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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聘任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拥有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截止2023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16人。

(二)聘任会计师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亚强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2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情况、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审众环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审众环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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