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21 公司简称:华培动力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怀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民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049号),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458,920.77元,母公司报表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9,951,555.28元。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9,951,555.28元为基准,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2,869,203.31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共5,995,155.5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6,825,603.0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234,598,848.62元,均为股本溢价产生的资本公积。
基于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3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6,000,000.00 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各项公司对未来企业战略、业务发展、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描述,是基于当前公司能够掌握的信息和数据对未来所作出的评估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截至2019年1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万元。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00万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000万股。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0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7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华培动力 | 指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培有限 | 指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帕佛儿投资 | 指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复星投资 | 指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华培动力股东 |
磊佳投资 | 指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华培动力股东 |
宁波海邦 | 指 | 宁波北岸智谷海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华培动力股东 |
杭州海邦 | 指 | 杭州海邦巨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华培动力股东 |
华拓投资 | 指 | 浙江华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华培动力股东 |
华培新材料 | 指 | 上海华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华培动力全资子公司 |
华煦国际 | 指 | 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华培动力全资子公司 |
江苏华培 | 指 | 江苏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华培动力全资子公司 |
南通秦海 | 指 | 南通秦海机械有限公司,系江苏华培全资子公司 |
武汉华培 | 指 | 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华培动力全资子公司 |
湖北华培 | 指 | 湖北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华培动力全资子公司 |
芮培工业 | 指 | 上海华培芮培工业系统有限公司,系华培动力控股子公司 |
博格华纳 | 指 | Borgwarner Inc.及其附属公司BorgWarner Turbo and Emissions、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BorgWarner Turbo Systems GmbH、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江苏)有限公司等。博格华纳是一家致力于设计和制造高端技术产品来提高汽车引擎系统、传动系统和四轮驱动系统性能的公司,为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商提供先进的动力系统解决方案 |
霍尼韦尔(盖瑞特) | 指 | 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及其附属公司Honeywell Turbo Technologies、Honeywell Korea Ltd、霍尼韦尔涡轮增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霍尼韦尔汽车零部件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霍尼韦尔国际已将涡轮增压等业务分拆,并成立新公司 Garrett Motion Inc。霍尼韦尔是一家在多元化技术和制造业方面占据世界领导地位的跨国公司,业务涉及航空产品和服务、涡轮增压器产业、工业控制技术等领域 |
三菱重工 | 指 |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Mitsubishi Heavy Industries)及其附属公司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公司、MITSUBISHI TURBOCHARGER AND ENGINE EUROPE B.V.等。三菱重工是一家拥有700种以上产品生产能力的大型重工业企业,生产产品包括燃气轮机、炼钢机械、叉车、空调产品等民用产品,以及战机、坦克等军用产品 |
上海菱重 | 指 | 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公司 |
美达工业 | 指 | 美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天津达祥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天津新伟祥工业有限公司、Meita Europe d.o.o.等。美达工业是一家主要生产引擎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组件的公司 |
威斯卡特 | 指 | Wescast Industries Inc.及其关联公司Wescast Hungary Autoipari Zrt、威斯卡特工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月鸿贸易有限公司等。威斯卡特是一家致力于汽车排气系统设计和优化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排气歧管、涡轮增压器壳体等 |
索尼玛 | 指 | Sonima GmbH及其附属公司。索尼玛是一家提供独特供应链服务的全球公司,其总部设于德国。除了德国总部之外,索尼玛还包括瑞典、匈牙利、波兰、美国、中国、印度等分支机构 |
石川岛播磨 | 指 | IHI Corporation及其附属公司IHI Turbo(Thailand) Co., Ltd等。石川岛播磨是一家重工业企业,公司产品包括汽车用涡轮增压器、农业机械、航空引擎、社会基础设施等 |
博世马勒 | 指 | Bosch Mahle及其附属公司Bosch Mahle Turbo Systems GmbH & Co. KG、博马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等。博世马勒主要从事乘用车和商用车涡轮增压器系统研发、生产,属于涡轮增压器系统供应商 |
德国大陆 | 指 | Continental Automotive GmbH及其附属公司。德国大陆是世界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产品为轮胎、制动系统、车身稳定控制系统、发动机喷射系统、转速表以及其他零部件 |
埃贝赫 | 指 | Ebersp?cher Exhaust Technology GmbH & Co. KG、埃贝赫罗马尼亚公司等,埃贝赫是全球第三大排气系统制造商 |
佛吉亚 | 指 | Faurecia Emissions Control Technologies Development Co. Ltd.佛吉亚是全球前十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拥有汽车座椅系统、汽车内饰系统以及绿动智行系统(排放控制技术系统)三大核心业务 |
通用汽车 | 指 | 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 通用汽车是全球品牌汽车制造商,在全球生产和销售包括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GMC、五菱、宝骏以及霍顿等一系列品牌车型并提供服务 |
Erko | 指 | ERKO Pr?zisions- und Steuerungstechnik GmbH |
湖南天雁 | 指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98)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18年度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18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立信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通力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首发管理办法》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票(A股) | 指 | 本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招股说明书 | 指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上市 | 指 | 发行人股票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涡轮增压器 | 指 | 一种利用发动机排出的废气惯性推动涡轮室内的涡轮,带动与之同轴的叶轮,并由叶轮压送新鲜空气,使之增压进入气缸,从而达到增加进气量目的的空气压缩机 |
放气阀组件 | 指 | 调控涡轮增压器中涡轮机端压强的作用,用于避免涡轮机内部压强过大、温度过高,同时降低涡轮的转速,从而稳定涡轮增压器进气端的压强 |
涡轮壳 | 指 | 轮增压器中连接排气歧管和中间壳的壳体,形成涡轮工作的腔体并 |
通过引导气体的流动推动涡轮做功 | ||
中间壳 | 指 | 涡轮增压器中位于压气机壳和涡轮壳中间的一个核心零部件壳体,内部包含涡轮轴、浮动轴承、止推轴承、定套轴封等 |
VTG | 指 | Variable Turbine Geometry,可变几何形状的涡轮叶片,搭载VTG技术的涡轮增压器,其涡轮叶片的相对位置固定但是角度是可变的、可调整的。通过不同工况下(通常是转速)改变排气侧涡轮叶片的几何形状,从而减少涡轮增压器的延迟现象 |
连接环 | 指 | 调节增压器中的废气气流流向及强度的衬垫 |
拉杆 | 指 | 放气阀与执行器之间的连接件,控制放气阀的开关 |
排气系统 | 指 | 排气系统是指收集并且排放废气的系统,一般由排气歧管,排气管,催化转换器,排气温度传感器,汽车消声器和排气尾管等组成。 |
涡轮增压器配置率 | 指 | 配置涡轮增压器的汽车年产量与汽车总年产量的比值 |
CNC | 指 | CNC(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即数控铣床,由数控加工语言进行编程控制数控机床的加工刀具位置坐标,并控制刀具的进给速度和主轴转速,以及工具变换器、冷却剂等功能。数控加工生产出的零件非常精确并具有可重复性;数控加工可以生产手动加工无法完成的具有复杂外形的零件 |
工装 | 指 | 工艺装备,即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包括模具、刀具、夹具以及检具等各种工具 |
PPAP | 指 |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即生产件批准程序,规定了包括生产和散装材料在内的生产件批准的一般要求,用来确定供应商是否已经正确理解了顾客工程设计和规范的所有要求,以及其生产过程是否具有潜在能力,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按规定的生产节拍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 |
IATF 16949:2016 | 指 | 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替代旧版ISO/TS 16949:2009,对汽车生产和相关配件组织应用ISO 9001:2015的特殊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汽车生产供应链的组织形式 |
国五/六排放标准 | 指 | 国家第五/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国五/六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6阶段排放标准(即Euro V/Euro VI) |
DDU | 指 |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
EXW | 指 |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FOB | 指 |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
DDP | 指 | (Delivered Duty Paid)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负责办理目的地国进口清关手续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DAP | 指 | (Delivered At Place)指卖方已用运输工具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的目的地后,将装载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公司的中文名称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培动力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Sinotec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te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怀磊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关奇汉 | 张培培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 | 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 |
电话 | 021-31838505 | 021-31838505 |
传真 | 021-31838510 | 021-31838510 |
电子信箱 | board@sinotec.cn | board@sinotec.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幢厂房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07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07 |
公司网址 | www.sinotec.cn |
电子信箱 | board@sinotec.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培动力 | 603121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萍、张进东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的保荐机构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爽、王可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1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512,714,059.32 | 443,974,172.17 | 15.48 | 327,901,51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458,920.77 | 99,014,031.56 | -20.76 | 70,469,434.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9,244,206.72 | 92,356,340.04 | -25.02 | 63,407,876.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72,940.70 | 65,549,907.74 | 39.09 | 92,612,132.74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6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63,615,507.63 | 485,156,586.86 | 16.17 | 386,142,555.30 |
总资产 | 718,460,176.24 | 597,659,344.20 | 20.21 | 466,299,870.8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73 | -20.55 | 0.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73 | -20.55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68 | -25.00 | 0.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6 | 22.73 | 减少7.77个百分点 | 27.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20 | 21.20 | 减少8.00个百分点 | 24.3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实现7,84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76%;主要原因:随着公司订单的增加以及部分工序的产能受限,但为了满足客户订单交付的需求,对于其中部分非通用加工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导致相应外协加工费同比上升;同时因新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导致初期单位成本较高,引起毛利率的下降;随着子公司武汉华培生产基地的建设、子公司芮培工业业务的开展,使得本期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因上述因素影响,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累计实现9,117.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9.09%,主要系收入增长以及应收账款回收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4,264,501.14 | 132,682,433.50 | 125,141,437.86 | 140,625,68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666,207.39 | 24,610,403.49 | 21,499,331.51 | 17,682,97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778,888.40 | 21,346,724.50 | 20,363,714.66 | 14,754,879.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75,785.99 | 2,351,941.67 | 54,073,195.47 | 23,072,017.5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8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935.56 | -485,527.95 | -129,410.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45,551.41 | 5,804,051.94 | 8,683,102.6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98,764.6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78,006.03 | 332,758.8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6,422.00 | -135,191.85 | -512,585.1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64,360.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8 | 212.19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00,481.28 | -966,771.96 | -1,312,519.70 | |
合计 | 9,214,714.05 | 6,657,691.52 | 7,061,558.51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公司一直致力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及其他产品。其中放气阀组件主要由盖板、连接板及衬套等组成。
公司致力于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优质的关键零部件产品,公司依赖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客户优势,建立了稳定的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尤其在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产品领域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核心供应商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客户包含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世马勒、德国大陆等全球知名涡轮增压器整机制造商及索尼玛、威斯卡特、美达工业等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制造商。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部分。
1、研发模式
公司所处汽车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一系列跨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的积累以及研发的投入,持续将技术研发放在公司发展的首要位置。公司研发由耐热材料研发、铸造工艺研发、项目研发及设备研发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3,691.9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0%。
2、采购模式
为了确保公司能以合适的价格及时获取适量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采购流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筛选流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开发、评价、管理、年审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由采购部组织质量部、研发部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考察,实现对供应商的质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搜索潜在供应商群体,初步确定可选供应商,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对其进行初步评审。采购部联合质量部、研发部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查,对供应商的产品状况、管理职责、质量系统、设计与工程变更、技术和工艺、设备和模具、生产流程和不良品控制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打分制评审,给出综合评定结果。公司将评审通过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建立供应商档案,持续对其进行审核。
当出现具体项目采购需求时,由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供应商发出询价,经过对供应商报价书的对比,确定好具体的供应商后,由该供应商提供样件或者小批量的产品供公司采购部进行质量检测和相应技术指标的审核。如该供应商提供的样件或小批量产品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会要求该供应商正式提交相应的PPAP文件。公司通过相应审核程序后,根据生产需求下达相应的订单,由该供应商正式进行供货。
公司根据客户预测订单量及公司生产计划形成具体的采购计划,该采购模式下,公司以需求分析为依据,以满足生产所需库存为目的,有效控制采购物资的库存数量,有效控制物料资源,使得库存管理及生产效率达到最优状态。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及其他产品,通用的生产工艺主要分为铸造、机械加工及装配等多个重要环节。此外,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生产环节外包给外协厂商完成。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MTO(Make to Order,按订单生产)的方式展开,即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公司根据客户预测订单需求,由销售部根据客户的实际订单制定相应产品需求量,物流部据此制定周、月度生产计划,并实时跟进生产进度,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持续管理和调整。在生产过程中,物流部负责协调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保障公司生产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提供涡轮增压器的关键零部件产品,主要客户为涡轮增压器整机及其零部件制造商。汽车行业的经营模式为多层级供应商体系,从供货情况来看,公司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一级供应商(如,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世马勒、德国大陆等涡轮增压器整机制造商)提供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等产品,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二级供应商(如,索尼玛、威斯卡特、美达工业等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制造商)提供放气阀组件类产品。
(三)行业情况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我国汽车产销量自2009年以来一直稳居世界首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16%和2.76%,略呈下降趋势,中国汽车产业进入整合时代。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产业中的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细分行业,根据霍尼韦尔2016年对全球涡轮增压器市场的预测,2017年至2021年,全球将诞生超过2.3亿辆装载涡轮增压发动机的新车。到2021年,全球涡轮增压业务的行业销售额预计将达到近120亿美元。在节能减排政策导向下,我国汽车涡轮增压配置率将由 2016 年的32%提升至2021年的48%。因此,在汽车涡轮增压器配置率不断提升的动力下,同时基于我国节能减排的迫切要求,未来较长时间内我国涡轮增压器产业将保持持续增长状态。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为13,519.21万元,较年初增加10,609.88万元,上升364.68%,主要系为子公司武汉华培生产基地厂房建设及设备投资增加所致。其中:境外资产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具备优秀的技术实力、高效的生产工艺及稳定的质量控制水平。目前,公司客户主要包含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世马勒、德国大陆等全球知名涡轮增压器整机制造商及索尼玛、威斯卡特、美达工业等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制造商。在涡轮增压器整机市场,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世马勒、德国大陆等企业占据了92%的市场份额。
公司客户主要为涡轮增压器整机和零部件制造商,成为其合格供应商需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价。客户通过对公司的技术、质量、价格、模具开发、检测、试制、量产等多个重要阶段的审核,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判断。由于合格供应商的整体认证周期较长,所以一旦双方确定合作关系后,双方则形成较为密切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优质的核心客户不仅能为公司提供稳定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还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口碑及品牌效应,使得公司在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中具有较强优势。
2、研发优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涉及材料科学、铸造技术、机械加工、焊接装配、防腐防锈、质量检测等一系列跨学科的知识和技术,要求企业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秀的设备资源。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的积累以及研发的投入,持续将技术研发放在公司发展的首要位置。
涡轮增压器是通过发动机产生的废气动力推动涡轮以带动叶轮转动,增加内燃机的进气量,从而提升燃烧过程的充分性。公司放气阀组件产品工作环境较为严苛,具体如下:①耐高温性:由于放气阀组件的工作温度通常在800℃至1050℃之间,对于其材料的性能要求较为苛刻;②耐磨性:由于放气阀组件的工作是受到压强后通过不断开合调解涡轮壳腔体内压强,从而保证涡轮增压器工作的安全及稳定性,对于产品的尺寸精度以及耐磨性要求较高,从而对材料要求较高;③耐腐蚀性:发动机所排出废气含较多的酸性物质和水分,具有较强的化学腐蚀性,从而对于放气阀组件在高温环境下的耐腐蚀性要求较高。
考虑到公司产品对于耐高温性、耐磨性、耐腐蚀性等相关性能要求,公司对材料开发、铸造工艺、机械加工和装配工艺优化等方面进行持续性的研发改善。公司在主要产品的材料科学相关技术上已经取得了两项发明专利,即“一种耐高温钢及其制作方法(ZL201210279185.5)”和“一种耐热合金及其制备方法(ZL201210145283.X)”。
公司重视对技术人才的招揽和培养,建立了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技术团队,能够及时响应客户的技术要求,同时,通过技术研发不断改善生产工艺,提高公司生产效率。
由于公司在技术上的重视及持续投入,公司已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公司曾获得多项荣誉:2013年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授予的“青浦区技术创新示范争创企业”、2013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单
位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授予的“上海市青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16年通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单位 的复审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8年度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荣誉称号。
公司作为涡轮增压器整机及其零部件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已经具备了先发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将持续完善技术开发流程和加大研发投入,从而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截至2018年末,公司拥有12项发明专利、60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
3、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产品为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等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过程主要包含铸造、机械加工及装配等重要环节。作为生产型企业,公司始终重视高效、稳定、高质量的生产工艺,经过长时间的生产经验积累以及技术和设备的更新迭代,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生产流程控制体系。
在铸造流程方面,公司开发了全自动多腔的模具、全自动制壳生产线,降低制壳涂层数量,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积极开发新的技术和设备用以改善铸造工艺,公司拥有低压铸造机的液面加压控制系统、低压铸造机熔炼炉倾转机构、平顶式低压铸造机和低压铸造机等铸造相关多项专利,并实际应用于铸造生产流程,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良品率和竞争力。
在机械加工流程方面,公司致力于进行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改造,增加机械手臂的投入,以替代人工操作,实现一定程度的自动化机械加工,降低人为因素而造成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波动。持续的自动化改造投入,有效缩短生产工时,提升生产效率,同时有效降低产品的不良率,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在装配工艺流程方面,公司持续投入新的工艺技术改善焊接工艺,自主开发了一系列的装配专利技术,如“预紧力激光焊接工装(ZL201620709631.5)”、“焊接水冷夹具(ZL201220048128.1)”等焊接相关专利技术。装配技术的持续改进,可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装配效率,降低产品不良率,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从而降低了产品的装配成本。
公司通过精益管理,对生产流程中的各个工序进行监测和管理,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工序改进,对于机械加工过程中的工装夹具、刀具、工位器具等进行严格管控,不断精益求精,优化生产过程中的各道工序。不仅对生产技术进行优化,还对制造过程中涉及的生产设备工艺进行持续改善,以优秀的技术工艺及稳定的设备工艺,实现对生产流程进行全过程控制,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有效实现成本控制。
4、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客户作为全球主要涡轮增压器整机及其零部件产品的核心制造商,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对供应商审核的条件较为严苛,公司作为其合格供应商通过国际认可的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严格贯彻IATF 16949:2016标准建立并实施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在加工生产过程的质量要求及有效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质量环境控制、质量成本控制、质量先期策划、不合格品控制、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等程序。此外,公司对供应商筛选和管理、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流程管理、产品检测等关键环节重点控制,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从而有效保证了稳定的产品质量。
公司与客户之间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曾获得公司主要客户博格华纳颁发的“2015最佳供应商奖”、“2016 SUPPLIER OF THE YEAR”和“2017年最佳供应商”,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2015年度合作优胜奖”、“2016年度合作优胜奖”、“2017年度合作优胜奖”。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公司颁发的“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奖”和石川岛播磨颁发的“2018年度最佳供应商奖”。
5、管理优势
随着公司的逐步发展,公司制定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对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实施管理控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对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测等环节进行控制管理。
公司通过培养内部管理人才并引进外部优秀管理人才的方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形成了资深的管理团队,保证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运行。公司管理层及业务管理人员具备优秀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管理经验,与公司形成一致的发展目标,对自身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过程进行优化,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公司所建立的完整的管理体系及优秀的管理团队,能
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处于稳定、高效的经营状态。公司将持续优化管理团队配置、完善管理体系,保持公司持续的管理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一直致力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及其他产品,其中,放气阀组件主要由盖板、连接板及衬套等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客户包含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世马勒、德国大陆等全球知名涡轮增压器整机制造商及索尼玛、威斯卡特、美达工业等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制造商。公司致力于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优质的关键零部件产品,公司依赖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客户优势,建立了稳定的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尤其在涡轮增压器类零部件产品领域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核心供应商之一。
报告期内,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实现7,84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76%;主要原因:随着公司订单的增加以及部分工序的产能受限,为了满足客户订单交付的需求,对于其中部分非通用加工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导致相应外协加工费同比上升;同时因新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导致初期单位成本较高,引起毛利率的下降;由于子公司武汉华培生产基地的建设、子公司芮培工业业务的开展,使得本期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因上述因素影响,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业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1,271.41万元,较上年增长15.48%。从产品类型来看,报告期内放气阀组件实现了10.01%的增长,涡轮壳和中间壳实现了9.25%的增长,其他产品实现了376.67%的增长,主要是由于随着“BMW B47”连接环产品项目和“ELT03”拉杆产品项目订单量逐步增加,该类产品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以及子公司芮培工业的业务在报告期形成了销售收入。
(二)武汉生产基地建设进展
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为48,853.43万元,建成后产能为放气阀产品1,500万件,VTG产品500万件、排气系统产品150万件。截止2018年末厂房建设工程完工进度为90%,公司将着重硬件设备升级和系统性软件建设,硬件设备均为国内外先进设备,铸造全自动制壳线、激光焊、全自动无人CNC加工生产线、在线自动测量设备、三坐标测量仪等硬件设备设施,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制造;软件ERP系统、MRP系统、MES系统、精益生产系统、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将确保公司在环境健康、质量管理、生产力、成本控制、信息流、供应链等各个模块和区域达到世界级水平;整体厂房预计在2019年5月份申请整体竣工验收,在2019年6月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三)加大研发投入,重视工艺创新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的积累以及研发的投入,持续将技术研发放在公司发展的首要位置。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在精密化铸造技术、自动检验线、自动生产线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后,新品研发周期不断缩短。通过多年的技术累积,新产品开发成功率表现优异,成为公司的竞争力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3,691.9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0%。截止2018年末,公司拥有12项发明专利,60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将继续完善技术开发流程和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从而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
(四)新客户的突破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拓展 新的客户。在2018年度,公司成功开发了新客户埃贝赫,并获得佛吉亚福特C2B2、VW MQB国六、HKMC NUI 1.8MPI、JMCH CN6四个项目的项目任命书,在2019年1月获得通用汽车的项目任命书。以上高质量客户为公司获取新的项目及订单打下基础。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12,714,059.32 | 443,974,172.17 | 15.48 |
营业成本 | 302,537,267.60 | 235,470,565.55 | 28.48 |
销售费用 | 21,001,841.84 | 12,569,748.44 | 67.08 |
管理费用 | 62,594,231.41 | 49,812,260.86 | 25.66 |
研发费用 | 36,919,700.88 | 26,490,833.71 | 39.37 |
财务费用 | -1,699,423.95 | 1,683,848.08 | -200.93 |
投资收益 | 2,142,366.65 | -100.00 | |
其他收益 | 7,441,236.41 | 5,750,841.94 | 29.39 |
资产处置收益 | -63,935.56 | -485,527.95 | 86.83 |
营业外收入 | 3,915,785.20 | 428,913.10 | 812.96 |
营业外支出 | 277,892.20 | 212,130.26 | 31.00 |
少数股东损益 | -129,489.37 | -261,497.27 | 50.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458,920.77 | 99,014,031.56 | -20.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72,940.70 | 65,549,907.74 | 39.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512,878.48 | -50,509,881.09 | -207.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3,545.32 | -8,952,000.00 | 145.28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放气阀产品新项目进入量产阶段,收入持续增加,以及其他产品中的连接环、拉杆产品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子公司芮培工业的业务开展在报告期形成销售收入所致;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订单的增加以及部分工序的产能受限,为了满足客户订单交付的需求,对于其中部分非通用加工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使得相应外协加工费同比上升;同时因新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导致初期单位成本较高所致;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薪酬福利、物流费、质量服务费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武汉华培生产基地的建设以及子公司芮培工业业务开展,使得管理费用中薪酬福利和招聘费用有一定的增长,同时公司的办公费、商务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5、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人员的增长,以及研发项目的持续投入导致研发费用中薪酬福利、差旅费用、研发材料以及研发设备的折旧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6、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影响汇兑损益所致;7、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8、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9、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较上期同期减少所致;10、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外捐赠所致;
12、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芮培工业亏损以及本期无处置控股子公司产生的少数股东损益所致;1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带来的期间费用上升等原因,使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增长以及应收账款回收增加所致;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武汉华培生产基地的建设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增加银行融资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99.77%,比上年同期增加 0.04 个百分点;营业成本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为 99.85%,比上年同期增加 0.10 个百分点;公司主营业务较为稳定。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制造业 | 511,545,472.82 | 302,094,185.78 | 40.94 | 15.53 | 28.61 | 减少6.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放气阀组件 | 439,320,984.02 | 238,455,180.48 | 45.72 | 10.01 | 22.46 | 减少5.52个百分点 |
涡轮壳和中间壳 | 40,090,340.05 | 33,168,802.49 | 17.26 | 9.25 | -4.12 | 增加11.54个百分点 |
其他 | 32,134,148.75 | 30,470,202.81 | 5.18 | 376.67 | 445.00 | 减少11.89个百分点 |
合计 | 511,545,472.82 | 302,094,185.78 | 40.94 | 15.53 | 28.61 | 减少6.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191,813,709.43 | 122,900,598.21 | 35.93 | 6.63 | 15.83 | 减少5.09个百分点 |
国外 | 319,731,763.39 | 179,193,587.57 | 43.96 | 21.62 | 39.14 | 减少7.05个百分点 |
合计 | 511,545,472.82 | 302,094,185.78 | 40.94 | 15.53 | 28.61 | 减少6.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放气阀组件 | 1,531.04 | 1,510.71 | 151.07 | 10.93 | 11.35 | 15.55 |
涡轮壳和中间壳 | 55.46 | 51.69 | 17.12 | 8.26 | 5.17 | 28.24 |
其他 | 53.78 | 46.65 | 8.21 | 428.29 | 425.34 | 660.19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上表中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的单位为万件。
其他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都高于上年同期,主要系随着“BMW B47”连接环产品项目和“ELT03”拉杆产品项目订单量逐步增加,该类产品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以及子公司芮培工业的业务在报告期形成了一定的销售收入所致。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 | 本期金额较 | 情况 |
成本比例(%) | 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
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26,009,026.14 | 41.71 | 103,258,135.02 | 43.96 | 22.03 | |
直接人工 | 47,635,487.95 | 15.77 | 39,020,444.65 | 16.61 | 22.08 | ||
制造费用 | 92,831,461.37 | 30.73 | 70,510,654.22 | 30.02 | 31.66 | ||
外协加工费用 | 35,618,210.32 | 11.79 | 22,109,034.10 | 9.41 | 61.10 | ||
小计 | 302,094,185.78 | 100.00 | 234,898,267.99 | 100.00 | 28.6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放气阀组件 | 直接材料 | 100,668,821.78 | 42.22 | 92,705,878.62 | 47.61 | 8.59 | |
直接人工 | 40,302,719.69 | 16.90 | 32,888,095.22 | 16.89 | 22.55 | ||
制造费用 | 70,888,721.65 | 29.73 | 51,342,657.52 | 26.37 | 38.07 | ||
外协加工费用 | 26,594,917.36 | 11.15 | 17,776,818.47 | 9.13 | 49.60 | ||
小计 | 238,455,180.48 | 100.00 | 194,713,449.83 | 100.00 | 22.46 | ||
涡轮壳和中间壳 | 直接材料 | 10,789,249.67 | 32.53 | 9,710,773.87 | 28.07 | 11.11 | |
直接人工 | 4,959,010.23 | 14.95 | 5,901,882.40 | 17.06 | -15.98 | ||
制造费用 | 17,056,763.83 | 51.42 | 18,981,334.68 | 54.87 | -10.14 | ||
外协加工费用 | 363,778.76 | 1.10 | |||||
小计 | 33,168,802.49 | 100.00 | 34,593,990.95 | 100.00 | -4.12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14,550,954.69 | 47.75 | 841,482.53 | 15.05 | 1,629.20 | |
直接人工 | 2,373,758.03 | 7.79 | 230,467.03 | 4.12 | 929.98 | ||
制造费用 | 4,885,975.89 | 16.04 | 186,662.02 | 3.34 | 2,517.55 | ||
外协加工费用 | 8,659,514.20 | 28.42 | 4,332,215.63 | 77.49 | 99.89 | ||
小计 | 30,470,202.81 | 100.00 | 5,590,827.21 | 100.00 | 445.00 | ||
合计 | 302,094,185.78 | 234,898,267.99 | 28.6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放气阀组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放气阀组件产品因使用精炼母合金技术,使得材料成本占比有一定下降;人工成本随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但成本比重与上期保持相同水平;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和解决生产瓶颈,投入了更多自动化设备从而增加了折旧费用,同时加强质量管理以及改善生产效率增加了部分量检具、工装,总体增加了制造费用。随着公司订单的增加以及部分工序的产能受限,为了满足客户订单交付的需求,对于其中部分非通用加工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导致相应外协加工费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涡轮壳和中间壳产品
报告期内,涡轮壳和中间壳产品受主要原材料生铁价格上涨影响,材料成本比重上升;生产效率提升,相应人员成本占比和相应制造费用成本占比下降。因为订单的增加,对少量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导致产生了少量外协加工费。
3、其他产品报告期内,其他产品因子公司芮培工业的业务开展并形成销售收入,成本结构与汽车零部件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材料成本占比上升;自2018年下半年起,连接环产品机加工序自制比例上升,导致人员成本和制造费用占成本比例上升 ,同时外协费用占比下降。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2,759.2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4.3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902.2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1.0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2018年 | 2017年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21,001,841.84 | 12,569,748.44 | 67.08 |
管理费用 | 62,594,231.41 | 49,812,260.86 | 25.66 |
研发费用 | 36,919,700.88 | 26,490,833.71 | 39.37 |
财务费用 | -1,699,423.95 | 1,683,848.08 | -200.93 |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6,919,700.8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36,919,700.8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20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9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9.4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91,172,940.70 | 65,549,907.74 | 39.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55,512,878.48 | -50,509,881.09 | -207.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4,053,545.32 | -8,952,000.00 | 145.28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9,652,664.96 | 4.13 | 89,146,332.99 | 14.92 | -66.74 | |
预付款项 | 11,266,958.84 | 1.57 | 3,678,359.33 | 0.62 | 206.30 |
其他应收款 | 10,110,482.95 | 1.41 | 14,429,162.98 | 2.41 | -29.93 | |
其他流动资产 | 8,556,150.70 | 1.19 | 5,564,004.86 | 0.93 | 53.78 | |
在建工程 | 135,192,090.86 | 18.82 | 29,093,278.95 | 4.87 | 364.68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78,948.78 | 1.14 | 2,593,400.57 | 0.43 | 215.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45,874.38 | 0.44 | 915,895.99 | 0.15 | 243.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357,108.51 | 4.50 | 15,122,963.24 | 2.53 | 113.96 | |
短期借款 | 7,847,300.00 | 1.09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2,672,702.67 | 12.90 | 65,319,315.85 | 10.93 | 41.88 | |
预收款项 | 6,820,019.72 | 0.95 | ||||
盈余公积 | 19,626,258.85 | 2.73 | 13,631,103.32 | 2.28 | 43.98 | |
未分配利润 | 174,390,400.16 | 24.27 | 101,926,634.92 | 17.05 | 71.0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9,311.19 | 0.02 | -1,199.44 | 0.00 | 14,215.85 |
其他说明(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武汉华培生产基地建设及设备投资导致货币资金减少所致;(2)预付款项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中介机构上市发行费用及相关活动费用以及随销售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的材料采购预付款所致;(3)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主要系出口退税处理时间缩短,导致出口退税余额比上年末下降所致;(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 系子公司武汉华培在报告期内投资取得的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5)在建工程变动原因:主要系子公司武汉华培生产基地厂房建设及设备投资增加所致;(6)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厂房及环保设备小规模改造支出,同时因新项目开发新增的工装支出所致;(7)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 主要系子公司武汉华培未弥补亏损增加所致;(8)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 主要系子公司武汉华培预付的基建和设备预付款所致;
(9)短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本年增加银行融资所致;
(10)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销售增长对应采购增长,以及部分设备的应付款增加所致;(11)预收款项变动原因:主要系子公司芮培工业销售收到的预收款所致;(12)盈余公积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按净利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13)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产生的净利润所致;
(1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原因:主要系子公司芮培工业少数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影响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表附注 七、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中的“(三)行业情况”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产能状况√适用 □不适用现有产能√适用 □不适用
产能单位:万件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 | 报告期内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华培动力 | 1,663.07 | 1,583.43 | 95.21% |
江苏华培 | 64.37 | 56.85 | 88.32% |
在建产能√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在建产能工厂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累积投资金额 | 预计投产日期 | 预计产能 |
武汉华培 | 43,239.05 | 10,641.32 | 10,847.85 | 2019年6月 | 放气阀产品1,500万件,VTG产品500万件、排气系统产品150万件 |
注:
(1)、计划投资金额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包含铺底流动资金部分;
(2)、预计产能为按募投项目达产年度产能 。
产能计算标准√适用 □不适用产能计算公式: ∑( 月工作天数 * 单机产能 * 设备利用率 * 当月设备数量)
2. 整车产销量□适用 √不适用3. 零部件产销量√适用 □不适用按零部件类别√适用 □不适用
销量 | 产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 累计 | 去年 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 累计 | 去年 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放气阀组件 | 1,510.71 | 1,356.72 | 11.35 | 1,531.04 | 1,380.19 | 10.93 |
涡轮壳和中间壳 | 51.69 | 49.15 | 5.17 | 55.46 | 51.23 | 8.26 |
其他零部件 | 46.65 | 8.88 | 425.34 | 53.78 | 10.18 | 428.29 |
产销量情况说明上表中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的单位为万件。按市场类别□适用 √不适用4. 新能源汽车业务□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累积投资金额 |
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0M1地块 | 43,239.05万元 | 10,641.32万元 | 10,847.85万元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华培新材料 | 上海 | 上海 | 汽车零部件销售 | 100.00 | |
华煦国际 | 上海 | 上海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
江苏华培 | 江苏如皋 | 江苏如皋 | 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
武汉华培 | 湖北武汉 | 湖北武汉 | 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
湖北华培 | 湖北红安县 | 湖北红安县 | 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
南通秦海 | 江苏南通 | 江苏南通 | 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
芮培工业 | 上海 | 上海 | 工业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 | 97.0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格局涡轮增压器位于发动机进排气系统,通过压缩空气来增加进气量,空气的压力和密度增大可以使燃料燃烧更加充分,从而增加发动机的输出功率,降低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涡轮增压器技术的应用将有效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达到各国提升的排放标准,是目前市场上实现节能减排最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涡轮增压器产业跨空气动力学,机械力学,材料学,机电一体化等多学科,技术壁垒高,目前全球产业已经形成寡头垄断态势。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世马勒、德国大陆等企业占据了92%的市场份额。
涡轮增压器零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等产品是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由于涡轮增压器的工作环境较为严苛,对产品的制造精密度、结构强度、耐高温性、耐腐蚀性等性能的要求极高,需要涡轮增压器零部件企业对产品的研发、试
制、生产、检测等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管理。涡轮增压器零部件行业是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中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之一。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先进的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及中间壳产品开发与制造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拥有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管理体系,同时掌握铸造、精密机械加工工艺中的多项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逐渐开拓了一批包括霍尼韦尔(盖瑞特)、博格华纳、上海菱重等在内的整车配套体系下的优质客户,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生产水平、管理体系等的不断提升与完善,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获得的优质订单也逐渐增加。公司目前是全球涡轮增压器放气阀组件核心供应商之一。2、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我国汽车产销量自 2009 年以来一直稳居世界首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 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4.16%和 2.76%,略呈下降趋势,中国汽车产业进入整合时代。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产业中的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细分行业,根据霍尼韦尔2016 年对全球涡轮增压器市场的预测,2017年至2021年,全球将诞生超过2.3亿辆装载涡轮增压发动机的新车。到2021年,全球涡轮增压业务的行业销售额预计将达到近120亿美元。在节能减排政策导向下,我国汽车涡轮增压配置率将由 2016 年的 32%提升至 2021年的 48%。因此,在汽车涡轮增压器配置率不断提升的动力下,同时基于我国节能减排的迫切要求,未来较长时间内我国涡轮增压器产业将保持持续增长状态。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贯彻“创新驱动未来”的企业愿景,重视技术突破和产品研发,同时关注客户关系维护、人才培养、管理效率优化等工作的持续改进,致力于成为节能减排领域的领先企业,以改善环境为己任。公司致力于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等研发创新,同时也注重生产组织创新、质量检测方式创新等管理方式创新,将持续重视在涡轮增压器零部件领域的稳定发展,稳固公司在全球涡轮增压器零部件领域的核心 供应商地位。除此之外,公司也充分利用技术和管理优势,在排气系统和轻量化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将持续加大新客户和新订单的拓展。
(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和创新计划
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对企业的技术研发及生产工艺能力要求较高,公司将通过不断推进技术革新和生产工艺提升,改善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核心技术,丰富研发部的技术研发手段,整体实现公司研发实力的提升。
公司计划以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VTG、排气系统零部件等产品为主要发展内容,以市场为导向,聚焦下游大客户,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低成本和高质量的精品战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的质量和性能,满足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对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的迫切需求。
除以上零件,公司将现有的精密铸造和精密机械加工为突破口,与佛吉亚、埃贝赫等国际知名排气系统供应商展开合作。已于 2018年9月份开始供货给埃贝赫罗马尼亚公司,同时在全球第一大汽车排气系统制造商佛吉亚也顺利获得福特C2B2、VW MQB国六、HKMC NUI 1.8MPI、JMCH CN6四个项目的项目任命书,目前项目都已经进入开发阶段。
公司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应用更多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以提升产品的研发速度、生产效率、质量控制等环节,对铸造、机械加工及装配等关键生产环节优化。同时,公司将大力推进自动化技术,从而降低劳动力成本,保持并扩大公司现有市场份额。
2、产能扩张计划
公司的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子公司武汉华培将于2019年6月份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武汉基地不仅将进一步加强放气阀组件、VTG的生产能力,新增产品类型排气系统零部件,产能的有效扩张为公司的订单增长提供支撑,降低因产能不足给公司发展带来的制约,同时也开展了工艺优化、生产自动化等项目,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保障公司稳定、持续的规模扩张和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市场维护和开拓计划
汽车行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多层级供应商体系,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的二级供应商和三级供应商,主要向全球知名涡轮增压器整机及其零部件制造商提供供货服务。公司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完善营销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以维护现有客户关系并开拓新客户,扩大营销网络。公司将完善销售部门与客户的沟通体系,维护现有客户市场。重点覆盖现有客户的新项目开发、订单维护、生产计划协调以及质量跟踪及潜在纠纷问题处理等环节,以保证公司在客户群体中的企业形象,打造品牌效应。
公司将加强在市场开拓方面的投入,不断拓展客户数量。截止披露日,新增加客户埃贝赫,并获得了佛吉亚和通用汽车的部份产品项目任命书,同时和BMW Group进行前期技术合作及交流。向潜在客户展现公司的技术、生产、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的实力,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从而实现持续市场开拓。
4、人力资源结构改善计划
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吸收并培养研发、生产、管理等环节的重要人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步完善人力资源结构以及人才引进、薪酬激励等相关机制,引入并培养拥有熟悉行业且具备不同文化背景及相关语种沟通能力的行业管理人才与国外以及中外合资客户进行高效商业谈判、业务交流。
公司将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人才引入机制、员工培训体系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逐步完善,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为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提供支持,有效提高公司竞争力。
5、收购兼并计划
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状况,以及自身的业务发展水平和发展战略,选择合适的时机,利用公司现有的市场、技术、生产等优势,通过股权兼并、资产收购等方式,收购与公司产业发展相关联的、具有技术前瞻性的以及可有效实现协同效应的企业,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利用收购兼并的方式,实现技术共享、优势互补、规模化生产等目标,有效扩大公司规模并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推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的步伐。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波动风险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我国汽车产销量自2009年以来一直稳居世界首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80万辆和2,80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4.16%和 2.76%,略呈下降趋势,中国汽车产业进入整合时代。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产业中的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细分行业,根据霍尼韦尔2016 年对全球涡轮增压器市场的预测,2017年至2021年,全球将诞生超过2.3亿辆装载涡轮增压发动机的新车。到2021年,全球涡轮增压业务的行业销售额预计将达到近120亿美元。在节能减排政策导向下,我国汽车涡轮增压配置率将由 2016 年的 32%提升至 2021年的 48%。因此,在汽车涡轮增压器配置率不断提升的动力下,同时基于我国节能减排的迫切要求,未来较长时间内我国涡轮增压器产业将保持持续增长状态。
公司客户包含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世马勒、德国大陆等涡轮增压器整机制造商以及索尼玛、威斯卡特、美达工业等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制造商。在涡轮增压器整机市场,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世马勒、德国大陆等企业占据了92%的市场份额,虽然客户主要为知名的涡轮增压器整机及其零部件制造商,经营业绩良好,但是如果全球及国内汽车行业恶化或增速放缓,汽车产业
将可能受到较大影响,涡轮增压器整机及其零部件制造商的经营状况亦将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汇率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为62.50%,比上一年度上升了3.13%,国外销售收入占比仍较高。公司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欧元,公司持有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主要为由出口业务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公司国外销售业务规模较大,并且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账期,使得公司持有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因为汇率波动而产生一定的汇兑损失或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为183.89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2.35%。
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波动,将使公司产生汇兑损失或收益,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带来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依靠发动机和电动机的配合以驱动汽车行驶,纯电动汽车仅采用电池作为储能动力源。在全球环境问题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投入,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装配涡轮增压器汽车的市场需求,从而对涡轮增压器市场造成一定影响。
我国政府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政策和规定,鼓励低能耗、低排放汽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涡轮增压器技术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
虽然现阶段生产技术、生产成本、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但随着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的突破,并且不排除随着我国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支持、产业投资、财政补贴等方面的力度持续加大,使得新能源汽车技术迅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中纯电动汽车销量的增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涡轮增压器市场的需求造成影响。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
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在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或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预计收益情况,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由公司董事会依职权制订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
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四、股利分配的披露
公司年度情况达到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规定的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者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或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049号),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458,920.77元,母公司报表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9,951,555.28元。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9,951,555.28元为基准,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2,869,203.31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共5,995,155.5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6,825,603.0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234,598,848.62元,均为股本溢价产生的资本公积。基于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3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6,000,000.00 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
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00 | 1.35 | 2.00 | 24,300,000.00 | 78,458,920.77 | 30.97 |
2017年 | / | / | / | / | / | / |
2016年 | / | / | / | / | / | / |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
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注一 | 详见注一 | 详见注一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注二 | 详见注二 | 详见注二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注三 | 详见注三 | 详见注三 | 否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注四 | 详见注四 | 详见注四 | 否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注五 | 详见注五 | 详见注五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注六 | 详见注六 | 详见注六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注七 | 详见注七 | 详见注七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注八 | 详见注八 | 详见注八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注九 | 详见注九 | 详见注九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详见注十 | 详见注十 | 详见注十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
其他承诺 |
注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长,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吴佳、磊佳投资合伙人吴世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二)公司股东磊佳投资、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诺
公司股东磊佳投资、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立普、关奇汉、谢卫华(曾任职董事)、谢力、唐全荣、李学康、欧阳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黄晓虹、Huang Xiaodong、金灿、张良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二:发行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承诺: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本公司所持华培动力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因华培动力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华培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华培动力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限: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华培动力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公司减持华培动力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承诺: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3、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3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公司股东复星投资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复星投资承诺: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可达到的100%。因公司进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4)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四)公司股东吴佳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吴佳承诺: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3、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3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五)公司其他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磊佳投资、唐全荣、宁波海邦、金灿、王立普、谢卫华、杭州海邦、华拓投资、黄晓
虹、Huang Xiaodong、张良森、欧阳勇承诺:
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注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出具了《关于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生产、开发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或组织;不在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或组织中担任任何职务。
3、如华培动力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华培动力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培动力造成的全部损失。”
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出具了《关于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未参与投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2、本公司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生产、开发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生产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华培动力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或组织。
3、如华培动力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通过设立或参股子公司的方式生产、开发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华培动力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培动力造成的全部损失。”
注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制度保证
(1)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做了更为系统和具体的规定,其中包括明确了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的作用、决议的无效和责任的承担等方面。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出具《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企业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出具《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公司在发行人中的地位,为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注五: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为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2017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案有效期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预案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3、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二)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本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后的10个交易日内制订并公告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告实施回购的具体方案后30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20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
(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触发增持股份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30日内开始实施增持,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20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2)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竞价交易等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3个交易日内或实施过程中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及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本人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公司控股股东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本公司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注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30日内公告回购新股的方案,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方案应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二)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五)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司法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七: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和每股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较大幅度的增强,同时由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预期经营业务较难在短期内释放,所以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相关要求,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将立即按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七、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愿意:(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注八: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约束措施(一)发行人承诺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的履行事宜,特承诺如下: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全体股东承诺
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股东,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的履行事宜,郑重承诺: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本企业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的履行事宜,郑重承诺:
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国家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华培动力及其子公司需为其员工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或因此而受到任何罚款或损失,相关费用和责任由本公司/本人全额承担、赔偿,本公司/本人将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及时予以缴纳。如因此给华培动力及其子公司带来损失,本公司/本人愿意向华培动力及其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本公司/本人在承担前述补偿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华培动力及其子公司行使追索权。
注十: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7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在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或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预计收益情况,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由公司董事会依职权制订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四、股利分配的披露
公司年度情况达到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规定的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者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或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此规定按照新的报表格式编辑2018年度财务报表。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美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 |
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65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65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91%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5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5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备注: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650万美金为本公司与子公司互为担保,担保合计上限650万美金。具体说明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1重要承诺事项(3)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1、重要承诺事项(1)、(2)、(3)。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认真贯彻国家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落实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2018年公司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18-12-27 | 11.79元 | 45,000,000 | 2019-1-11 | 45,000,000 | 不适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 | ||||||
公司以2018年12月27日作为T日,开展发行工作,并于2019年1月11日上市。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86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78,200,000 | 57.93 | 78,2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吴怀磊 | 0 | 13,190,500 | 9.77 | 13,190,5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800,000 | 7.26 | 9,8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吴佳 | 0 | 6,049,000 | 4.48 | 6,049,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750,000 | 4.26 | 5,75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唐全荣 | 0 | 4,416,000 | 3.27 | 4,416,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北岸智谷海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2.22 | 3,0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金灿 | 0 | 3,000,000 | 2.22 | 3,0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王立普 | 0 | 2,300,000 | 1.70 | 2,3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谢卫华 | 0 | 2,024,000 | 1.50 | 2,024,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说明: 1.吴怀磊是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吴怀磊与吴佳为夫妻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 3.吴怀磊持有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 4.王立普持有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股份; 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备注: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000,000股限售股和8,600,000股限售股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8,200,000 | 2022-1-11 | 78,200,000 | 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 |
2 | 吴怀磊 | 13,190,500 | 2022-1-11 | 13,190,500 | 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 |
3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00,000 | 2020-1-11 | 9,800,000 | 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
4 | 吴佳 | 6,049,000 | 2022-1-11 | 6,049,000 | 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 |
5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50,000 | 2020-1-11 | 5,750,000 | 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
6 | 唐全荣 | 4,416,000 | 2020-1-11 | 4,416,000 | 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
7 | 宁波北岸智谷海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2020-1-11 | 3,000,000 | 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
8 | 金灿 | 3,000,000 | 2020-1-11 | 3,000,000 | 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
9 | 王立普 | 2,300,000 | 2020-1-11 | 2,300,000 | 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
10 | 谢卫华 | 2,024,000 | 2020-1-11 | 2,024,000 | 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吴怀磊是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吴怀磊与吴佳为夫妻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 3.吴怀磊持有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 4.王立普持有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股份; 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吴怀磊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2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吴怀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怀磊 | 董事长 | 男 | 45 | 2016-11-30 | 2019-11-29 | 13,190,500 | 13,190,500 | 0 | / | 59.38 | 否 |
王立普 | 总经理、董事 | 男 | 43 | 2016-11-30 | 2019-11-29 | 2,300,000 | 2,300,000 | 0 | / | 141.29 | 是 |
关奇汉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45 | 2016-11-30 | 2019-11-29 | 0 | 0 | 0 | / | 72.09 | 否 |
谢力 | 董事 | 男 | 44 | 2016-11-30 | 2019-11-29 | 0 | 0 | 0 | / | 0 | 是 |
欧阳勇 | 董事 | 男 | 46 | 2016-11-30 | 2019-11-29 | 50,000 | 50,000 | 0 | / | 0 | 是 |
赵昱东 | 董事 | 男 | 41 | 2018-04-16 | 2019-11-29 | 0 | 0 | 0 | / | 0 | 否 |
缪蕾敏 | 独立董事 | 女 | 41 | 2016-11-30 | 2019-11-29 | 0 | 0 | 0 | / | 9.80 | 是 |
庞东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2016-11-30 | 2019-11-29 | 0 | 0 | 0 | / | 9.80 | 否 |
李祖滨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6-11-30 | 2019-11-29 | 0 | 0 | 0 | / | 9.80 | 是 |
谢卫华 | (原)董事 | 男 | 55 | 2016-11-30 | 2018-1-29 | 2,024,000 | 2,024,000 | 0 | / | 0 | 否 |
唐全荣 | 监事会主席 | 男 | 71 | 2016-11-30 | 2019-11-29 | 4,416,000 | 4,416,000 | 0 | / | 4.00 | 否 |
穆爱英 | 监事 | 女 | 40 | 2016-11-30 | 2019-11-29 | 0 | 0 | 0 | / | 4.00 | 否 |
李学康 | 监事 | 男 | 42 | 2016-11-30 | 2019-11-29 | 0 | 0 | 0 | / | 39.28 | 否 |
张之炯 | 财务总监 | 男 | 39 | 2016-11-30 | 2019-11-29 | 0 | 0 | / | 71.9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1,980,500 | 21,980,500 | / | 421.40 | / |
备注:2018年1月29日,董事谢卫华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现任董监高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9,956,500股。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怀磊 | 男,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上海三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现代起亚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3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伟世通亚太(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5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博格华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8年9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华培有限运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
王立普 | 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5年5月至2015年6月,历任奥托立夫(中国)汽车方向盘有限公司采购经理、质量经理、销售总监、厂长、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华培有限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关奇汉 | 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北京屹海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北京银达润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监;2012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总监。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华培有限销售总监、江苏华培负责人等职务;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谢力 | 男,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7年5月至1998年12月,任浙江省轻纺集团公司团工委副书记;1999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南京南大表面和界面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1月至今,任浙江海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欧阳勇 | 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4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北京新华信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06年4月至2007年9月,任德昌大华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07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年2月至今,历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赵昱东 | 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5年1月至2009年4月,任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2009年5月至2012年1月,任上海富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缪蕾敏 | 女,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任上海惠普有限公司高级财务分析师;2005年6月至2009年5月,任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财务及运营经理。2009年6月至2017年8月,任都福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总部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今,历任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庞东 | 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市嘉隆科技有限公司工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程师、生产主管;2003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2012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TCL王牌电器(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运营中心HRD兼精益运营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李祖滨 | 男,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历任深圳泰思微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任马勒发动机零部件(南京)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3年5月至2004年7月,任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拓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1月,历任上海智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历任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执行总裁、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历任上海德至锐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谢卫华(原董事) | 男,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9年1月至2016年2月,历任上海航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0年6月,担任华培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华培有限监事;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华培有限董事。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29日,担任公司董事。 |
唐全荣 | 男,194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2年5月至2008年6月,历任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工程师、副处长、处长等职务,并于2008年7月退休。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华培有限董事、监事等职务。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穆爱英 | 女,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2年8月至2011年7月,任泛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2011年8月至2012年4月,任上海海冠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2012年5月至2016年7月,曾任华培有限制造管理部职员。2016年8月至今,任上海海冠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职员。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
李学康 | 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7年8月至2010年9月,任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计量管理部班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华培有限高级经理职务。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高级经理。 |
张之炯 | 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2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尤妮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任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内控经理;2009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华培有限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2018年1月29日,董事谢卫华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赵昱东为公司董事,任期自2018年4月16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怀磊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5-12-25 | / |
关奇汉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5-25 | / |
谢力 | 宁波北岸智谷海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海邦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委托代表 | 2016-7-7 | / |
杭州海邦巨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海邦韶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委托代表 | 2016-3-14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立普 |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9-27 | / |
谢力 | 南京南大表面和界面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8-8-28 | / |
浙江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3-19 | / | |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8-29 | / | |
浙江海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5-11-20 | / | |
杭州海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12-10 | / | |
杭州海邦韶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1-11 | / | |
杭州海邦药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5-1-21 | / | |
宁波海邦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6-7-1 | / | |
杭州七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4-10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杭州海邦引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2-6-1 | / | |
杭州海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9-24 | / | |
浙江乐致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6-2 | / | |
杭州沣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5-24 | / | |
杭州阅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8-27 | / | |
杭州快拼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1-12 | / | |
江苏合义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1-12-27 | / | |
江苏宝和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11-11 | / | |
北京荣新基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06-1-19 | 2018-1-4 | |
绍兴越城海邦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7-5-16 | / | |
杭州海邦沣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10-15 | / | |
广州南大软件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6-27 | / | |
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9-9 | / | |
缪蕾敏 | 东方芬德(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8-21 | / |
威理泵业(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2-10-10 | / | |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2018-9 | / | |
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8 | 2020-8 | |
李祖滨 | 上海德至锐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2-2 | / |
南京德至锐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12-30 | / | |
喀什德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4-10 | / | |
南京德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4-25 | / |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2 | / | |
庞东 | 无锡TCL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3-12-21 | 2018-4-11 |
赵昱东 | 施耐博格(常州)测试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8-1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对其全年收入采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方式。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的工作业绩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评,并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其全年收入总额。独立董事津贴为9.8万元/年、外部监事4万元/年,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第八节一、(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421.40万元(税前)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谢卫华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赵昱东 | 董事 | 选举 | 提名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2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4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6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15 |
销售人员 | 21 |
技术人员 | 91 |
财务人员 | 17 |
行政人员 | 106 |
采购人员 | 15 |
合计 | 96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人员 | 18 |
本科 | 130 |
大专 | 121 |
大专以下 | 696 |
合计 | 965 |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薪酬制定标准
公司员工薪酬参照当地人才市场的工资水平,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复杂程度以及其个人能力等要素进行评估,评定其岗位、职级情况和薪酬情况,结合员工在岗位上具体表现的差异,公司在同一级别的职级中,设定多个薪酬标准。
(2)薪酬构成结构
公司总体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终奖、福利补贴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结合员工所在的岗位、职级、职能、工作的技术含量以及个人能力、相关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绩效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履行职责程度、员工成长情况、同事及领导考核等因素进行绩效评定,根据对应评定结果发放绩效。工龄工资是指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的工作年限发放。年终奖是指公司根据当年业绩情况,结合各员工的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具体的发放金额。福利补贴是指福利及补贴是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司内部制度中有关福利的规定情况。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在传统汽车涡轮增压领域有着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随着公司上市成功,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保持传统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下,同时抓住上市带来的机会和挑战,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术、管理技能等更多的培训,保障公司在管理、产品等方面的优势,具体如下:
1、聘请公司技术专家针对技术人员、工艺人员进行深层次的生产技术的系统培训;
2、加大对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治理、财务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
3、对基本员工、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安排参加岗位专业技能培训、技术提升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整体技术水平;
4、基层员工持续的岗位基础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员工整体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在加大内部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的同时,通过外部人才引进,满足公司在新发展阶段对技
术、管理等方面人才持续增长的需求。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513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34,831.72元 |
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系列制度,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常设决策和管理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战略规划、重大人事任免、薪酬与考核的制度设计、公司风险的控制等。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职权。公司有高效运作、富有职业精神的管理团队,各自职、权、利划分明确、分工有序、监督到位,保障了企业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企业长期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定的公司治理保障。
1、股东和股东大会
依据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保证全体股东的信息对称。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的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了董事会运作的规范和决策的客观、科学,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7年度股东大会 | 2018年4月1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报告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均早于挂牌上市日期。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吴怀磊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王立普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关奇汉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谢力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欧阳勇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赵昱东 | 否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谢卫华(原董事)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缪蕾敏 | 是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庞东 | 是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李祖滨 | 是 | 6 | 6 | 1 | 0 | 0 | 否 | 1 |
注:谢卫华董事已于2018年1月29日离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谢卫华作为个人股东,参加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5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
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
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推行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公司经营目标下达高级管理人员的目标任务,根据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机制。年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算评分,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批准。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结果与薪酬、奖金、晋升、年度调薪等等激励紧密的关联在一起。并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细化高管人员业绩考评标准,进一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详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上交所、上海证券报等《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上交所、上海证券报等《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049号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公司2018年度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为511,545,472.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64,727.82元,增长率15.53%。由于营业收入构成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公司收入包括内销和外销,贸易方式分为EXW、DDU、DDP、DAP、FOB、中间仓等,金额的重大以及贸易方式的多样性导致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并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并函证交易金额和贸易条款,识别并判断公司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收入确认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3、对收入发生额和贸易模式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4、选取交易样本,核对订单、出库单、签收单、发票等原始单据。 5、分析运费的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6、获取并核对由上海海关综合统计处以及江苏海关统计学会出具的公司出口货物总值。 7、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交易记录,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所示,公司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36,049,702.32元,坏账准备金额 | 1、了解并测试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期末坏账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9,326,743.13元,账面价值126,722,959.19元。由于应收账款构成资产负债表重要组成项目,且坏账准备评估需要管理层做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记录进行核对。 3、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准确性,获取公司信用政策,关注超过信用期的大额应收账款。 4、通过了解债务人信息、检查历史付款记录、期后收款等,验证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解释。 5、执行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
四、其他信息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萍
中国?上海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进东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29,652,664.96 | 89,146,332.9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附注七、4 | 148,282,459.87 | 146,254,704.77 |
其中:应收票据 | 21,559,500.68 | 12,044,282.49 | |
应收账款 | 126,722,959.19 | 134,210,422.28 |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5 | 11,266,958.84 | 3,678,359.3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6 | 10,110,482.95 | 14,429,162.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7 | 105,122,066.77 | 86,709,500.3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0 | 8,556,150.70 | 5,564,004.86 |
流动资产合计 | 312,990,784.09 | 345,782,065.2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16 | 190,453,515.51 | 167,978,647.82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17 | 135,192,090.86 | 29,093,278.9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0 | 36,141,854.11 | 36,173,092.3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3 | 8,178,948.78 | 2,593,400.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24 | 3,145,874.38 | 915,895.9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25 | 32,357,108.51 | 15,122,963.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5,469,392.15 | 251,877,278.92 | |
资产总计 | 718,460,176.24 | 597,659,344.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26 | 7,847,3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附注七、29 | 92,672,702.67 | 65,319,315.85 |
预收款项 | 附注七、30 | 6,820,019.7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1 | 18,871,783.99 | 17,367,890.20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32 | 21,848,099.16 | 23,421,491.72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33 | 4,983,460.23 | 4,467,375.56 |
其中:应付利息 | 106,351.28 |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043,365.77 | 110,576,073.3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42 | 1,631,991.65 | 1,927,883.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31,991.65 | 1,927,883.45 | |
负债合计 | 154,675,357.42 | 112,503,956.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44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46 | 234,598,848.62 | 234,598,848.6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0 | 19,626,258.85 | 13,631,103.3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51 | 174,390,400.16 | 101,926,634.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3,615,507.63 | 485,156,586.8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9,311.19 | -1,199.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3,784,818.82 | 485,155,387.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18,460,176.24 | 597,659,344.20 |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63,831.37 | 8,933,674.14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附注十七、1 | 115,553,651.74 | 178,119,122.24 |
其中:应收票据 | 7,862,235.64 | ||
应收账款 | 107,691,416.10 | 178,119,122.24 | |
预付款项 | 8,573,571.54 | 1,849,555.07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七、2 | 209,183,359.28 | 139,583,312.1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9,306,251.16 | 73,888,854.0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755.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1,393,420.64 | 402,374,517.68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七、3 | 20,081,149.95 | 15,381,149.95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5,758,018.51 | 133,074,669.30 | |
在建工程 | 23,967,867.94 | 11,979,655.6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96,778.37 | 1,864,681.0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184,048.21 | 1,142,234.9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738,109.17 | 4,354,971.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16,913.55 | 2,710,168.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642,885.70 | 170,507,529.93 | |
资产总计 | 632,036,306.34 | 572,882,047.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6,756,787.10 | 53,792,558.69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268,539.13 | 15,801,538.56 | |
应交税费 | 21,705,839.65 | 23,041,102.91 | |
其他应付款 | 622,438.28 | 2,219,808.7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4,353,604.16 | 94,855,008.9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31,991.65 | 1,927,883.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31,991.65 | 1,927,883.45 | |
负债合计 | 95,985,595.81 | 96,782,89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4,598,848.62 | 234,598,848.6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626,258.85 | 13,631,103.32 | |
未分配利润 | 146,825,603.06 | 92,869,203.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6,050,710.53 | 476,099,155.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32,036,306.34 | 572,882,047.61 |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民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512,714,059.32 | 443,974,172.17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52 | 512,714,059.32 | 443,974,172.1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33,990,409.77 | 336,612,995.15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52 | 302,537,267.60 | 235,470,565.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53 | 4,755,359.42 | 4,182,864.17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54 | 21,001,841.84 | 12,569,748.44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55 | 62,594,231.41 | 49,812,260.86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56 | 36,919,700.88 | 26,490,833.71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57 | -1,699,423.95 | 1,683,848.08 |
其中:利息费用 | 106,351.28 | ||
利息收入 | 195,734.54 | 208,747.38 | |
资产减值损失 | 附注七、58 | 7,881,432.57 | 6,402,874.34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59 | 7,441,236.41 | 5,750,841.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0 | 2,142,366.6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2 | -63,935.56 | -485,527.95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100,950.40 | 114,768,857.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63 | 3,915,785.20 | 428,913.10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64 | 277,892.20 | 212,130.2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738,843.40 | 114,985,640.50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65 | 11,409,412.00 | 16,233,106.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329,431.40 | 98,752,534.29 |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329,431.40 | 98,752,534.2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458,920.77 | 99,014,031.56 | |
2.少数股东损益 | -129,489.37 | -261,497.2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8,329,431.40 | 98,752,534.2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8,458,920.77 | 99,014,031.56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9,489.37 | -261,497.2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7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73 |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民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七、4 | 446,456,309.23 | 406,163,948.43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七、4 | 263,313,928.47 | 218,525,213.17 |
税金及附加 | 4,256,716.53 | 3,124,666.48 | |
销售费用 | 8,273,259.90 | 6,333,855.95 | |
管理费用 | 53,203,947.92 | 43,031,638.32 | |
研发费用 | 25,489,533.44 | 23,638,362.60 | |
财务费用 | 95,727.12 | 316,430.03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66,929.88 | 72,134.09 | |
资产减值损失 | 33,432,473.50 | 14,059,754.59 | |
加:其他收益 | 6,098,728.24 | 5,281,101.5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七、5 | 75,013.7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504.10 | -245,388.7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417,946.49 | 102,244,753.74 | |
加:营业外收入 | 3,792,315.00 | 413,198.78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2,185.07 | 200,000.0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958,076.42 | 102,457,952.48 | |
减:所得税费用 | 8,006,521.14 | 12,675,459.2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951,555.28 | 89,782,493.2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951,555.28 | 89,782,493.2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9,951,555.28 | 89,782,493.2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3,031,866.66 | 393,884,580.0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5,254,165.08 | 36,809,965.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67 | 18,119,862.13 | 8,223,760.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6,405,893.87 | 438,918,305.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3,818,174.47 | 177,578,480.7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2,096,966.56 | 103,254,039.6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003,583.98 | 53,298,549.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67 | 57,314,228.16 | 39,237,327.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5,232,953.17 | 373,368,397.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72,940.70 | 65,549,907.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9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8,006.0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5,970.46 | 15,098,276.6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17,987.64 |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67 | 138,581.1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970.46 | 66,032,851.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5,748,848.94 | 66,642,732.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9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748,848.94 | 116,542,732.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512,878.48 | -50,509,881.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724,3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67 | 3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24,3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8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67 | 4,270,754.68 | 1,272,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70,754.68 | 8,952,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3,545.32 | -8,952,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92,724.43 | -1,276,932.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493,668.03 | 4,811,093.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146,332.99 | 84,335,239.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52,664.96 | 89,146,332.99 |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9,276,873.85 | 348,049,027.1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141,274.55 | 155,957,153.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6,418,148.40 | 504,006,180.8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9,708,615.13 | 216,681,351.2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761,322.70 | 69,290,142.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974,897.99 | 41,447,548.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887,506.86 | 175,057,563.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0,332,342.68 | 502,476,605.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085,805.72 | 1,529,575.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13.7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4,894.23 | 15,049,284.6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581.1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894.23 | 36,262,879.4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657,369.91 | 33,058,672.1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00,000.00 | 2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357,369.91 | 58,058,672.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92,475.68 | -21,795,792.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8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70,754.68 | 1,272,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70,754.68 | 8,952,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0,754.68 | -8,952,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2,418.13 | -343,689.5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9,842.77 | -29,561,906.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33,674.14 | 38,495,580.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63,831.37 | 8,933,674.14 |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13,631,103.32 | 101,926,634.92 | -1,199.44 | 485,155,387.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13,631,103.32 | 101,926,634.92 | -1,199.44 | 485,155,387.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95,155.53 | 72,463,765.24 | 170,510.63 | 78,629,431.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458,920.77 | -129,489.37 | 78,329,431.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 | 3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 | 3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95,155.53 | -5,995,155.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995,155.53 | -5,995,155.5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19,626,258.85 | 174,390,400.16 | 169,311.19 | 563,784,818.82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4,652,853.99 | 11,890,852.69 | -538,713.87 | 385,603,841.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4,652,853.99 | 11,890,852.69 | -538,713.87 | 385,603,841.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78,249.33 | 90,035,782.23 | 537,514.43 | 99,551,545.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014,031.56 | -261,497.27 | 98,752,534.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9,011.70 | 799,011.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99,011.70 | 799,011.70 | |||||||||||
(三)利润分配 | 8,978,249.33 | -8,978,249.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978,249.33 | -8,978,249.3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13,631,103.32 | 101,926,634.92 | -1,199.44 | 485,155,387.42 |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13,631,103.32 | 92,869,203.31 | 476,099,155.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13,631,103.32 | 92,869,203.31 | 476,099,155.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95,155.53 | 53,956,399.75 | 59,951,555.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951,555.28 | 59,951,555.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95,155.53 | -5,995,155.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995,155.53 | -5,995,155.5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19,626,258.85 | 146,825,603.06 | 536,050,710.53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4,652,853.99 | 12,064,959.36 | 386,316,661.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4,652,853.99 | 12,064,959.36 | 386,316,661.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78,249.33 | 80,804,243.95 | 89,782,493.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782,493.28 | 89,782,493.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978,249.33 | -8,978,249.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978,249.33 | -8,978,249.3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000,000.00 | 234,598,848.62 | 13,631,103.32 | 92,869,203.31 | 476,099,155.25 |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民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杜从云、谢卫华及上海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实验工厂共同出资成立,于2006年6月22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32035642)。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杜从云以货币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谢卫华以货币出资3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上海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实验工厂以货币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07年1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杜从云将其所持股权51%转让给陈秀琴。
200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上海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实验工厂将其所持公司的10%的股权撤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减少至90万元。上述减资经上海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沪正会验资(2009)334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陈秀琴 | 51.0000 | 56.67 |
谢卫华 | 39.0000 | 43.33 |
总 计 | 90.0000 | 100.00 |
201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万,其中吴怀磊出资918万元,黄晓虹出资100万元,王静出资50万元,唐全荣出资42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本次增资经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沪知会验字(2011)第485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吴怀磊 | 918.0000 | 76.50 |
黄晓虹 | 100.0000 | 8.33 |
陈秀琴 | 51.0000 | 4.25 |
王静 | 50.0000 | 4.17 |
唐全荣 | 42.0000 | 3.50 |
谢卫华 | 39.0000 | 3.25 |
总 计 | 1,200.0000 | 100.00 |
201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928.75万元,其中,吴怀磊出资2,784万元,唐全荣出资130万元,谢卫华出资14.75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8.75万元。
201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王静将其持有的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怀磊;同意黄晓虹将其持有的25.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谢卫华;同意陈秀琴将其持有的2.4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0.8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立普;同意谢卫华将其持有的4.1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1.6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立普;同意唐全荣将其持有的8.6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3.3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立普;同意吴怀磊将其持有的187.4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75.14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王立普;同意黄晓虹将其持有的3.7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1.6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立普。增资及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吴怀磊 | 3,489.4100 | 84.51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4500 | 5.00 |
唐全荣 | 160.0300 | 3.88 |
王立普 | 82.5700 | 2.00 |
谢卫华 | 73.5700 | 1.78 |
黄晓虹 | 69.0300 | 1.67 |
陈秀琴 | 47.6900 | 1.16 |
总 计 | 4,128.7500 | 100.00 |
上述实收资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51542号”验资报告。实收资本与公司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所载金额一致。
201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吴怀磊将其持有的169.691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佳;同意吴怀磊将其持有的2,807.5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陈秀琴将其持有的47.278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佳。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07.5500 | 68.00 |
吴怀磊 | 512.1684 | 12.40 |
吴佳 | 216.9705 | 5.26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4500 | 5.00 |
唐全荣 | 160.0300 | 3.88 |
王立普 | 82.5700 | 2.00 |
谢卫华 | 73.5700 | 1.78 |
黄晓虹 | 69.0300 | 1.67 |
陈秀琴 | 0.4111 | 0.01 |
总 计 | 4,128.7500 | 100.00 |
201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谢卫华将其持有的0.825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HuangXiaodong;同意陈秀琴将其持有的0.411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Huang Xiaodong;同意吴怀磊将其持有的38.397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Huang Xiaodong;同意唐全荣将其持有的1.651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Huang Xiaodong。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07.5500 | 68.00 |
吴怀磊 | 473.7710 | 11.47 |
吴佳 | 216.9705 | 5.26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4500 | 5.00 |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唐全荣 | 158.3785 | 3.84 |
王立普 | 82.5700 | 2.00 |
谢卫华 | 72.7443 | 1.76 |
黄晓虹 | 69.0300 | 1.67 |
Huang Xiaodong | 41.2857 | 1.00 |
总 计 | 4,128.7500 | 100.00 |
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取得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895655347),公司成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同意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000,000.00元,由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289,598,848.62元,扣除向股东分配股利人民币120,000,000.00元后的剩余净资产人民币169,598,848.62元,按原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按1:0.678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共计11,500.00万股投入,由原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有。上述实收资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90号”验资报告。股改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820.0000 | 68.00 |
吴怀磊 | 1,319.0500 | 11.47 |
吴佳 | 604.9000 | 5.26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5.0000 | 5.00 |
唐全荣 | 441.6000 | 3.84 |
王立普 | 230.0000 | 2.00 |
谢卫华 | 202.4000 | 1.76 |
黄晓虹 | 192.0500 | 1.67 |
Huang Xiaodong | 115.0000 | 1.00 |
总 计 | 11,500.0000 | 100.00 |
2016年12月19日,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由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良森、欧阳勇、宁波北岸智谷海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邦巨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灿以人民币200,000,000.00元认购,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80,000,000.00元。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820.0000 | 57.93 |
吴怀磊 | 1,319.0500 | 9.77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0.0000 | 7.26 |
股 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吴佳 | 604.9000 | 4.48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5.0000 | 4.26 |
唐全荣 | 441.6000 | 3.27 |
宁波北岸智谷海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2.22 |
金灿 | 300.0000 | 2.22 |
王立普 | 230.0000 | 1.71 |
谢卫华 | 202.4000 | 1.50 |
杭州海邦巨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 | 1.48 |
浙江华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 | 1.48 |
黄晓虹 | 192.0500 | 1.42 |
Huang Xiaodong | 115.0000 | 0.85 |
张良森 | 15.0000 | 0.11 |
欧阳勇 | 5.0000 | 0.04 |
总 计 | 13,500.0000 | 100.00 |
上述实收资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57号”验资报告。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名称由上海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28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2019年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幢厂房;法定代表人为吴怀磊;营业期限:
2006年6月22日至不约定期限;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汽车排气系统、涡轮增压系统及其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及相关行业资质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19年4月10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上海华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江苏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子公司名称 |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南通秦海机械有限公司 | 是 |
湖北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上海华培芮培工业系统有限公司 | 是 |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b.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般指单项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00万元),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确认相应的坏账准备。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性质组合 | 其他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5 |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 |||
1-2年 | 20 | 20 | |
2-3年 | 50 | 50 | |
3年以上 | 100 | 100 |
注: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按5%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的,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按应收账款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应收政府款项 | 0 | 0 |
注:一般不计提,有证据表明存在收回风险的,计提坏账准备。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般指单项金额小于人民币200万元)发生减值的。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半成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一次转销法。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4.00%-5.00% | 4.75%-4.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4.00%-5.00% | 9.50%-9.6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4.00%-5.00% | 19.00%-32.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4.00%-5.00% | 23.75%-24.0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4.00%-5.00% | 19.00%-19.2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①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②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③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b.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2-5 | 软件的预计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证的期限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②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2).摊销年限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和方法:
①外销收入:
采用EXW条款的,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并报关后,公司确认收入;采用DDU、DDP、DAP条款的,公司将产品运送至指定收货地点,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采用FOB条款的,产品报关离境后,公司确认收入;采用中间仓的,公司报关出口并将产品运送至指定的中间仓,客户领用产品出具领用清单后公司确认收入。
②内销收入:
公司将产品运送至指定收货地点,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采用中间仓的,公司将产品运送至指定的中间仓,客户领用产品出具领用清单后公司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2).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 |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12月31日的金额分别为: 146,254,704.77元、148,282,459.87元; “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12月31日的金额分别为: 65,319,315.85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会[2018]15 号) | 92,672,702.67元;“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调增“其他应付款”2017年12月31日以及2018年12月31日的金额分别为: 0.00元、106,351.28元; “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报告期各期末金额无影响。 |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调减“管理费用”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金额分别为: 26,490,833.71元、36,919,700.88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 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金额分别为: 0.00元、106,351.28元以及“利息收入”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金额分别为:208,747.38元、195,734.54元。 | |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无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7.00%、16.00%(注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00%、25.00%(注2)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公司增值税适用16%的税率。
注2:母公司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子公司上海华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通秦海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培芮培工业系统有限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上海华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00 |
江苏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南通秦海机械有限公司 | 25.00 |
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湖北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注3) | 25.00 |
上海华培芮培工业系统有限公司 | 25.00 |
注3:子公司湖北华培2018年1-6月适用核定应税所得率5%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红安县国家税务局高桥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国税通[2018]46号)的规定,子公司湖北华培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1).所得税
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6310011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
(2).增值税出口退税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出口业务享受出口贸易企业增值税“免、退”税收优惠政策,退税率为17%。
2018年5月1日起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出口业务享受出口贸易企业增值税“免、退”税收优惠政策,退税率为16%。
子公司江苏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出口业务享受出口生产企业增值税“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退税率为15%或5%。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0.70 | 720.92 |
银行存款 | 29,652,514.26 | 89,145,612.07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29,652,664.96 | 89,146,332.9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期末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无。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1,559,500.68 | 12,044,282.49 |
应收账款 | 126,722,959.19 | 134,210,422.28 |
合计 | 148,282,459.87 | 146,254,704.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847,000.68 | 12,044,282.49 |
商业承兑票据 | 750,000.00 |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37,500.00 | |
合计 | 21,559,500.68 | 12,044,282.4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821,610.13 | |
商业承兑票据 | 539,667.00 | |
合计 | 8,361,277.1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81,569.32 | 2.85 | 2,717,098.52 | 70.00 | 1,164,470.8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2,168,133.00 | 97.15 | 6,609,644.61 | 5.00 | 125,558,488.39 | 141,274,128.72 | 100.00 | 7,063,706.44 | 5.00 | 134,210,422.2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136,049,702.32 | / | 9,326,743.13 | / | 126,722,959.19 | 141,274,128.72 | / | 7,063,706.44 | / | 134,210,422.2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Erko GmbH | 3,881,569.32 | 2,717,098.52 | 70.00 | 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预计坏账损失率为70.00% |
合计 | 3,881,569.32 | 2,717,098.52 | / | / |
注:2018年10月31日,本公司收到客户Erko GmbH(以下简称“Erko”)的破产管理人的《关于破产程序的通知》,知悉Erko已进入破产程序。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Erko的货款余额为3,881,569.3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717,098.52元。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2,159,879.97 | 6,607,994.0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32,159,879.97 | 6,607,994.00 | 5.00 |
1至2年 | 8,253.03 | 1,650.61 | 2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32,168,133.00 | 6,609,644.61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263,036.6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账龄 | 坏账准备 | |
第一名 | 27,214,940.64 | 20.00 | 1年以内 | 1,360,747.03 |
第二名 | 14,558,551.05 | 10.70 | 1年以内 | 727,927.55 |
第三名 | 11,957,555.84 | 8.79 | 1年以内 | 597,877.78 |
第四名 | 9,899,286.42 | 7.28 | 1年以内 | 494,964.32 |
第五名 | 7,141,788.42 | 5.25 | 1年以内 | 357,089.42 |
合 计 | 70,772,122.37 | 52.02 | 3,538,606.10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030,825.65 | 89.03 | 3,663,524.58 | 99.60 |
1至2年 | 1,234,646.44 | 10.96 | 14,834.75 | 0.40 |
2至3年 | 1,486.75 | 0.01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1,266,958.84 | 100.00 | 3,678,359.3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924,528.30 | 25.96 |
第二名 | 1,599,999.97 | 14.20 |
第三名 | 1,400,000.00 | 12.43 |
第四名 | 779,200.00 | 6.92 |
第五名 | 600,000.00 | 5.33 |
合 计 | 7,303,728.27 | 64.84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110,482.95 | 14,429,162.98 |
合计 | 10,110,482.95 | 14,429,162.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202,446.45 | 100.00 | 91,963.50 | 0.90 | 10,110,482.95 | 14,470,185.83 | 100.00 | 41,022.85 | 0.28 | 14,429,162.9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10,202,446.45 | / | 91,963.50 | / | 10,110,482.95 | 14,470,185.83 | / | 41,022.85 | / | 14,429,162.9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9,870.00 | 7,493.5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49,870.00 | 7,493.50 | 5.00 |
1至2年 | 403,100.00 | 80,620.00 | 20.00 |
2至3年 | 5,700.00 | 2,8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合计 | 559,670.00 | 91,963.5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2018.12.31 | 2017.12.31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政府款项(出口退税等) | 9,642,776.45 | 13,856,828.83 | ||||
合计 | 9,642,776.45 | 13,856,828.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政府款项 | 9,642,776.45 | 13,856,828.83 |
其他往来 | 559,670.00 | 613,357.00 |
合计 | 10,202,446.45 | 14,470,185.83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0,940.6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政府款项 | 9,458,616.93 | 1年以内 | 92.71 | |
第二名 | 其他往来 | 410,500.00 | 1年以内7,500.00; 1-2年403,000.00 | 4.02 | 80,975.00 |
第三名 | 应收政府款项 | 184,159.52 | 1年以内 | 1.81 | |
第四名 | 其他往来 | 95,860.00 | 1年以内 | 0.94 | 4,793.00 |
第五名 | 其他往来 | 27,000.00 | 1年以内 | 0.26 | 1,350.00 |
合计 | / | 10,176,136.45 | / | 99.74 | 87,118.00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244,757.50 | 161,862.85 | 21,082,894.65 | 24,736,957.20 | 776,891.49 | 23,960,065.71 |
在产品 | 19,046,831.90 | 19,046,831.90 | 14,905,742.00 | 14,905,742.00 | ||
库存商品 | 12,926,621.41 | 1,533,201.29 | 11,393,420.12 | 13,617,916.78 | 1,368,153.65 | 12,249,763.13 |
周转材料 | 7,763,076.86 | 7,763,076.86 | 4,863,992.60 | 99,973.36 | 4,764,019.24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委托加工物资 | 7,381,329.51 | 7,381,329.51 | 6,949,783.69 | 6,949,783.69 | ||
半成品 | 16,642,374.23 | 1,171,530.63 | 15,470,843.60 | 12,230,202.53 | 1,488,760.25 | 10,741,442.28 |
发出商品 | 24,292,468.79 | 1,308,798.66 | 22,983,670.13 | 14,453,956.43 | 1,315,272.13 | 13,138,684.30 |
合计 | 109,297,460.20 | 4,175,393.43 | 105,122,066.77 | 91,758,551.23 | 5,049,050.88 | 86,709,500.35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76,891.49 | 256,207.14 | 871,235.78 | 161,862.85 | ||
在产品 | 63,433.16 | 63,433.16 | ||||
库存商品 | 1,368,153.65 | 2,222,553.19 | 2,057,505.55 | 1,533,201.29 | ||
周转材料 | 99,973.36 | 350,347.77 | 450,321.13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半成品 | 1,488,760.25 | 1,391,242.44 | 1,708,472.06 | 1,171,530.63 | ||
发出商品 | 1,315,272.13 | 1,547,959.67 | 1,554,433.14 | 1,308,798.66 | ||
委托加工物资 | 69,930.10 | 69,930.10 | ||||
合计 | 5,049,050.88 | 5,901,673.47 | 6,775,330.92 | 4,175,393.43 |
注: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原材料、半成品报废或领用及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报废或对外销售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款 | 346,834.00 | 407,080.32 |
待认证进项税 | 2,384,562.25 | 393,803.71 |
留抵进项税 | 5,824,754.45 | 4,763,120.83 |
合计 | 8,556,150.70 | 5,564,004.86 |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90,453,515.51 | 167,978,647.8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90,453,515.51 | 167,978,647.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1,363,600.14 | 117,996,063.73 | 7,072,146.55 | 13,216,372.44 | 4,100,689.20 | 253,748,872.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8,951.54 | 38,104,968.60 | 420,163.79 | 1,756,333.67 | 3,953,833.12 | 44,564,250.72 |
(1)购置 | 767,167.53 | 1,043,293.30 | 638,137.27 | 2,448,598.1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8,951.54 | 37,337,801.07 | 420,163.79 | 713,040.37 | 3,315,695.85 | 42,115,652.6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13,556.59 | 11,956.13 | 308,854.65 | 68,376.07 | 3,302,743.44 | |
(1)处置或报废 | 2,459,492.86 | 11,956.13 | 308,854.65 | 68,376.07 | 2,848,679.71 | |
(2)改扩建转在建工 | 454,063.73 | 454,063.73 |
程 | ||||||
4.期末余额 | 111,692,551.68 | 153,187,475.74 | 7,480,354.21 | 14,663,851.46 | 7,986,146.25 | 295,010,379.3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605,666.44 | 39,571,472.81 | 5,373,645.86 | 10,406,065.22 | 2,328,186.54 | 84,285,036.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63,494.43 | 11,797,776.24 | 1,029,861.19 | 1,466,102.87 | 692,550.43 | 20,349,785.16 |
(1)计提 | 5,363,494.43 | 11,797,776.24 | 1,029,861.19 | 1,466,102.87 | 692,550.43 | 20,349,785.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58,694.63 | 8,413.56 | 295,672.01 | 365.37 | 1,563,145.57 | |
(1)处置或报废 | 1,197,285.97 | 8,413.56 | 295,672.01 | 365.37 | 1,501,736.91 | |
(2)改扩建转在建工程 | 61,408.66 | 61,408.66 | ||||
4.期末余额 | 31,969,160.87 | 50,110,554.42 | 6,395,093.49 | 11,576,496.08 | 3,020,371.60 | 103,071,676.4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485,187.37 | 1,485,187.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485,187.37 | 1,485,187.3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723,390.81 | 101,591,733.95 | 1,085,260.72 | 3,087,355.38 | 4,965,774.65 | 190,453,515.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757,933.70 | 76,939,403.55 | 1,698,500.69 | 2,810,307.22 | 1,772,502.66 | 167,978,647.82 |
期末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为34,123,775.28元,净值为1,544,295.45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2,293,838.45 | 899,740.56 | 455,512.19 | 938,585.70 | |
合计 | 2,293,838.45 | 899,740.56 | 455,512.19 | 938,585.70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5,192,090.86 | 29,093,278.9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5,192,090.86 | 29,093,278.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机器设备调试工程 | 26,100,740.71 | 26,100,740.71 | 25,135,389.07 | 25,135,389.07 | ||
厂区升级改造工程 | 182,036.04 | 182,036.04 | ||||
软件升级开发工程 | 94,339.62 | 94,339.62 | ||||
武汉华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 108,478,466.53 | 108,478,466.53 | 2,065,300.55 | 2,065,300.55 | ||
工装等验收工程 | 612,883.62 | 612,883.62 | 1,616,213.67 | 1,616,213.67 | ||
合计 | 135,192,090.86 | 135,192,090.86 | 29,093,278.95 | 29,093,278.9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机器设备调试工程 | 25,135,389.07 | 41,242,507.97 | 40,250,059.72 | 27,096.61 | 26,100,740.71 | 自筹 | ||||||
厂区升级改造工程 | 182,036.04 | 3,165,737.41 | 1,313,616.18 | 2,034,157.27 | 自筹 | |||||||
软件升级开发工程 | 94,339.62 | 851,020.63 | 945,360.25 | 自筹 | ||||||||
武汉华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 432,390,525.58 | 2,065,300.55 | 106,413,165.98 | 108,478,466.53 | 25.09 | 募集资金+自筹 | ||||||
工装等验收工程 | 1,616,213.67 | 791,431.81 | 551,976.72 | 1,242,785.14 | 612,883.62 | 自筹 | ||||||
合计 | 432,390,525.58 | 29,093,278.95 | 152,463,863.80 | 42,115,652.62 | 4,249,399.27 | 135,192,090.86 | / | / | / | / |
注:本期其他减少金额系转入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当期损益的金额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607,030.00 | 4,728,186.50 | 39,335,216.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11,846.26 | 1,911,846.26 | |||
(1)购置 | 943,210.15 | 943,210.1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968,636.11 | 968,636.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607,030.00 | 6,640,032.76 | 41,247,062.7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22,854.08 | 2,239,270.07 | 3,162,124.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2,140.56 | 1,250,943.94 | 1,943,084.50 | ||
(1)计提 | 692,140.56 | 1,250,943.94 | 1,943,084.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14,994.64 | 3,490,214.01 | 5,105,208.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992,035.36 | 3,149,818.75 | 36,141,854.1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684,175.92 | 2,488,916.43 | 36,173,092.3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南通秦海 | 9,691,569.15 | 9,691,569.15 | ||||
合计 | 9,691,569.15 | 9,691,569.15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南通秦海 | 9,691,569.15 | 9,691,569.15 | ||||
合计 | 9,691,569.15 | 9,691,569.1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江苏华培和南通秦海合并整体确认为一项资产组,分摊全部商誉。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过程如下:
公司将江苏华培和南通秦海合并整体确认为一项资产组,分摊全部商誉。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结合管理层编制的六年期财务预算,依据未来资产组的预计现金流现值确定。超过六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零增长率作出推算。
未来现金流折现的主要假设包括:(1)折现率为12%,由管理层依据无风险报酬率4%(参考5年期国债收益率)+行业的风险报酬率7%(根据中国股票市场平均市场风险报酬率)+企业个别风险1%确定。(2)预算期收入增长率为13.04%~77.78%,由管理层结合历史数据、依据行业发展以及在手订单和未来项目获得进行估算。(3)预计毛利率为10.00%~30.00%,由管理层结合市场成本(原材料、人工等)的变化趋势并结合公司过往表现确定。
经测算,需要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691,569.15元,计入2016年度当期损益。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费 | 1,917,193.35 | 2,565,080.71 | 1,170,328.53 | 3,311,945.53 | |
工装费 | 676,207.22 | 3,302,030.15 | 932,067.47 | 3,046,169.90 | |
技术服务费 | 2,300,000.00 | 479,166.65 | 1,820,833.35 | ||
合计 | 2,593,400.57 | 8,167,110.86 | 2,581,562.65 | 8,178,948.78 |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788,000.16 | 1,090,823.11 | 4,162,255.48 | 624,338.3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16,238.49 | 47,435.77 | 15,834.41 | 2,375.16 |
可抵扣亏损 | 7,051,267.02 | 1,762,816.75 | ||
递延收益 | 1,631,991.65 | 244,798.75 | 1,927,883.45 | 289,182.52 |
合计 | 14,787,497.32 | 3,145,874.38 | 6,105,973.34 | 915,895.9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3,732,214.45 | 4,984,572.78 |
预提费用 | 3,897,083.33 | 2,902,083.33 |
资产减值准备 | 9,252,007.22 | 9,399,932.01 |
合计 | 26,881,305.00 | 17,286,588.1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年 | 2013年度亏损 | ||
2019年 | 2014年度亏损 | ||
2020年 | 1,566,111.29 | 2015年度亏损 | |
2021年 | 2016年度亏损 | ||
2022年 | 3,398,645.82 | 3,418,461.49 | 2017年度亏损 |
2023年 | 10,333,568.63 | 2018年度亏损 | |
合计 | 13,732,214.45 | 4,984,572.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0,471,504.25 | 3,237,358.98 |
预付土地厂房购买款(注) | 11,885,604.26 | 11,885,604.26 |
合计 | 32,357,108.51 | 15,122,963.24 |
其他说明:
注:其中预付南通万泰液力偶合器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厂房购买款共计11,885,604.26元,详见本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1、重要承诺事项(1)已签订的尚未完全履行的房地产租赁及购买协议和相关财务支出。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7,847,300.00 | |
合计 | 7,847,3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2,672,702.67 | 65,319,315.85 |
合计 | 92,672,702.67 | 65,319,315.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53,799,860.55 | 50,526,420.82 |
应付购置长期资产款 | 16,289,718.01 | 10,288,435.20 |
应付土建工程款 | 17,330,554.53 | 1,273,230.82 |
应付费用款 | 5,252,569.58 | 3,231,229.01 |
合计 | 92,672,702.67 | 65,319,315.8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6,820,019.72 | |
合计 | 6,820,019.7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458,807.34 | 118,198,127.86 | 116,938,367.77 | 17,718,567.4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09,082.86 | 15,110,068.42 | 14,865,934.72 | 1,153,216.56 |
三、辞退福利 | 292,664.07 | 292,664.07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7,367,890.20 | 133,600,860.35 | 132,096,966.56 | 18,871,783.9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694,906.86 | 97,059,729.66 | 96,028,015.76 | 16,726,620.76 |
二、职工福利费 | 8,485,640.89 | 8,485,640.89 | ||
三、社会保险费 | 476,021.56 | 7,763,449.66 | 7,643,041.98 | 596,429.2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21,389.91 | 6,857,750.86 | 6,744,977.56 | 534,163.21 |
工伤保险费 | 10,217.04 | 201,079.74 | 205,115.99 | 6,180.79 |
生育保险费 | 44,414.61 | 704,619.06 | 692,948.43 | 56,085.24 |
四、住房公积金 | 279,627.07 | 4,783,575.50 | 4,675,012.76 | 388,189.81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251.85 | 105,732.15 | 106,656.38 | 7,327.6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 16,458,807.34 | 118,198,127.86 | 116,938,367.77 | 17,718,567.4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86,996.19 | 14,733,732.75 | 14,495,758.30 | 1,124,970.64 |
2、失业保险费 | 22,086.67 | 376,335.67 | 370,176.42 | 28,245.9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09,082.86 | 15,110,068.42 | 14,865,934.72 | 1,153,216.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979,714.80 | 13,294,531.71 |
企业所得税 | 6,646,608.82 | 8,025,229.74 |
个人所得税 | 425,872.00 | 666,715.8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7,965.55 | 693,595.73 |
教育费附加 | 537,812.46 | 686,925.19 |
土地使用税 | 53,012.26 | 53,063.77 |
房产税 | 520,149.50 | |
其他 | 6,963.77 | 1,429.70 |
合计 | 21,848,099.16 | 23,421,491.72 |
其他说明:
无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06,351.28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877,108.95 | 4,467,375.56 |
合计 | 4,983,460.23 | 4,467,375.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06,351.28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106,351.2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费 | 2,902,083.33 | 2,902,083.33 |
代扣代缴款项 | 44,476.37 | 753,538.34 |
预提费用及其他 | 1,930,549.25 | 811,753.89 |
合计 | 4,877,108.95 | 4,467,375.5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通万泰液力偶合器科技有限公司 | 2,902,083.33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902,083.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27,883.45 | 295,891.80 | 1,631,991.65 |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1,927,883.45 | 295,891.80 | 1,631,991.6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1,927,883.45 | 295,891.80 | 1,631,991.65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4,598,848.62 | 234,598,848.62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34,598,848.62 | 234,598,848.62 |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631,103.32 | 5,995,155.53 | 19,626,258.8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合计 | 13,631,103.32 | 5,995,155.53 | 19,626,258.8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1,926,634.92 | 11,890,852.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1,926,634.92 | 11,890,852.6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458,920.77 | 99,014,031.5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995,155.53 | 8,978,249.3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4,390,400.16 | 101,926,634.92 |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11,545,472.82 | 302,094,185.78 | 442,780,745.00 | 234,898,267.99 |
其他业务 | 1,168,586.50 | 443,081.82 | 1,193,427.17 | 572,297.56 |
合计 | 512,714,059.32 | 302,537,267.60 | 443,974,172.17 | 235,470,565.55 |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81,366.01 | 1,909,736.32 |
教育费附加 | 1,364,804.21 | 1,874,824.6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031,179.00 | -63,032.62 |
土地使用税 | 448,213.89 | 393,732.68 |
车船使用税 | 5,647.50 | |
印花税 | 321,995.88 | 22,489.40 |
河道费 | 2,152.93 | 45,113.75 |
合计 | 4,755,359.42 | 4,182,864.17 |
其他说明:
无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 | 4,994,808.67 | 3,504,700.83 |
物流费 | 8,394,267.56 | 3,573,184.31 |
质量服务费 | 2,763,015.64 | 611,527.72 |
市场推广费 | 1,998,361.79 | 1,500,000.00 |
差旅费 | 886,568.62 | 849,186.53 |
业务招待费 | 763,738.46 | 729,230.49 |
包装费 | 584,579.99 | 506,084.01 |
商务及其他服务 | 201,700.25 | 358,425.45 |
办公费 | 55,184.66 | 560,684.81 |
其他 | 359,616.20 | 376,724.29 |
合计 | 21,001,841.84 | 12,569,748.44 |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 | 31,166,991.88 | 27,626,983.42 |
折旧摊销 | 5,790,880.31 | 6,746,296.42 |
办公费 | 7,096,447.18 | 4,484,705.99 |
差旅费 | 3,733,274.95 | 2,639,332.58 |
商务及其他服务 | 6,100,101.14 | 3,023,692.95 |
业务招待费 | 3,341,531.38 | 2,103,752.95 |
安保费用 | 1,042,370.59 | 721,485.53 |
招聘费用 | 1,118,979.03 | 469,650.77 |
车辆费用 | 535,227.04 | 776,280.63 |
会务费 | 323,611.32 | 331,545.35 |
其他 | 2,344,816.59 | 888,534.27 |
合计 | 62,594,231.41 | 49,812,260.86 |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 | 18,750,684.74 | 11,821,530.34 |
工装/量检具 | 6,620,356.89 | 6,120,190.14 |
材料费 | 4,998,800.23 | 4,719,258.94 |
折旧摊销 | 2,253,221.88 | 1,243,861.33 |
检测费 | 2,162,977.11 | 1,088,474.82 |
差旅费 | 1,186,963.06 | 450,300.20 |
办公费 | 690,095.89 | 729,438.50 |
咨询费 | 171,886.64 | 135,519.44 |
专利代理/申请 | 84,714.44 | 182,260.00 |
合计 | 36,919,700.88 | 26,490,833.71 |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6,351.28 | |
减:利息收入 | -195,734.54 | -208,747.38 |
汇兑损益 | -1,838,948.99 | 1,749,428.59 |
手续费 | 228,908.30 | 143,166.87 |
合计 | -1,699,423.95 | 1,683,848.08 |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2,351,477.34 | 2,730,718.77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5,529,955.23 | 3,672,155.57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7,881,432.57 | 6,402,874.34 |
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代手续费返还 | 229,369.51 | 210,150.14 |
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295,891.80 | 295,891.80 |
青浦区财政局扶持资金 | 6,728,300.00 | 5,244,800.00 |
2017年度稳定岗位补贴 | 180,402.00 | |
残保金超比例奖金 | 7,273.10 | |
合计 | 7,441,236.41 | 5,750,841.94 |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64,360.6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278,006.03 | |
合计 | 2,142,366.65 |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 -63,935.56 | -485,527.95 |
合计 | -63,935.56 | -485,527.95 |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904,315.00 | 53,210.00 | 3,904,315.00 |
资金占用费 | 298,764.69 | ||
其他 | 11,470.20 | 76,938.41 | 11,470.20 |
合计 | 3,915,785.20 | 428,913.10 | 3,915,785.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5年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奖 | 4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青浦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浦东新区亲商安商扶持款 | 11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纳税百强奖励金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青浦区科委扶持金 | 1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资助及引才奖励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补贴收入 | 3,315.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项目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资助费 | 13,21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904,315.00 | 53,21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1,000.00 | 210,000.00 | 201,000.00 |
其他 | 76,892.20 | 2,130.26 | 76,892.20 |
合计 | 277,892.20 | 212,130.26 | 277,892.20 |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639,390.39 | 15,446,795.7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29,978.39 | 786,310.48 |
合计 | 11,409,412.00 | 16,233,106.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9,738,843.4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460,826.5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03,582.8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66,973.1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8,180.3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80,230.6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47,664.6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866,472.94 |
所得税费用 | 11,409,412.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11,049,659.61 | 5,508,160.14 |
利息收入 | 195,734.54 | 208,747.38 |
收到其他往来款 | 6,874,467.98 | 2,506,852.69 |
合计 | 18,119,862.13 | 8,223,760.2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销售费用 | 14,103,202.01 | 8,752,668.22 |
付现的管理费用 | 23,808,210.09 | 15,671,501.72 |
付现的研发费用 | 12,364,936.78 | 13,425,442.04 |
付现的财务费用 | 228,908.30 | 142,678.71 |
支付其他往来款 | 6,808,970.98 | 1,245,037.00 |
合计 | 57,314,228.16 | 39,237,327.69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保证金退回(进口设备) | 138,581.17 |
合计 | 138,581.17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票据保证金 | 3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费用 | 3,970,754.68 | 1,272,000.00 |
票据保证金 | 300,000.00 | |
合计 | 4,270,754.68 | 1,272,000.00 |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8,329,431.40 | 98,752,534.2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881,432.57 | 6,402,874.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349,785.16 | 16,938,213.12 |
无形资产摊销 | 1,250,943.94 | 1,351,918.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81,562.65 | 1,056,883.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935.56 | 485,527.9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42,535.80 | 1,276,932.6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42,366.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29,978.39 | 786,310.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538,908.97 | -25,471,291.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41,297.76 | -72,151,697.3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796,441.46 | 38,264,068.9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72,940.70 | 65,549,907.7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652,664.96 | 89,146,332.9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9,146,332.99 | 84,335,239.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493,668.03 | 4,811,093.9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652,664.96 | 89,146,332.99 |
其中:库存现金 | 150.70 | 720.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652,514.26 | 89,145,612.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52,664.96 | 89,146,332.9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07,516.01 | 6.8632 | 737,903.87 |
欧元 | 1,665,637.39 | 7.8473 | 13,070,756.28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4,894,922.41 | 6.8632 | 33,594,831.46 |
欧元 | 3,382,264.77 | 7.8473 | 26,541,646.32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短期借款 | |||
欧元 | 1,000,000.00 | 7.8473 | 7,847,300.00 |
人民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3,480,000.00 | 其他收益 | 295,891.80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229,369.51 | 其他收益 | 229,369.51 |
青浦区财政局扶持资金 | 6,728,300.00 | 其他收益 | 6,728,300.00 |
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 | 3,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00 |
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奖 | 4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20,000.00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6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60,000.00 |
2017年度稳定岗位补贴 | 180,402.00 | 其他收益 | 180,402.00 |
浦东新区亲商安商扶持款 | 119,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19,000.00 |
纳税百强奖励金 | 8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80,000.00 |
青浦区科委扶持金 | 18,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8,000.00 |
残保金超比例奖金 | 7,273.10 | 其他收益 | 7,273.10 |
就业资助及引才奖励 | 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000.00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补贴收入 | 3,315.00 | 营业外收入 | 3,315.00 |
合计 | 14,529,659.61 | 11,345,551.4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培新材料 | 上海 | 上海 | 汽车零部件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华煦国际 | 上海 | 上海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新设 | |
南通秦海 | 江苏 | 江苏 | 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江苏华培 | 江苏 | 江苏 | 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新设 |
武汉华培 | 武汉 | 武汉 | 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湖北华培 | 湖北 | 湖北 | 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新设 | |
芮培工业 | 上海 | 上海 | 工业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 | 97.00 | 新设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芮培工业 | 3.00% | -129,489.37 | 169,311.1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芮培工业 | 1,702.43 | 221.48 | 1,923.91 | 1,359.54 | 1,359.54 | 451.40 | 47.71 | 499.11 | 3.10 | 3.1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芮培工业 | 858.70 | -431.63 | -431.63 | -268.18 | -4.00 | -4.00 | -20.09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的相关项目。与这些金额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公司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客户的市场地位、规模以及交易历史记录的标准进行分类,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并通过对应收账款逾期天数的管理来确保公司整体的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7,847,300.00元,在现有经济环境下,银行借款利率相对稳定,较小的利率变动不会形成较大的利率风险。
同时,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通过做好资金预算,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调整银行借款,降低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欧元、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
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美元 | 欧元 | 合计 | 美元 | 欧元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107,516.01 | 1,665,637.39 | 13,808,660.15 | 4,045,869.77 | 598,228.89 | 31,104,083.52 |
应收账款 | 4,894,922.41 | 3,382,264.77 | 60,136,477.78 | 3,944,448.53 | 4,171,956.36 | 58,324,670.67 |
外币金融资产小计 | 5,002,438.42 | 5,047,902.16 | 73,945,137.93 | 7,990,318.30 | 4,770,185.25 | 89,428,754.19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 7,847,300.00 | ||||
外币金融负债小计 | 1,000,000.00 | 7,847,300.00 | ||||
净额 | 5,002,438.42 | 4,047,902.16 | 66,097,837.93 | 7,990,318.30 | 4,770,185.25 | 89,428,754.19 |
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投资管理 | 500,000.00 | 57.93 | 57.9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吴怀磊直接持有公司9.77%的股权,通过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7.93%的股权,通过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权,吴怀磊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7.74%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吴佳间接控制公司4.48%的股权,故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吴怀磊。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怀磊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吴佳 | 参股股东 |
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王立普 | 参股股东 |
关奇汉 | 其他 |
欧阳勇 | 参股股东 |
谢卫华 | 参股股东 |
赵昱东 | 其他 |
缪蕾敏 | 其他 |
庞东 | 其他 |
李祖滨 | 其他 |
唐全荣 | 参股股东 |
穆爱英 | 其他 |
李学康 | 其他 |
张之炯 | 其他 |
吴灵丽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吴灵丽 | 采购商品 | 2,795,692.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70.21 | 482.3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1)已签订的尚未完全履行的房地产租赁及购买协议和相关财务支出
2015年2月,子公司江苏华培与南通万泰液力偶合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科技”)及其股东陈建华、陈锦森签订《房地产购买协议》,拟向万泰科技购买协议中目标房地产。目标房地产未办理相应权属证书,双方约定自2015年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由江苏华培租赁目标房地产,租赁费用为99.5万元/年;同时,双方约定在目标房地产取得相关权属证书等必备证书后,江苏华培有权以人民币23,767,874.68元和评估值孰低的价格购买目标房地产;若万泰科技于201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目标房地产相关权属证书等必备文件,则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完成目标房地产交割之日,江苏华培有权无偿使用上述房地产,无需因此支付任何费用。若万泰科技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目标房地产相关权属证书等必备证书,江苏华培放弃对目标房地产的受让权或发生因万泰科技、陈建华、陈锦森的原因使得江苏华培无法受让目标房地产等情形,江苏华培无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与本次资产转让相关的任何费用或价款;如已经支付相关款项,应予以归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苏华培已向万泰科技支付人民币11,885,604.26元,尚未支付的金额为11,882,270.42元。
(2)已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大额施工合同
2017年12月5日,子公司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培”)与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武汉华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签订《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包干价为人民币8,078.00万元,合同工期为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9月15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支付4,841.84万元,工程目前尚未完工。
(3)已签订的融资协议及担保协议
2018年5月7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编号为FA784866171129的《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最高融资额为等值美元650万元整。其中,适用于公司的融资方式为贷款,限额为不超过等值美元400万元整;适用于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融资方式为结算前风险,限额为不超过等值美元250万元整。
2018年5月7日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
2018年5月7日,子公司上海华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被保证人)签订《保证函》,为上述《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进行担保,并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如期支付主债务人在该等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如果主债务人未能在到期或应付时支付任何该等担保债务,保证人将在收到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担保债务进行全额支付给被保证人。
2018年5月7日,公司(保证人)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被保证人)签订《保证函》,为上述《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进行担保,并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如期支付主债务人在该等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如果主债务人未能在到期或应付时支付任何该等担保债务,保证人将在收到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该等担保债务进行全额支付给被保证人。2018年5月7日,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证人)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被保证人)签订《保证函》,为上述《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进行担保,并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如期支付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如果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或应付时支付任何该等担保债务,保证人将在收到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立即将该等担保债务进行全额支付给被保证人。
2018年5月7日,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质人)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权人)签署了编号为PA784865171129的《保证金质押协议》,并同意:出质人不时以其拥有的金钱款项以保证金的形式为上述《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包括其项下的任何交易确认书)的担保债务向质权人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4,3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拟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28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截至2019年1月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127,962.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37.73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5,00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425,422,037.73元。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培”)。公司对湖北华培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出资尚未到位,湖北华培亦未实际开展业务。湖北华培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862,235.64 | |
应收账款 | 107,691,416.10 | 178,119,122.24 |
合计 | 115,553,651.74 | 178,119,122.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862,235.64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862,235.6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605,774.2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605,774.2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3,359,385.37 | 100.00 | 5,667,969.27 | 5.00 | 107,691,416.10 | 187,493,812.88 | 100.00 | 9,374,690.64 | 5.00 | 178,119,122.24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113,359,385.37 | / | 5,667,969.27 | / | 107,691,416.10 | 187,493,812.88 | / | 9,374,690.64 | / | 178,119,122.24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3,359,385.37 | 5,667,969.27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13,359,385.37 | 5,667,969.27 | 5.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13,359,385.37 | 5,667,969.27 | 5.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706,721.37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3,359,385.37 | 100.00 | 5,667,969.27 |
合计 | 113,359,385.37 | 100.00 | 5,667,969.27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9,183,359.28 | 139,583,312.16 |
合计 | 209,183,359.28 | 139,583,312.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56,583,398.15 | 100.00 | 47,400,038.87 | 18.47 | 209,183,359.28 | 153,152,767.62 | 100.00 | 13,569,455.46 | 8.86 | 139,583,312.1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256,583,398.15 | / | 47,400,038.87 | / | 209,183,359.28 | 153,152,767.62 | / | 13,569,455.46 | / | 139,583,312.1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935,166.13 | 5,196,758.31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03,935,166.13 | 5,196,758.31 | 5.00 |
1至2年 | 113,736,118.16 | 22,747,223.63 | 20.00 |
2至3年 | 38,912,113.86 | 19,456,056.93 | 50.00 |
3年以上 | |||
合计 | 256,583,398.15 | 47,400,038.87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256,480,838.15 | 153,146,967.62 |
其他往来 | 102,560.00 | 5,800.00 |
合计 | 256,583,398.15 | 153,152,767.62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3,830,583.4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武汉华培 | 关联方往来 | 138,491,373.26 | 1年以内102,015,835.60;1-2年36,475,537.66 | 53.97 | 12,395,899.31 |
江苏华培 | 关联方往来 | 117,666,894.36 | 1年以内1,500,000;1-2年77,260,480.50;2-3年38,906,413.86 | 45.86 | 34,980,303.03 |
芮培工业 | 关联方往来 | 322,570.53 | 1年以内 | 0.13 | 16,128.53 |
第四名 | 其他往来 | 95,860.00 | 1年以内 | 0.04 | 4,793.00 |
第五名 | 其他往来 | 4,500.00 | 1年以内800.00;2-3年3,700.00 | 0.00 | 1,890.00 |
合计 | / | 256,581,198.15 | / | 100.00 | 47,399,013.87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700,000.00 | 20,618,850.05 | 20,081,149.95 | 36,000,000.00 | 20,618,850.05 | 15,381,149.9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40,700,000.00 | 20,618,850.05 | 20,081,149.95 | 36,000,000.00 | 20,618,850.05 | 15,381,149.9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培新材料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618,850.05 | |||
华煦国际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江苏华培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武汉华培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芮培工业 | 5,000,000.00 | 4,700,000.00 | 9,700,000.00 | |||
合计 | 36,000,000.00 | 4,700,000.00 | 40,700,000.00 | 20,618,850.0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6,444,316.28 | 263,301,935.52 | 398,096,212.97 | 211,786,716.90 |
其他业务 | 11,992.95 | 11,992.95 | 8,067,735.46 | 6,738,496.27 |
合计 | 446,456,309.23 | 263,313,928.47 | 406,163,948.43 | 218,525,213.17 |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理财收益 | 75,013.70 | |
合计 | 75,013.70 |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935.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11,345,551.41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6,422.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00,481.2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8 | |
合计 | 9,214,714.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96 | 0.58 | 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20 | 0.51 | 0.5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等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吴怀磊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1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