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1 证券简称: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绍兴多银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多银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新荣及马夏坤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59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多银多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00,000股公司股份;于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90天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00,000股公司股份。因个人资金需求,王新荣、马夏坤拟于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90天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分别不超过3,000,000股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多银多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0,600,000 | 10.00% | IPO前取得:20,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0,600,000股 |
王新荣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590,000 | 5.07% | IPO前取得:9,8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0,790,000股 |
马夏坤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590,000 | 5.07% | IPO前取得:9,8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0,790,000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王伟松 | 79,170,000 | 19.50% | 多银多系实际控制人王伟松、马荣芬控制的企业 |
马荣芬 | 14,210,000 | 3.50% | 多银多系实际控制人王伟松、马荣芬控制的企业 | |
浙江皇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600,000 | 10.00% | 系同一实际控制人王伟松、马荣芬控制的企业 | |
绍兴世荣宝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450,000 | 7.50% | 系同一实际控制人马荣芬控制的企业 | |
合计 | 164,430,000 | 40.5%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王新荣 | 1,200,000 | 0.429% | 2019/12/23~2019/12/23 | 15.74-15.74 | 2019年12月18日 |
马夏坤 | 1,200,000 | 0.429% | 2019/12/23~2019/12/23 | 15.74-15.74 | 2019年12月18日 |
注:减持比例以当时减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多银多 | 不超过:10,000,000股 | 不超过:2.47%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100,00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900,000股 | 2020/11/16~2021/2/1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资金需求 |
王新荣 | 不超过:3,000,000股 | 不超过:0.74%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0股 | 2020/10/29~2021/1/26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马夏坤 | 不超过:3,000,000股 | 不超过:0.74%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0股 | 2020/10/29~2021/1/26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多银多所示竞价交易时间为其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区间,大宗交易减持时间应为于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90天内,即2020/10/29~2021/1/26;王新荣、马夏坤所示竞价交易时间为其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区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多银多承诺:
(1)本企业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3)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4)本企业违背上述股份减持意向,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企业将继续执行股份减持意向,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股份减持意向。
王新荣、马夏坤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除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需要本人公开发售部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在所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3)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4)若本人违背上述股份减持意向,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人将继续执行股份减持意向,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股份减持意向。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