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新增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营产生影响。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杨长勇:
吕岩:
李俊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