37 | 214,020,344.2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外部股东增资后本公司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60%。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20,699,410.24 | 848,674,934.52 | 969,374,344.76 | 148,216,460.86 | 286,107,023.30 | 434,323,484.16 | 17,740,724.41 | 861,984,729.63 | 879,725,454.04 | 348,370,874.85 | 347,485,504.63 | 695,856,379.4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42,475,140.17 | -46,318,213.96 | -46,318,213.96 | -27,243,904.00 | 770,017.68 | -11,995,924.36 | -11,995,924.36 | -4,698,971.80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外部股东增资后本公司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6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280,000,000.00 |
--现金 | 280,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80,0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29,285,997.61 |
差额 | 50,714,002.39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0,714,002.39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0,572,980.91 | 488,999.41 |
应收账款 | 334,870,051.61 | 25,196,255.19 |
其他应收款 | 665,735.93 | 40,857.29 |
合计 | 346,108,768.45 | 25,726,111.89 |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6个月以内 | 6个月-1年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有息负债 | 168,089,126.27 | 39,954,375.85 | 77,418,005.00 | 97,344,698.62 | 119,809,457.91 | 502,615,663.65 |
无息负债 | 211,709,192.02 | 211,709,192.02 | ||||
合计 | 379,798,318.29 | 39,954,375.85 | 77,418,005.00 | 97,344,698.62 | 119,809,457.91 | 714,324,855.67 |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其他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79,878.46 | 79,878.46 | |
应收账款 | 262,603.73 | 262,603.73 | |
小计 | 342,482.19 | 342,482.19 |
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1.56万元(2021年度约2.18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公司目前的政策是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100%。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本期,本公司未进行任何利率互换的安排。
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78.34万元(2021年度约121.36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获得的借款。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66,855,924.35 | 66,855,924.3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6,855,924.35 | 66,855,924.3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主要为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剩余持有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接近,所以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37,500.00 | 23.96 | 23.9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注册资本37,5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淄博星恒途松通过股权协议转让和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获得江化微公司的控制权。
(1)股权协议转让:2021年11月18日和2022年3月28日,殷福华、季文庆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淄博星恒途松分别签署了《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与殷福华、季文庆以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与殷福华、季文庆以及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江阴
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转让方累计持有的公司股份22,448,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50%)转让给淄博星恒途松,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2022年5月13日,江化微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每10股转增3股。该次权益分派完毕后,淄博星恒途松持有公司29,183,2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50%)。
(2)定向增发股份:2021年11月18日和2022年9月15日,江化微公司与淄博星恒途松分别签署了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淄博星恒途松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41,880,124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后,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淄博星恒途松通过上述股权协议转让和定向增发股份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1,063,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6%,公司控股股东由殷福华变更为淄博星恒途松,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殷福华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淄博市财政局其他说明:
淄博千鹤恒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千鹤恒松”)为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的控股股东。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能够对淄博千鹤恒松的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施加重大影响,能够通过控制淄博千鹤恒松,实现对淄博星恒途松的控制。淄博市财政局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淄博城运公司最终控制淄博星恒途松,因此淄博市财政局为江化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殷福华 | 本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屈程程 | 本公司董事长殷福华的配偶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373,000,000.00 | 2019/02/28 | 2029/01/05 | 否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20/06/19 | 2026/06/18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殷福华、屈程程 | 373,000,000.00 | 2019/2/28 | 2029/1/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88.88 | 609.0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抵押资产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抵押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已终止确认)总额为人民币111,743,727.63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765,082.59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06,422,408.74 |
1年以内小计 | 306,422,408.74 |
1至2年 | 10,073,323.67 |
2至3年 | 4,405.99 |
3年以上 | 6,624,871.70 |
合计 | 323,125,010.1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730,384.30 | 2.70 | 8,730,384.30 | 100.00 | 7,051,086.92 | 2.00 | 7,051,086.9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4,394,625.80 | 97.30 | 15,416,322.95 | 4.90 | 298,978,302.85 | 345,461,941.20 | 98.00 | 16,353,341.81 | 4.73 | 329,108,599.39 |
其中: | ||||||||||
销售货款 | 305,148,708.47 | 94.44 | 15,416,322.95 | 5.05 | 289,732,385.52 | 325,111,139.13 | 92.23 | 16,353,341.81 | 5.03 | 308,757,797.32 |
合并关联方销售款 | 9,245,917.33 | 2.86 | 9,245,917.33 | 20,350,802.07 | 5.77 | 20,350,802.07 | ||||
合计 | 323,125,010.10 | / | 24,146,707.25 | / | 298,978,302.85 | 352,513,028.12 | / | 23,404,428.73 | / | 329,108,599.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8,730,384.30 | 8,730,384.30 | 100.00 | 诉讼或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730,384.30 | 8,730,384.30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销售货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4,399,511.06 | 15,219,975.55 | 5.00 |
1-2年 | 651,653.28 | 101,006.26 | 15.50 |
2-3年 | 4,405.99 | 2,203.00 | 50.00 |
3年以上 | 93,138.14 | 93,138.14 | 100.00 |
合计 | 305,148,708.47 | 15,416,322.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051,086.92 | 2,198,650.74 | 110,608.94 | 408,744.42 | 8,730,384.3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353,341.81 | -936,735.26 | 283.60 | 15,416,322.95 | ||
其中:销售货款 | 16,353,341.81 | -936,735.26 | 283.60 | 15,416,322.95 | ||
合并关联方销售款 | ||||||
合计 | 23,404,428.73 | 1,261,915.48 | 110,608.94 | 409,028.02 | 24,146,707.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9,028.0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4,461,936.74 | 10.67 | 1,723,096.84 |
第二名 | 15,681,396.27 | 4.85 | 784,069.81 |
第三名 | 12,302,859.34 | 3.81 | 615,142.97 |
第四名 | 9,766,336.76 | 3.02 | 488,316.84 |
第五名 | 9,245,917.33 | 2.86 | |
合计 | 81,458,446.44 | 25.21 | 3,610,626.46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08,794.10 | 397,554,586.45 |
合计 | 308,794.10 | 397,554,586.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21,132.74 |
1年以内小计 | 321,132.74 |
1至2年 | 4,400.00 |
合计 | 325,532.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30,000.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54,400.00 | 4,400.00 |
代垫款 | 271,132.74 | 253,406.51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397,281,170.27 | |
合计 | 325,532.74 | 397,568,976.7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4,390.33 | 14,390.3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48.31 | 2,348.3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6,738.64 | 16,738.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员工个人社会保险费 | 代垫款项 | 174,968.74 | 1年以内 | 53.75 | 8,748.44 |
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 代垫款项 | 96,164.00 | 1年以内 | 29.54 | 4,808.20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15.36 | 2,500.00 |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 | 1年以上 | 0.61 | 310.00 |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 | 1年以上 | 0.61 | 310.00 |
合计 | 325,132.74 | 99.87 | 16,676.6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24,874,562.67 | 624,874,562.67 | 315,000,000.00 | 315,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24,874,562.67 | 624,874,562.67 | 315,000,000.00 | 315,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17,500,000.00 | 317,500,000.00 |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92,324,562.67 | 292,324,562.67 | |||
江化微福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50,000.00 | 13,050,000.00 | |||
合计 | 315,000,000.00 | 309,874,562.67 | 624,874,562.6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3,315,451.34 | 636,395,172.21 | 770,894,465.96 | 597,706,402.33 |
其他业务 | 39,672,958.07 | 30,158,794.36 | 37,393,089.44 | 35,726,066.43 |
合计 | 922,988,409.41 | 666,553,966.57 | 808,287,555.40 | 633,432,468.7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投资理财取得的收益 | 1,251,246.54 | |
合计 | 1,251,246.54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194.2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32,978.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7,904.1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10,608.9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17,288.4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49,863.7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75,747.16 | |
合计 | 6,011,892.1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68 | 0.4096 | 0.40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3 | 0.3863 | 0.386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殷福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