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 2 -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明成 翟永功
欧小杰 张 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