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8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建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
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