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1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0月16日在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幢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董事赵海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Gerald G Wong | 主任委员 | |||
赵海波 | 委员 | 委员 | ||
谢冲 | 委员 | |||
王志波 | 委员 | |||
阮志毅 | 委员 | |||
郭小鹏 | 委员 | |||
褚君浩 | 主任委员 | |||
姚铮 | 委员 | 主任委员 | ||
任远 | 主任委员 | 委员 | ||
刘贵松 | 委员 | 委员 |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