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5,0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
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9,6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5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
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489,2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8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9年2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其华先生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7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1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周其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735,000 | 0.51% | IPO前取得:735,000股 |
王岳法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859,600 | 0.60% | IPO前取得:859,600股 |
徐芳琴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489,200 | 1.73% | IPO前取得:2,489,2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周其华 | 183,700 | 0.1278% | 2019/3/11~2019/9/7 | 集中竞价交易 | 13.35-15.70 | 2,659,827 | 未完成:50股 | 551,300 | 0.3836% |
王岳法 | 49,600 | 0.0345% | 2019/3/11~2019/9/7 | 集中竞价交易 | 14.14-15.00 | 724,136 | 未完成:50,400股 | 810,000 | 0.5635 |
徐芳琴 | 60,000 | 0.0417% | 2019/3/11~2019/9/7 | 集中竞价交易 | 15.43-15.60 | 928,600 | 未完成:562,300股 | 2,429,200 | 1.6900%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