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3,007,272.6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365,836.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6,411,8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915,603.94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98%。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结合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预案既保证公司既定项目能顺利实施,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回报,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