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钱海平先生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5,852,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12%。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且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钱海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5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12%。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钱海平 | 5%以下股东 | 5,852,000 | 4.12% | IPO前取得:5,852,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钱海平 | 1,359,000 | 0.96% | 2020/2/5~2020/5/7 | 41.91-59.84 | 2020/1/4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钱海平 | 不超过:5,852,000股 | 不超过:4.12%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840,90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681,812股 | 2020/8/10~2021/2/6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股东钱海平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钱海平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钱海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