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钱海平先生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7,211,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57%。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且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及《华正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海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海平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钱海平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7,211,000 | 5.57% | IPO前取得:7,211,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股东钱海平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钱海平 | 1,293,500 | 1.00% | 2020/2/5 ~2020/2/21 | 集中竞价交易 | 41.91 -59.84 | 60,435,215 | 5,917,500 | 4.57% |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钱海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钱海平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海平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钱海平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钱海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