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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4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8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4%。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丰华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6,2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6.90%,占公司总股本的3.96%。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 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小红(LOUISA W FENG)、丰嘉隆(GAVIN JLFENG)、丰嘉敏(JAMIN JM FENG)合计持有公司134,878,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后,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6,200,00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12.01%,占公司总股本的3.9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10月21日,丰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200,000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披露的《大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2020年12月23日,丰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

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大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2021年3月31日,丰华先生将前述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将其质押给国泰君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200,000股延期至2021年12月23日,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大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质押的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延期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延期后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丰华6,200,0002020.10.212021.12.232022.12.23国泰君安6.47%1.52%偿还债务
丰华10,000,0002020.12.232021.12.232022.12.23国泰君安10.43%2.44%偿还债务
合计-16,200,000-----16.90%3.96%-

2.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丰华95,884,60023.44%16,200,00016,200,00016.90%3.96%
LOUISA W FENG20,507,5505.01%0000
GAVIN JL FENG9,243,1502.26%0000
JAMIN JM FENG9,243,1502.26%0000
合计134,878,45032.97%16,200,00016,200,00012.01%3.96%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丰华先生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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