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疆火炬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6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9年8月8日,经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并以“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51%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申请贷款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二、质押进展情况

2019年9月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签订《质押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2、出质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3、质押物: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

4、被担保的主债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依据其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日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并购借款合同之约定。

5、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质物保管费用、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光正燃气51%股权”进行质押贷款,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的正常资金需要,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本次质押“光正燃气51%股权”不会对公司及光正燃气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