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报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2021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2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