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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2021年度薪酬(万元)
张利忠董事长216.42
张震豪董事兼总经理109.78
戴建康董事0
王国盛董事0
刘桓(换届新任)独立董事7.67
赵雪媛独立董事12
罗小洋独立董事12
钱鹏飞监事会主席44.40
陈仲国(换届新任)监事55.46
陈晓(换届新任)职工代表监事11.53
张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73.10
陈建军副总经理73.76
钱其峰副总经理33.31
李宪铎(换届离任)独立董事4.33
褚建新(换届离任)监事会主席16.53
叶莉(换届离任)监事11.55
孟凡强(离任)财务总监37.89

注1:张震豪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因公司原财务总监离职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上述年度薪酬为其担任上述职务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刘桓先生于2021年5月因董事会换届新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年度薪酬为其自当选日至年底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李宪铎先生于2021年5月因董事会换届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年度薪酬为其自本年初至离任前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

注2:褚建新先生和叶莉女士于2021年5月因监事会换届离任公司监事后直至年底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年度薪酬为其自本年初至离任前从公司领取的总薪酬,不包含离任监事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领取的薪酬;陈仲国先生、陈晓女士于2021年5月因监事会换届正式担任公司监事,上述年度薪酬为其自担任公司监事至年底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不包含在担任监事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领取的薪酬;孟凡强先生于2021年8月从公司离职,其年度薪酬为其自本年初至离任前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

注3: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三)监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由公司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发放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2、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三、其他说明

以上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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