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的珠富土储工2020-07号地块面积为103,477.6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终价格以实际出让合同的金额为准)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02.11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4725号《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