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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股份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5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

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确认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21,919.05万元。经公司再度核查确认,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应为15,665.10万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6,253.95万元,利息804,955.26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现对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及更正,更正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了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审计及验资、资信评级、律师、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37,041.90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462,958.1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1研发中心项目37,892.0528,272.00
2设计中心项目9,872.808,894.00
3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5,481.054,938.00
4补充流动资金17,896.0017,896.00
合计71,141.906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中自筹资金金额的更正情况

原公告内容为:

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21,919.0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114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1研发中心项目28,272.0013,238.07
2设计中心项目8,894.006,064.65
3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4,938.002,616.33
合计42,104.0021,919.05

现更正为:

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

币15,665.1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511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1研发中心项目28,272.009,651.17
2设计中心项目8,894.004,068.80
3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4,938.001,945.13
合计42,104.0015,665.10

研发中心项目、设计中心项目及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80M10-1地块,地块总占地面积19,503.6平方米。该地块建设成果为综合性大楼,除上述三项目外,还承担了公司部分总部人员办公等职能。前次置换行为置换资金涉及建安工程费为17,285.18万元,而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三项目规划涉及的建安工程费合计为11,579.00万元,因未对募投项目和自建项目进行区分,故需对前次置换行为重新核查。经公司再度核查确认,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应为15,665.10万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6,253.95万元及利息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数据更正,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的补充意见:

1、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议案》,确认实际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为15,665.10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65.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事项重新进行确认,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65.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确认,确认实际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为15,665.1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65.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补充说明

2020年1月1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专字[2020]100Z0114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该报告披露截至2020年1月1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1,919.05万元,经重新核查,本公司将上述报告中的披露金额由21,919.05万元变更为15,665.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研发中心项目28,272.009,651.17
2设计中心项目8,894.004,068.80
3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4,938.001,945.13
4补充流动资金17,896.00-
合计60,000.0015,665.10

会计师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保荐机构补充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相关事项,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等情形,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7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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