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会计原则,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