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37,6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83.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466.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63.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103.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1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宁波
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 | 35847239042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 | 53010122000564853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 | 8118010131000015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33150198373600000248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58472390426)已于2020年3月20日公告注销,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编号2020-006公告。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1180101310000156)、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3150198373600000248)已于2020年7月9日公告注销,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编号2020-022公告。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 | 53010122000564853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