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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许前先生以及董事季向东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具备会计及财务管理的专业经验,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2023年12月,公司原董事季向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审计委员会由张明燕女士、许前先生、季向东先生变更为张明燕女士、许前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共计召开四次,各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案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2023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2年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根据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有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积极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财务工作和内控工作的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有效监督了公司的相关工作,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及内控管理体系,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评价,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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