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贸物流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 华贸物流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签署的协议和发生的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原则签署相关协议。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士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及“华贸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徐青女士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所有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单位: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单位: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 | 0 | 182.46 | 主要一是2022年与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交易较少,因此2023年没有预计; |
接受关联人劳务 | 0 | 8,174.18 |
二是2023年实际与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增加了业务委托,增加了公司市场上的协同效应,交易增加。 | ||||
合计 | - | 0 | 8,356.64 |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单位: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单位: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单位: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 | 1,000 | 1%以内 | 65.27 | 182.46 | 0.01 | 主要是物流集团下属企业与本公司的协同增加,预计物流业务交易会有所增加。 |
接受关联人劳务 | 10,000 | 1%以内 | 632.79 | 8,174.18 | 0.65 | ||
合计 | - | 11,000 | - | 698.06 | 8,356.64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李洪凤
4、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7年8月26日
6、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
7、经营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园区管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无船承运业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货物进出口;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机械设备、机械零件、有色金属合金、电子设备、日用品、汽车零部件、特种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包装材料及制品、包装专用设备、再生资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金属制品、新兴能源技术、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的研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13.40亿元、负债总额为638.32亿元、净资产为475.08亿元、营业收入为1,903.25亿元、净利润为46.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7.33%。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物流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599,644,82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5.4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相互提供物流服务。
(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后续以具体业务合同形式予以委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作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