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79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号文)核准,公司向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24,8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3.76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代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732,524,993.91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17,474,999.85元)。并于2020年4月16日缴存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201012101192391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中介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00,224.81元,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731,024,769.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020年度,“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使用人民币
27,080.1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人民币10,303.20万元,另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52,212.5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期使用金额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本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8,146.40万元。另外,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9,667.42元(含历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3,916,946.6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用途 | 存放余额注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2101192391 |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 119,667.42 |
合计 | — | — | — | 119,667.4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使用人民币8,146.40万元。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146.4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2.61万元等额置换截至2020年4月2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83号《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该等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02.61万元已于2020年8月13日全部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规定于2021年1月14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9日将上述资金足额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
归还。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对外投资。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52,212.57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该等节余资金(含账户孳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募集资 金来源 | 公司 | 开户银行 | 专户用途 | 补流金额 (人民币元) |
非公开发行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52,212.57 |
合计 | 52,212.57 |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建设周期为1年,即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保证募投项目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12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后至2022年4月。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时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出的估计,若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其他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投项目尽早实现投资效益。此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附表: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46.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534.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 否 | 64,696.80 | 64,696.80 | 64,696.80 | 8,146.40 | 35,226.55 | -29,470.25 | 54.45 | 2022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303.20 | 10,303.20 | 10,303.20 | - | 10,308.42 | 5.22 | 100.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5,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8,146.40 | 45,534.97 | -29,465.03 | 60.7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建设周期为1年,即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12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4月。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时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出的估计,若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其他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投项目尽早实现投资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2.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02.61万元已全部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规定于2021年1月14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9日将上述资金足额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此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1年6月30日,“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已累计投入人民币35,226.5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人民币10,303.20万元,另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52,212.5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9,667.42元(含历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3,916,946.69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