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在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滕飞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