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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8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2

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实际控制

人Gerald G Wong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海波先生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的敏感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正文第三部分提示的相关风险,理性决

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于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向管理层核实,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1、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海波先生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的敏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和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1月2日审核通过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转让资产和委托加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2)。公司于2020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董事会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

3、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9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390万元到7,278万元,同比减少70%到95%。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646万元到5,646万元,同比减少109%到132%。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4、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6日和2020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宜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基金”)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书面批复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仍在就《问询函》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相关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持续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390万元到7,278万元,同比减少70%到95%。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60.05万元、7,677.75万元,公司存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4、截至2020年2月6日,公司市盈率为63.16,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市盈率为46.36

。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康宜桥计划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0年7月5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990,7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公司股东安丰基金计划自2020年2月20日起

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index.com.cn。

至2020年8月18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88,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上述股东正处于减持期间内或即将进入减持期间,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股东的减持风险。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和不确定性,关注公司对交易所的回函,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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