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9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并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